2 Abbreviated classification of the factors.
【◎
第二支分略攝者。】
下面這個支分略攝啊,也許不一定很明白,但這個非常重要、非常重要。這個概念哪,你如果能夠把握得住的話,能夠了解得清楚的話,那時候我們就很容易明白,我們任取,任何一個時候取一個境,那個取境了以後,這個念頭它為什麼來的,然後呢這個念頭怎麼會感得這個生死的。這個原因在這個地方,都非常清楚明白地交代得出來,交代出來了。平常所以我們講
十二因緣,把它講成道理,那個真是啊好可惜!這個道理有它實際上 (p205) 的這麼實在的一個內涵在。那麼現在我們先把它這個十二支,怎麼樣歸併成幾個大類,說一下:
The 《Compendium of Knowledge》:
【如《集論》云:】
那個根據那個論上面。
What sort of categories do you obtain by abbreviating the
factors?
【「云何支分略攝,】
這個怎麼講呢?
There are four types: the projecting factors, projected factors,
the actualizing factors, and the actualized
factors.
【謂能引支,所引支,能生支,所生支。】
這個十二支分成功「引」跟「生」,然後引又是「能引」跟「所引」,「能生」跟「所生」;引是引發,生是生起。它前面一個引誘的力量,由於這個引誘的力量,然後呢最後就生起一個新的生命,所以這是兩樣東西。什麼是能夠引發的?因為它能引的東西引起所引,那麼這樣的,前面。譬如說我們看一樣東西,那個時候我的眼睛是能看的,我所看見的這個對方,譬如我看你,你是我所看見的,這個能、所之間的都是這樣,是吧?我們這很了解,所以能跟所。那麼這個「引」有個能、所,這個「生」又有一個能、所。這 (p206) 我們現在先這樣,即使不太清楚,你把這個名字記好了,那麼完了以後呢,把這個道理歸納好了以後,再下面講的時候,那麼你就很清楚了。
What are the projecting factors? Ignorance, compositional activity,
and consciousness.
【能引支者謂無明行識,】
那就是能引,就是整個的我們生命的最開始引發的、主要的,就是這個幾個東西,無明、行跟識,這是能引支。實際上這個識只有半支喔,兩支半,說無明、行跟因位識。
What are the projected factors? Name-and-form, the six sources,
contact, and feeling.
【所引支者謂名色六處觸受,】
一共是四支,實際上是四支半。所引的是什麼呢?它前面能引支當中的識的半支,引發變成功「果位識」,所以應該是說這個半支加上這個「名色、六處、觸、受」,叫這個是引發的。能生呢?
What are the actualizing factors? Craving, grasping, and existence.
What are the actualized factors? Birth, aging, and
death.
【能生支者謂愛取有,所生支者謂生老死。」】
「能生支者」是「愛、取、有」這個三支,完完全全的三支。所生支的「生」,生了就「老死」。那麼這個是先分類,這個分類,我們也暫時,你不要去強記它,不要強記,大概有個概念。等到你把
十二因緣流轉的程序了解了,那你不要急,清清楚楚、明明白 (p207) 白,事實就是這樣,而我們每一個人就在這個當中流轉。一期生死固然是如此,一剎那起滅還是這個。所以我們現在繼續看下去:
Qualm: Well then, do the two types of causality—one with respect to
projection and the other with respect to actualization—demonstrate one
instance of causality wherein one person takes rebirth or do they
demonstrate two instances?
【若爾引生兩重因果,為顯有情一重受生因果耶抑顯兩重耶,】
說,那麼你現在這樣說來,前面這個能引到所引是不是……從因引,能引到所引,這是因到果;後面是能生跟所生,又是一個因到果,這個說引跟生是兩重的因果。這個兩重的因果,用在我們的有情身心上面,你到底說它是說,說什麼呢?假定說,說一重或者是兩重,如果一重的話,你只要說從引到生就行了,為什麼還要說能引所引、能生所生呢?所以他又問了,是顯是一重一趟,還是兩趟啊?這是一個問題,這是問題。那麼同樣地,現在你們對這個概念還不一定很清楚,我們把那個文先一步一步地解釋。
If the former,
【若如初者,】
那麼他就說:假定說—這個還是個問題喔—假定初者是顯一重因果的話,就是從前面到後面,那麼這個人生就是這樣。
it would be incorrect to claim that the actualizing factors,
craving and so on, occur after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group of factors
beginning with resultant period consciousness and ending with feeling [the
projected factors].
【則已生起果位之識,乃至於受,後生愛等不應道理。】
(p208) 因為你在這個上面所說的,這是一重因果,就是前面引,「能引」引到「所引」;前面是能引是因,然後感得所引之果,那不是就有了嗎?有了,那十二支假定說就算這樣的話,那麼前面已經引了,說能引是什麼?無明、行、識,這個是能引的因;然後呢所引的引起的果是什麼?果是名色、六入、觸、受。到了這個地方夠了啊,後面為什麼還有愛等,這要它幹什麼?這不是沒有用了嗎?所以說,「後生愛等是不應道理」。哦,這個說不通的。假定說,你說是兩重因果的話,
If the latter,
【若如第二,】
第二是說兩重因果。
there would be no ignorance, compositional activity, or causal
period consciousness [projecting factors] in the latter cycle of causality
[the ordering of projection], and no craving, grasping, or existence
[actualizing factors] in the former cycle of causality [the ordering of
actualization].
【則後重因果中缺無明行及因位識,前因果中缺愛取有。】
是啊!那你要兩重因果的話,它這個引生的因是無明、行、識;是,前面是由無明、行、識引得來的;這後面第二次的話,那個無明、行、識就沒有了,所以說「後重因果中缺了無明、行及因位識」,這是一個缺陷。「前因果中缺愛、取、有」,這麼……前面實際上呢,它那個兩重是什麼呢?前面就是無明、行、識這個「能引」,引出名色、六入、觸、受「所引」,這是第一重因果;然後呢愛、取、有,這個是「能生」,生起這個生、 (p209) 老死「所生」,不是兩重因果,是吧?這兩重因果,假定你現在講兩重因果的話,那麼後面這個因果當中,從愛、取、有到這個果位上的生、老死,卻沒有能引的無明、行,這個不行;反過來,前面這個能引當中,無明、行、識卻沒有能生的愛、取,這個又缺乏了,這個又不行。所以他提出這問題,提出來。
所以關於這個地方他是辯論得很細,辯論得很細,目前我們在座的有一些同學,不一定有這個力量去體會到,那不妨。但是呢,只要講完了這個圖以後,你們只要肯努力一點的,稍微努力,不是大努力啊,這個概念就很清楚。我剛才一再說,這個概念清楚了以後,你整個的生死流轉的基本的完全了解,完全了解。而這個生死流轉,不是說像我們單單說的:啊,這人從生,生出來到死好像很遙遠,不是!就是我們從生到死一剎那、一剎那,眼前任何一個時候,無不在這個流轉當中。廣地來看說一期的生死,狹義地來說是剎那之間,都在這個裡邊。而這個裡邊,完完整整地講,都有從無明開始,一直到老死為止的這樣的首尾相連、輾轉相應的這個狀態。所以我們關於這個地方,一定要很清楚明白地弄清楚。關於這裡,這個《瑜伽師地論》上也有的,不過假定說不仔細地說明的話,教普通一般人去看的話,你絕對看不懂,不曉得他說些什麼。現在我們繼續下去。他怎麼講?
Reply: There is no such fault,
(p210) 【答:無過。】
說:沒錯,沒有錯。下面解說了。
because, whatever is projected by the projecting causes [ignorance,
compositional activity, and consciousness] must be created by the
actualizing causes [craving, grasping, and
existence].
【謂能引因所引之法,即能生因之所生起,】
「能引因」,前面能引因是什麼?就是無明、行、識,無明、行、識這是三樣能引。「所引」引的什麼呢?引的是名色、六入、觸、受,這個四樣東西,所引的啊就是「能生因之所生起」。第二重因果當中不是說生嗎?生起來這個生,它是個什麼?是個總相,生起來那個總相我們叫生;生了以後,實際上那個生裡邊,就是這個名色、六處、觸、受,所以說「即能生因之所生起」,就是這樣,所以它並沒有缺少,並沒有欠少什麼。就像剛才我們說,一個房子,我們的教室,當你說教室的時候,雖然我並沒有說這個教室裡還有黑板,還有講臺,還有大家的課桌,一定包括在裡頭,否則的話,這個不能算一個教室。這個我們特別說一下,然後呢說:
When what is projected 【name—and—form, the six sources, contact,
and feeling] has been actualized, it is that very thing, the projected,
that is designated as being born, aging, and
dying.
【所引已生,即於此立生老死故。】
說,雖然是第一重因果所引,引生的,生起了以後,這個名色、六處、觸、受,這 (p211) 些東西到後來,喏,就所以死,死什麼?也就是這些東西死,並沒有別的。譬如說我們說那個教室,說這個教室整個燒光了,當教室燒光的時候,請問這個裡邊的黑板、桌椅難道還在嗎?當然也燒得光溜溜,一樣東西都沒有啊!就是這樣。那麼他為什麼要說兩重因果呢?這個不是問題了嗎?他為什麼要這樣說呢?所以下面問題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