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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檔起訖:   27B_1746~28A_0232

廣論時時聽          

 

[17:46]

又彼行者,是執聞法及觀擇等以為過失,諸惡軌派令成堅固。

就上面這種,講上面這種話的那些人,害了個大毛病,他有一種執著,執著什麼?執著以為聽聞跟思惟呀,說這個是個過失,啊,那、那現在不要講啊,你只要念個阿彌陀佛就好啦!就這樣。然後呢,你這個不要管了,參一個話頭就算了!乃至於教下,本來要講教的,跑到那一些人身上不要了,只要南無《妙法蓮華經》,好了!現在我們都是這個毛病,學密的嘛只要一個咒子,所以不管是哪宗哪派,流到後來走上錯路,都犯同樣的毛病,都犯同樣的毛病。這個是什麼呀?「惡軌派」,就是損害佛法的,而且「令成堅固」。這個真痛心呀,真痛心呀!

[18:51]

我以前也是這樣。欸,這個善知識告訴我,告訴我的確是這個樣嘛!那好,所以我也是到處勸人家:唉呀!你不要忙這些啦,沒有意思啊,趕快修行啊!我這個書本恨不得把它燒掉。唉!所以啊,佛,在這裡真是痛哭啊!《地藏十輪經》你們好好地看看,大乘僧,不管是任何行者,小乘固然不能毀謗大乘,大乘同樣地絕不能毀謗小乘,它說得很清楚:我無量劫以來,捨頭目腦髓為求一偈一句,才能夠把這個正法之寶,在這個地方拿出來給你們。你們就輕輕鬆鬆說:唉,這個用不著。所以佛說外道不能破,因為你本來是個外道,本來跟它反對的嘛,當然人家最多笑一笑。你今天穿了這件衣服是個佛陀的弟子,欸,說這個沒有用,人家跟你學的人,聽見了這沒有用了,佛法不衰,等待何時?請問。請問這個責任是誰的?所以我們現在一天到晚說,我們業障很重啊,嘴巴上面講,還偏偏的造那個最重的重業障。謗法的障是最重,對不對?想想看。

[20:26]

所以前面綱要已經提出來了,這個地方又提,我們這一路向下去一路提。所以本論告訴我們,極大的罪行自行消滅,就是這個。我們了解了這個的話,啊,那對任何一個東西尊重得不得了!那我們怎麼辦呢?前面告訴我們,對我們現在能修的趕快很尊重地修,不能修的我們了解了,因為我業障未除、資糧未聚,所以拼命努力。業障除、資糧聚了,到什麼時候我就可以修了。所以現在因地當中你作這個,絕不說嫌棄它不要,而是說,說自己障礙太重,一心恭敬,因為你因地當中這樣,障礙除掉了,對它恭敬,到了時候你自然能學。現在你因地當中已經輕視丟掉它,將來你的果位上面,結的果是什麼啊?現起的時候當然你丟掉它,這個是必然的現象。清楚不清楚這個?總記得佛法是因果關係,因緣關係,就是這個。那麼繼續下去:

[21:38]

是故串習聞思二慧所決定義,雖非修成,然許是修,有何相違。

所以要曉得對於聞思兩件事就串習,所以聞思本身也是不斷地練習、練習、練習,所以廣義地來說就是修。所以他這個地方不用修而用「串」的話,其實是一樣的,就是廣義地來說,你這個聞跟思要不斷地去努力,對吧!所以它雖然不是狹義的聞思修的修成,但是,也是「許是修」,實際上我們的的確確也是修行,這是廣義的。這個並不相違,不但不相違,而且是必須要的次第是這個樣呀!那麼這是第一個,正面的成立,正面的成立。他下面是反面的說明,看:

[22:37]

若相違者,則諸異生未得初禪未到定時,應全無修。以欲地中,除說已得入大地時,由彼因緣,可生修所成慧之外,餘於欲地無修所成,對法論中數宣說故。

最後那段話先講,就是對法論,就是經論,經論當中關於上面這個道理到處,很多地方都說,那麼上面什麼道理呢?這段要解釋一下,這個文字在座的大部分都不懂。前面告訴我們說,聞思的時候,它算它是修,不相違的,是正確的,我們不能說它違背的。假定說聞思叫作修是違背的話,那就產生了一個大毛病,產生了大毛病。什麼大毛病呀?說平常我們這個修行,狹義地來說,說聞、思、修,對吧!就是先是聽聞,懂了以後呢思惟,然後呢修習,修習得到的一個結果,就這樣。那麼平常我們不要說出世間的,就是世間的定來說,那個得到定,是什麼?修所成的小結果。一定告訴你,散亂當中是這個樣,那麼定這個樣,有什麼好處,散亂有什麼壞處,啟發你的追求的心理。然後告訴你怎麼修那個定,然後呢你把告訴的道理弄清楚,照著去修,最後證得那個定,這樣。所以它必然的。

[24:34]

所以在「欲地」當中,我們說欲地的話,就是三惡道、人、以及欲界六天這個;那麼一直到上面最後叫「未到地定」,在這個當中都是欲界。沒有得根本定,所以既然沒有得定的話,就沒有「修所成」的這個內涵,對吧!因為你至少得定的根本定要什麼?得根本定是經過修定才成的,你沒有修定之前,得不到根本定。但是有一個除外的,已入大地,就是已登地的菩薩他有,他所以有,以前已修過了。就我們剛才說的這個故事一樣,儘管我們同樣地睡一晚,張開眼睛來,他的袋裡有個五十億呀,他以前早就積在那裡了。換句話說,對我們一般的正規向上的人來說,你在欲地當中,不可能有修所成的這個內涵,不可能得到定。得到了定,就是進入色界了。

[25:47]

那麼請問,你在沒有得到這個之前,你用什麼方式才能夠得到它?或者說,得到那個定,那個是我們要求的果,對吧?現在你用什麼因才能夠得到它?譬如說我要吃飯,那麼我要買米呀,要洗、去燒、去弄呀,這個因,這樣去做的話,那麼飯就燒出來了,它這個飯不會天上掉下來的。所以正規地來說,在沒有得定之前,前面要做的事情是什麼?聞、思,這個聞思就是它的因。然後你這個因一步一步上去,得到這個定,這個很清楚明白。所以反過來說,它假定是相違的話,假定像你這樣相違背,說聞、思跟修沒有用的話,那請問這個結果怎麼出來?換句話說,世間就不可能有定,定都不可能,還有慧嗎?還有慧嗎?所以現在很多人說:啊,我要修定,這不要了。那麼請問你沒有因,你那個果怎麼來呢?這裡說正面的成立,反面的駁斥。

[27:04]

所以說到這個地方順便講一下,為什麼當年印度的佛法這麼盛,它就是任何一個地方就這麼嚴密,就這麼嚴密,擺在那裡使得你沒有一點小的漏洞可逃。也許我們現在,我所以說這個話,眼前我們在座的有一些人,唉呀,覺得好像這個東西很難學,或者心裡很煩。所以如果說你條件不夠,的的確確,那回家去,關在家裡念念佛也就夠了,這倒是事實,念佛是的確好。如果真的說年輕力壯好好地學的話,這種地方都應該了解得非常透徹,那個時候你才會千穩百當。

[27:48]

我現在舉一個比喻你們就曉得了,譬如說我們今天在座大家要解決一個問題,譬如說我們常住要解決問題,那麼有兩種不同的意見,說現在這個第一案是這樣的,贊成的請舉手,有幾個人?三個、五個,那麼好。那麼第二案贊成的請舉手,三個、五個,大家不管三個、五個啦,說決定了,照著哪一個辦法去做。那好像應該行得通了吧?嘿,結果做的時候不行。問說:「決定了為什麼不行啊?」「我可沒舉手啊!」到那時你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對不對?大家,我說這個譬喻你了解不了解?很重要喔!

[28:31]

譬如說今天我們在座的有三十個人,我們大家決定今天下午我們要去做,要這樣做,有的人說主張這樣做。那我就問大家了,要這樣做的請舉手,兩個人;要這樣去做的舉手,五個人。那麼說好了,決定就去做啦!到了下午大家不動,說:「決定了,你為什麼不動啊?」「我可沒舉手呀!」你拿他沒有辦法,是不是這樣呀?這個事情就行不通。那個事情行不通,沒有關係,這個無關緊要的。請問你要不要修行?現在我問你,你要修行,然後你這個道理不清楚,到那個時候的話,嘿、嘿!左右皆不通。因為你所了解的就是這個嘛!

[00:05]

這樣走不通,那樣走也不通!所以忙了半天,我說的這個原地踏步,想想看對不對?實際上呢理路是如此。在座的有過經驗的人想想看,有的出家三年、五年、十年、八年,有一個發現:啊,怎麼這個弄了個半天,越弄越煩惱!經常現在有人說,那些初出家的人心還猛利,出家久了以後,慢慢就塌掉了。為什麼?為什麼啊?毛病都在這裡。這不要看哪,本論真正嚴密的地方,單單這文字上看不見的。

[00:48]

所以我告訴你們,我特別說明的,這在印度當年他就是抉擇這麼嚴密,正面是這樣、反面是這樣。那麼譬如我剛才同樣地說這個,現在我們決定用這辦法行了,贊成的請舉手!有幾個人舉。反過來,我不用這種方式,現在有這樣的一個決定,贊成的嘛舉手,反對的不舉手,問題解決了。到那時候,如果是你舉的手的,你是贊成的;不舉手的,反對的,這很明白。在座的當中,有沒有一個人說,我既沒有舉手,又沒有不舉手,可能不可能?沒有了對不對?要嘛正面、要嘛反面,在座的不外乎這個正反兩取當中。

[01:34]

現在這個地方為什麼這樣說?就是,哪!如果這樣行、如果那樣行,這個兩者當中必具其一,把問題弄得清清楚楚、確定無疑。那個時候你去修的時候,你會─對!這樣不行的話,那樣一定行;反過來,那樣不行的,這樣一定行。這所以為什麼,它這個因明真正嚴正的地方,把那個漏洞完全堵死了,這個你們要清楚。那麼我這地方順便一提,就是我想後面說明你們大概都懂了,至少現在這個情況之下,讓我們心裡種下一個印象,是我們將來真正要學的時候,這個是真正重要的。繼續下去,繼續下去。而這個道理上面已經說過了,「對法論中數宣說故」,菩薩的論裡面早就說得清清楚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