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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檔起訖: 123B_0000~123B_2930

廣論時時聽          

 

[00:09]

換句話說,我們不妨換一個比喻,不要說魔吧,比如神經病人,那麼我現在是醫生。那個神經病人,看見那個醫生對那個醫生就要打呀、什麼罵啊,那個醫生會不會跟他對罵、對打啊?這很清楚、很明白。所以這個你了解了這個的話,不管他怎麼罵你、怎麼打你,那個醫生還一心一意地想:「嗯,我怎麼樣想把他弄好。」他絕對不會生起一點瞋心,因為你很清楚、很明白,了解他這樣地罵你、打你,是根本一點自在都沒有。所以現在這兩方面不管你看哪一個,你找不到一點點發脾氣的理由。這是如理觀察思惟,這麼個好呀!就這麼個好耶!

[00:56]

如是菩薩見諸怨家作損害時,應如是思,此為煩惱魔使無主,故如是行,不少瞋此補特伽羅,須更發心為欲令其離煩惱故,我應勤修諸菩薩行。

像這樣地一觀察,「如是菩薩」,我們現在行忍辱波羅蜜多是什麼?菩薩行者。那個菩薩行者一看到這件事情,看見那些怨家來作損害的時候,你就是要照、拿著上面這兩個方法去觀察,的的確確是為煩惱魔使,他根本就作不了主。在這種情況之下,你了解了以後,對他不會生起一點點的瞋心來;不但如此,還要想辦法幫忙他離開這個煩惱。一點都沒錯嘛!菩薩解救一切眾生,從哪裡解起嘛?就幫他把煩惱拿掉。所以你認得很清楚,現在碰見這種情況之下,你自己還在煩惱當中纏,你談什麼呢?啊,這個巧妙啊!啊,所以這個本論之殊勝哪!換句話說圓滿佛法,圓滿傳承的佛法,告訴我們分析,這是第一層哦!你看一層一層地深入,你只要對這個理路弄清楚的話,的的確確你會找不到一點可瞋相。下面我們繼續下去:

[02:31]

如《四百論》云:「雖忿由魔使,醫師不瞋怪,能仁見煩惱,非具惑眾生。」

啊,來了,下面解釋。啊!這個被魔所使,換句話說,我們現在來說會神經錯亂的人哪!在這種情況之下責怪那個醫生,他會打罵,可是醫生決定不會跟他發脾氣,也不會怪這個人。現在我們學佛嘛,佛告訴我們哪,說那些人他來傷害你,跟你啊 ……他是什麼?這個煩惱後面,具有煩惱這個眾生來傷害你,這個是他煩惱,作不了主的,它不是他呀!你認清楚了這一個觀點以後的話,你對他就沒有瞋恨心了,就像對神經病人,醫生要去治療他一樣的心情。

[03:33]

月稱論師亦云:「此非有情過,此是煩惱咎,智者善觀已,不瞋諸有情。」

啊!下面緊跟著一步,說它不是有情的過失呀!它是什麼?是煩惱的過失呀!真正有智慧的人要這樣觀察,對這樣的道理能夠善巧地觀察。這個「已」啊,不是自己的「己」,這個字寫錯了,改一改。「不瞋諸有情」,當然啦!那就不會再瞋了。現在這一個科是什麼?就是「生忍」 ─對眾生。你這麼一觀察,對那個眾生就生不起一點瞋心來。

[04:16]

《入行論》中雖說多理,然唯於此易生定解,對治瞋恚最為有力。

這個《入行論》就是《入菩薩行論》當中,他就告訴我們,我們怎麼行菩薩行,說的很多道理。而這個道理當中,現在所說的最容易生起正確的認識,確定的見解,對治這個瞋恚也是最有力量,也是最有力量。上面把這個說了一下,那的的確確這樣的觀察的方法,那是善巧無比,而且容易了解。因為它容易了解又善巧,所以對治這個瞋恚,它有最好的功效、最大的力量。

[05:12]

〈菩薩地〉說修唯法想,堪忍怨害與此義同,故於此上乃至定解當勤修習。

那個〈菩薩地〉當中也告訴我們,學菩薩行者在忍辱波羅蜜多當中怎麼,他就這是原則是說「唯修法想」。啊!你了解了這個道理以後的話呢,你就能夠忍受這個怨害,意義就是這樣,所以說唯修法想。哪!原來它這個傷害本身是什麼?就是這樣的一個法,法爾如是的法。所以前面叫我們觀察境,你觀察觀察那個來傷害你的這個境,是什麼一個狀態。那麼前面已經分析過了,所以說唯修法想。這個法本身啊,什麼?因緣如是和合,而這個如是和合的因緣,偏偏又是煩惱、無明。既然你現在修學菩薩,說菩薩行者的話,你目的幹什麼?要幫他們治那個煩惱病,現在這個煩惱病現起的時候,你會隨它轉嗎?當然不會。不但不隨他轉 ─所謂隨他轉就是發脾氣、瞋哪 ─不但是不隨它轉,你還要幫他忙咧!對不對?這個地方就是只從前一半說,剛才說「理不應瞋」;要幫他忙呢是第二段,是「理應悲愍」,這個後頭再說。

[07:09]

若諸有情能有主宰皆應無苦,以此諸苦非所願故,有自在故。

那麼更進一步來說,現在這個自在跟前面這個自在就不一樣啦!前面這個自在只是外在的,現在呢,進一步地深察這個自在的內涵。說假定前面說那些有情,真正地有主宰的話,都應該沒有苦,為什麼?因為沒有一個人願意苦的,那個苦都是不得已的,既然不得已的話,他自己也作不了主。因為那些苦都不是願意的,既然有自在的話,他誰願意苦。所以啊,他如果說在這種狀態之下,顯然地是沒有主宰。

[08:05]

又諸有情若為猛利煩惱激動,尚於最極愛惜自身而作損害,或跳懸岩,或以棘刺及刀劍等,而自傷害,或斷食等,況於他人能不損哉,應如是思滅除瞋恚。

哦!現在這些有情哪,是不能自己作主,為什麼?就是為這個煩惱所使。當這個煩惱,猛利的煩惱所刺激的時候啊,乃至於對自己最愛惜的身體都要傷害它。這個我們看見有很多人自殺,怎麼個自殺法?跳、山上面跳下來,我們現在所謂說到樓房跳下來,或者以什麼東西自己傷害,或者說絕食,啊!自己傷害了不肯吃東西。想想看,他自己對自己尚且如此的,何況是對別人啊!你應該這樣地去觀察思惟的話,那個瞋恚就滅除掉了。

[09:17]

《入行論》云:「一切皆他使,他主自無主,知爾不應瞋,一切如化事。」

《入菩薩行論》上面就告訴我們,這個實際上,一切的前面所說的,都被他所使。就是換句話說,這個他自己作不了主的,是「他主宰」的,你了解了這個道理以後,就不應該去再去發脾氣。一切的事情就像什麼?如幻如化。如幻如化特別指什麼?因緣生法,因緣生法就這個樣。哦,這樣的因緣來,它就變成這樣,一下因緣隨時改,它一下也隨著改。天下的事情無非是如此,你有什麼好瞋的!

[10:09]

又云:「故見怨或親,為作非理時,謂此因緣生,思已當樂住。若由自喜成,皆不願苦故,則一切有情,皆應無有苦。」

所以不管你看見什麼,或者是怨家對頭,乃至於親愛的人,在你面前對你作非理的時候,你了解這個道理,說這個都是因緣所生,像前面所說的。既然如此的話,「啊!我現在了解了,不為他所動。啊,真高興啊!」所以你如理思惟了以後,嘿!不管他怎麼樣,我們卻能夠住在安樂上頭。假定說他這樣的作法,是自己作得了主,而願意歡喜這樣做的話,沒有一個人例外的,他都歡喜要樂,不願意要苦,那麼在這種狀態當中,一切有情皆應該沒有苦。實際上呢,一切有情都在苦當中,所以呀反過來說,他根本就是作不了主,只是因緣所生。而這個因緣當中,是煩惱種子以及順生煩惱的這個境界,使得他產生這樣,這是淺的。如果後面一層一層地觀察,深一層地觀察的話,那完全不一樣。因為這地方觀察的只是什麼?生忍,所以這個最淺的。到後面到這個法忍的時候,乃至於啊,最後觀察這個諦察法,就是深入去觀察的話,是又是一番境界,以後再說。

[12:01]

又云:「若時隨惑轉,自愛尚自殺,爾時於他身,何能不為損。」

哪!當一個人像前面所說,跟隨著煩惱,為煩惱所使的時候啊,自己最顧惜、最疼愛的身體尚且要傷害,何況於別人呢?這個是第一個觀察法。

[12:26]

第二觀是客現及是自性皆不應瞋者。

說,他這樣的作法,這樣的損害,這樣的瞋惱,是外來的呀?還是他本身就是如此的呀?說這個他那個瞋,給你的傷害等等,這個是外來的,還是他自己本身?如果這樣去觀察,不管他是外來的,還是他自己本身,你都不應該瞋,為什麼?請看下面:

[13:00]

損他之過不出二事,謂是否有情之自性,

要傷害別人,或者說他來傷害我,總不出這兩樣:他這個傷害本身是外來讓他這樣做的,或者他自己本身就是如此的。

[13:19]

若是自性瞋不應理,如不應瞋火燒熱性。

如果說這個本身就是如此的話,你不應該去瞋,為什麼?這本身就是如此嘛!就像火,火嘛就是燒的,水嘛就是冷的,你不能對著火你發它那個脾氣,那對火有什麼好發脾氣呀?就是這樣。眼前一切東西,光嘛就是亮的,拿掉了光嘛就是黑的,它本身就是如此,不是外來的。

[13:48]

若是客現亦不應瞋,

說如果不是本性,是外來的因素,「客」是不是主的地位,那也不應該。

[13:57]

如虛空中有烟等現,

如果是外來的,外來你也不必瞋嘛,也不應該瞋。就像什麼?在虛空,虛空本身沒有烟,那麼外來的來了烟障礙了這個虛空。那個時候你對那個虛空,你這個對虛空沒什麼好瞋,這是外來的嘛!

[14:14]

不以烟過而瞋虛空,

它很清楚啊!這既然是外來的,那個虛空本身它自己也是作不了主的,外面烟來,你瞋那個虛空,那一點道理都沒有嘛!

[14:26]

應如是思滅除瞋恚。

啊,美呀!是真妙,真妙啊!

[14:33]

《入行論》云:「若於他惱害,是愚夫自性,瞋彼則非理,如瞋燒性火。

如果他來損害,他這個是本性,他來損害,當然這個愚癡的人哪,他的本身就是如此,那本性是如此的話,你沒什麼好瞋的嘛!就像火,火嘛就是燒;水,水嘛就是來漂,就是這樣嘛!你又對它有什麼?平常我們當然嘛,這個沒有什麼好瞋的!

[15:02]

若過是客來,有情性仁賢,若爾瞋非理,如瞋烟蔽空。」

欸!反過來說,它是外來的話,他的本性是好的,好的那你更不應該瞋他嘛!就像那個烟障礙這個虛空一樣,你怎麼可以去瞋那個虛空呢?好。

[15:21]

第三觀其直間由何作損皆不應瞋者。

那麼你直、間觀,看他由什麼道理來損害你,這個不管你怎麼看都不應該發脾氣。

[15:36]

若瞋直接發生損害能作害者,應如瞋恚補特伽羅瞋刀杖等。

他直接拿什麼東西來傷害你的呀?如果你直接這樣去觀察的話,你就不應該生瞋恚了。為什麼呢?就譬如說他拿那個刀來傷我們,那個人拿了一個刀來傷害我們,直接傷害我們的不是這個人,這把刀,你應該瞋那個刀,對不對?這樣。

[16:04]

若瞋間接令生損害能作害者,如刀杖等為人所使,其人復為瞋恚所使而作損害,應憎其瞋。

他說:「對、對、對!」當然我們不會直接囉!他拿了一把刀來傷害我們,我們不會瞋那個刀,我們不會跟那個刀打架,我們跟那個人打架,那是間接的。欸,說:對不起!間接的話,你還是不應該發脾氣,為什麼啊?是,他這把刀來傷害你,刀本身不會傷害你,是這個人使的,所以你應該啊,找那個間接使用那把刀的人。那麼既然你找那個間接使用那把刀的人,這個人現在被誰使啊?被瞋在瞋,對不對?他這個人自己也作不了主,所以你還是不應該瞋那個人,應該瞋那個瞋。又那瞋本身呢?如果它自性是如此的,你不應該瞋;那個瞋是外來的,你也不應該瞋,就是這樣。所以你不管是哪一個方法去觀察的話,找了半天,你就找不到一點點可瞋的。清楚不清楚?啊,美呀!

[17:12]

如云:「杖等親為害,若瞋能使者,此亦為瞋使,定應憎其瞋。」

好囉,解決囉!這個真正傷害你的,直接的親自來傷害你的,直接的什麼?那麼,這個是那根棒,當然你現在不會去瞋它。說你呀,現在不瞋那個棒,這個棒就是來打得你身上直接的那個東西,你不會。而事實上能使用那根棒的人,既然你間接地找的話,那麼你現在要真正找的對象,不是那個人,而是那個人背後他的意樂、他的心理。他那個心理是什麼?剛才已經說過了,如果是自性你不應瞋,如果是客現你也不應瞋,清楚不清楚?啊,好明白!

[18:08]

故不瞋杖,亦不應憎能使之人,

當然啦!這個杖固然不應該瞋的話,那個用這根杖的人也不應該瞋。

[18:18]

若瞋能使,理則亦應瞋其瞋恚。

假定說你瞋那個能使的這個人的話,你照理應該要瞋的什麼?不是這個人,而是應該使得這個人發脾氣的這個瞋,那個才是呀!

[18:35]

不如是執,即是自心趣非理道,故應定解一切道理悉皆平等,令意不瞋補特伽羅,如不瞋杖,此未分別杖與能使有無怨心者,由前所說破自在理應當了知。

好!你能夠了解了,那麼說呀,不這樣地去執著,然後呢,因為執著了,就走上了非理的這道路。所以現在你認識了,如理取捨的話,那原來是這個樣啊,啊!那就沒什麼、沒什麼好發脾氣的地方。所有講的一切道理都是這個樣的,都是這樣的。那麼這個時候啊,我們就不會瞋恚這個人。下面就說,進一步說,這個「如不瞋杖,此未分別杖與能使有無怨害心者」,這個進一步地分別,他並沒有、並沒有說明。這個是什麼?在破自性理,前面所說的破自性的當中應該了知。就是我們剛才說:他的自性是客現哪?還是本身如此的?他已經剛才說過。實際上呢我在解釋這一段的時候,也一一說明了。

[20:05]

第四觀能發動作害之因不應瞋者。

嗯,最後一個,能發動來傷害你的原因,這樣,那也不應該發脾氣。

[20:20]

受由怨害所生苦時,若是無因不平等因則不生苦,

說我們找它的原因。現在呢我們受到怨害來傷害我們,生苦的時候,這個苦有沒有原因?說假定無因、不平等因,這個情況不會生苦的。這個佛法告訴我們,換句話說,如理的、正確的一定有因,無因、不平等,不會,那麼一定要有因。

[20:54]

要由隨順眾因乃生。

一定要有隨順的、相應的種種因緣才生起。

[21:04]

此因是宿不善業故,

結果你找到從因這樣去推根究底的話,是什麼?嘿,宿生不善業啊!這個不善業什麼?

[21:16]

由自業力發動能害令無自主,故自所招不應憎他,

那這個地方,來了!最後你這樣地更進一步,剛才是眼前觀察,最後的一點就是深入去觀察,最後這個深入的因的話,是什麼?由於自己的往昔的惡業所感,到了這個時候而發生。既然你自己所造的,你怎麼能夠怨別人呢?

[21:48]

作是念已應怪自致,

應該責怪的是自己造成功的啊!

[21:55]

於一切種破除瞋恚。

在任何情況之下,你怎麼弄、怎麼看,都找不到一點點瞋恚的,那個瞋恚就破除掉啦!

[22:08]

如那落迦所有獄卒,是由自己惡業所起為自作害。

就像地獄裡面的獄卒一樣,你自己造了惡他來傷害你,就這麼個道理。就像我們犯了罪,然後呢被警察抓起來,就是這樣。

[22:28]

如云:「我昔於有情,曾作如是害,故害有情者,我理受此損。」

就是這樣。我以前傷害了別人,所以呢,我傷害了別人嘛,現在就還,還給他啦,所以受那個囉!

[22:44]

又云:「愚夫不願苦,愛著眾苦因,由自罪自害,豈應憎於他。

這段話我們值得「三復斯言、三復斯言」,再三反覆地反省啊!我們哪,沒有一個人願意苦的,但是啊偏偏不了解這個苦樂之間的因果關係。所以因為不了解無明所愚,所以愚夫啊!你儘管不願意苦,卻偏偏「愛著眾苦因」啊 ─就是我們現在的毛病。我們沒有一個人例外的,都想去掉苦、得到快樂,就偏偏在苦因上面拼命地忙,造種種苦因,把樂因偏偏地把它趕走。結果,喏!眼前這個狀態。所以啊,一切無非是我們自己的罪惡,是自己害自己啊!在這種情況之下,豈可以瞋別人哪,瞋別人哪!

[23:58]

所以這地方一層一層地深,到了這裡我們現在了解了,我們真正應該瞋的、真正不忍的,應該是什麼?自己的煩惱。我們應該跟煩惱鬥啊,不是跟別人哪!是瞪大了眼睛,看自己的起心動念的地方,絕不饒它一點點!啊,我們現在只是寬恕自己,真正是寬恕自己的怨家,還不但寬恕,還保護它咧!唉呀!把它保護得嚴密得啊 ……這樣。所以啊,佛怎麼救我們是救不起來啊!繼續下去。

[24:38]

譬如諸獄卒,及諸劍葉林,由自業所起,為當憎於誰。由我業發動,於我作損害,此作地獄因,豈非我害他。」

啊!就好像地獄裡邊那個獄卒啊,這個是人;乃至於劍葉林 ─這個劍葉林就是地獄裡邊那個樹,那個樹上的葉子都像刀劍一樣,你下去那葉子掉下來都變成功刀劍。這是為什麼啊?這是我自己的業力所感的啊!既然是業力所感的你瞋誰呀?因為由於我自己的業,所以造成這樣,使得他來傷害我啊!他傷害了我還他要地獄去,他下地獄去,而結果這個情況是我害了他,不是他害我啊!

[25:34]

所以真正你如法地了解,當人家來傷害你的時候,你只有自己深自反省苛責:「唉呀,我對不起他呀!」你怎麼會對他發脾氣?是啊,所以這地方妙咧,佛法的真正妙!他來傷害你的時候,你不如理、不了解 ─世間的愚夫的話,他覺得他傷害了你;你真正了解了,你才發現啊,是你傷害了他呀!懂不懂這個道理?他今天對我發脾氣這樣的話,他是造惡業哦!但是惡業為什麼來的?那還是我的宿業所致哦!

[26:12]

所以我在前面跟大家說,啊!你們都比我好啊,你們現在剛開始學佛,就聽見這麼圓滿的教法,我學了二十幾年哪,現在才慢慢地體會到。欸,有一個人騙了我,我呀,以前的話一定是,唉呀!不曉得怎麼樣;有個人傷害了我,以前一定怎麼樣。現在呢,平常狀態如果我不提正念,還是照隨煩惱而轉,一點用場都沒有,佛法都是口頭的。只要正念提起來,那時候我就感覺到:哎呀,感激啊、歡喜啊!欸,就不為它動。因為為什麼呀?喏,我傷害了他,現在還了這個債啦!所以啊,我歡喜是 ─從此不在這個裡面轉,第一個歡喜。第二個歡喜呢?不但是它還了這個債,由於他這麼一來,讓我正確地把聽聞的佛法如理地感受到:啊,原來佛法真的有這樣啊!哎呀,那這個是歡喜,他又是我的善知識。然後呢,前面的業嘛是解決了,他現在呢又是我的善知識,增上我的善法。你不但歡喜而且感激,你找到一點可瞋的地方嗎?找不到欸!是千真萬確的。更進一步啊,他現在這樣做了,他還要墮落啊,唉呀,我要憐愍哪!由此一切的善法都從這地方生起來了。

[27:46]

啊!佛法之美,本論實在是好啊!太好,實在太好!但願諸位跟我一樣啊,平常空下來,與其在這地方胡思亂想,浪費時間,是不如多翻翻它,多聽聽它,多研究研究它、討論討論它,自然有你的好處在。我們現在再下去。

[28:13]

霞婆瓦云:「若云非我所致,實是顯自全無法氣。」

嘿!妙極了這句話。那我們現在說起來為自己有道理,不是我的 ……。對的,你可以這麼說,這種情況說明了什麼啊?你跟佛法差得十萬八千里,你那一點佛法的味道都沒有,太不了解佛法了!所以假定你學了滿肚子學問,講起來頭頭是道,三藏十二部都讀通,乃至講給別人聽,碰見這種事情上頭,對不起,你還是在外面轉的話,那跟法一點都沒碰上,一點都沒碰上!前面這是觀察當中第一個觀察,觀察境,下面呢:

[29:10]

觀察有境不應瞋者。

「有境」就是誰有這個境,這個境界是誰有的。換句話說,這個地方有個茶杯,誰?我的。換句話這個瞋,是誰呀?那個人,就是這樣。那麼我們觀察,從這地方去觀察,也不應該瞋。

[29:31]

若於怨害發生瞋恚,是因於苦不能忍者誠為相違,以不能忍現在微苦,極力引生惡趣無量大苦因故,故應自念我極愚癡而自羞恥,勵防莫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