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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覽 頁/行 P110-L12 ~ P111-LL1 手抄 頁/行 8 冊 P78-L7 ~ P101-L5 音檔 起訖 59A_0208~59B_1417 |
南山律在家備覽 59B《行事鈔‧持犯方軌篇》:「方便趣果者。然造修前境,必有三時。是以大聖隨時而制,意令智士剋志不為。 到最後兩腳一伸,不曉得哪裡去。那麼自己受這個害,然後如果說還把這個觀念帶出去的話,大家聽了,沒錯沒錯!教也不要學了,好了!這是我們必須從這個地方警惕,所以在戒裡邊就特別的警策我們應該怎麼辦?瞭解這一點,所以在教下面叫教,在戒當中叫做戒,從這個上面,警策前面一念一念,在這個地方上面緣些什麼?到那時候你參禪也好,念佛也好,持戒也好,他無非在這個上頭講的,所以平常的時候,不管你跑到哪裡去,如果說,尤其是現在在座的極大部分都是青年才俊,在佛學院唸書。注意,佛學院他念天台賢首,沒關係,可是他說來說去的根本意趣就是一個,或者是積極的解決我們自己的個人問題,或者要帶法界一切有情,這是深廣的程度是有差別的。 所以我們瞭解了這個,然後去觀察,那就十九不離八,所以說「大聖隨時而制」,那個聖人就看得很清楚,所以根據這個不同的時段,告訴我們,然後真正有智之士,真正有腦筋的人曉得啊,從什麼地方下手呀!那你在這個上面把握著你自己的心行,你曉得什麼是該作的,什麼是不該作的?對境的時候,是我們非常強盛的煩惱,已經裡邊有這樣的非常強盛的慾望,或者貪相應,或者瞋相應,或者癡相應,外面又是引發這很強烈的,你能擋的住嗎?擋不住!那怎麼辦呢?就事先準備呀!就這樣呀!所以在這個根律儀上面就告訴我們,假定說你曉得對了境你擋不住,不要對那個境,這樣,所以你心裡面就想你怎麼辦呢?就想到這個境對下去,造了這個業有什麼?於是你就想辦法避開!這個對我們很容易。 假定你認真去作的話,那就很容易,通常我們心裡面因為並沒有這個,所以歡喜這個,還找一點藉口要接近這個境,這是我們的死症,還要找種種的理由,要去跟自己說得個天花亂墜,到了境界上面,然後跟著它去轉,這個是我們平常一般人的無明相應的狀態,所以說這個為什麼修學的環境絕端重要?而所謂的修學的環境,主要的是尊長善知識、同行善知識,這地方他處處地方幫忙我們這個,你有了這個本事,慢慢地慢慢地,使得這個煩惱的這個現行種子,慢慢地慢慢地削減、削減,力量比較弱,反過來因為你經過這樣的薰習,所以你對治的力量慢慢慢慢地強盛,那個時候你可以說,現在可以試試看,那麼境界上面歷練歷練看,不一定要關在這個寺院裡邊,或者就在寺院裡做一點事情,到那時候對境試試看,你擋得住了才可以談,否則那個境,絕對要遠離。 所以剛開始第一個階一定是個遠離階,是他的根本意趣,現在我們說那個修行嘛,在家出家是一樣的,本質上面是!修我自己的,在家跟出家有什麼關係呀?那個地方就顯出來,絕端重要的,靠出家,根本意趣;出了家以後還要這樣,這是我們現在應該瞭解的,所以不管你是說從業的行相來說好,從戒的立場上來說,我們現在瞭解那個三時的意趣,有這樣的內涵在,下面就看那個內容,就比較容易了。 方便趣果中分為三節 ① 前方便 ② 中根本 ③ 後方便 1.5.1 前方便『通三方便、望後根本、俱名為前。』 《事鈔》云:『今約婬戒以明。如內心婬意、身口未現、名遠方便。此犯下罪。二動身口、未到前境、名次方便。犯中罪。 三者臨至境所、身分相交、未至犯處已來、名近方便。是重中罪。』 這個地方呢,但說為婬戒,說當內心起意了,這個是意顯,身口還沒有動,叫遠方便,這個是下罪,現在我們又把這個,不一定在婬戒,一切時處,上面我們剛才不是說嗎?平常的時候,我們一切時處都跟無明相應,無明是煩惱的根本,雖然身口沒有動,對不起,這個就是業的遠方便,而偏偏我們一切時處都在這個業的遠方便當中,你修些什麼行?第二呢!動身口,未到前境,名次方便。犯中罪!其次還沒到前境已經動了身口了,你只要前面這個無明繼續相續,你沒有對治它那麼我們平常的身口的行為,是不是都在無明當中?那還是個無明的次方便,最後對境的時候,對不起,還是隨順著無明相應的在這個裡邊轉,所以現在對婬,那個就是這樣說,對貪瞋癡,沒有一個例外,就是這個樣,所以因此我們真正要修行的怎麼辦呢?那就是這樣!在你內心當中現在起的不是婬意,反過來現在起的不是隨順無明是正知見,那個時候身口雖然未現,現在是什麼呢?修行的遠方便!那個是什麼?犯的不是下罪持的下善!現在身口已經動了,那個是持的中善,對了境了就是成就上善,所有的隨行就是這個,那麼受體呢!因為受完了以後,它警策我們的內心,處處地方提醒我們,所以靠這個受體提醒我們,然後你心心唸唸提持自己,所以唸唸受了以後,唸唸這個功德永遠在增長,那個基本的原因在這裡,現在清楚不清楚?所以受完了以後,你一直在這個,唉唷!我現在受了戒的人,然後你拿這個心去唸一聲佛,這個比不受戒唸一聲佛的功德不能相比,參禪也不能比,學教也不能比,這個都是千真萬確的事實,因為你所緣的境不一樣,如果你發了大菩提心,那更是不可思議,這個正反兩樣東西瞭解了。 《事鈔》續云:『已下雖輕重多少不同大相可準』 那這個比較容易懂,那麼下面也就是說,除了婬以外,殺盜妄呀,我現在前面已經把那個整個的概念瞭解了,所以現在到這裡為止,大家想想看,如果是你不瞭解業,能夠談持戒嗎?就算你把戒相完全弄好了,這個持的什麼?人天乘戒!所以他前面一開頭就告訴我們,如果對利根來說五戒十戒也是什麼?出世的聖道。否則的話,就是具戒,對不起,還是人天乘法,你必須把這個業道跟制教兩個擺在一塊兒去看,你那時候內心觀察的很清楚,你是以什麼意樂?安立在什麼標準上面做這件事情?因此就算你持戒的時候,很多行相做不到,你這個意樂做到了,一定產生正面的效果。所以說印光大師、虛雲老和尚,如果拿戒的標準來看的話,豈不是那些都該下地獄?實際上不是耶!實際上不是耶!這不是很明白的告訴我們,那真正的戒應該戒些什麼?這個才是我們應該注意之處。 戒疏云:『言方便者乃是趣果之都名 業未成前諸緣差脫故令此罪壅住方便』 行宗釋云:『前示名 業下釋義』 再解釋什麼叫方便呢?說整個的來說就是怎麼趣向於果的,整個的前面那些行為都叫方便,在業沒有成就之前那麼說如果要造成業固然叫方便,還有呢!還沒有造成之前你種種的行為,如果有它的所謂諸緣差脫,本來你現在的心境向那個方面,可是中間有一樣東西叉開了,叉開了以後於是你前面本來趣向於造作這件事情的這個因緣哪!產生了中斷,所以前後連不起來,脫落了,這樣,所以使得你要造的罪到此為止,到此為止這個叫做方便,如果說沒有這個外緣差脫,繼續的向上向前的話那麼就對了境犯根本。 1.5.2 中根本《事鈔》云:『本相如何?謂入如毛頭名婬,舉離本處名盜,斷其命根名殺,言章了知名妄。如是隨相已明。若結罪之時,並攬前因,共成一果;不同他部,因成果已,更有本時方便。』 這個就是中根本,那麼這個中根本當中,是怎麼一回事呢?來解釋一下,先看資持的解釋。 『前明根本之相二。初句通問謂下別釋。 若下明攬因成果。簡異他宗使無濫用。』 現在這個地方說明根本的相,第一句什麼是根本?根本的行相是什麼?那麼這個下面就解釋,說「婬」,這個男女二根相交才碰到一點點那叫婬已經成了根本了。「盜」呢,就是你要盜的東西只要提起來,一提起來這個事就成了盜的根本了。「殺」,要斷其命根要把他命根斷掉了叫殺。「妄」呢,你說的清清楚楚,對方了知這個叫妄,就是四項,那麼還有結根本罪的時候,他一定是跟前面的因,「並攬前因」,就根據那個前面的因,成功現在的果,這個是正解。 他下面說不同他部,就是說除了我們祖師這個,換句話說,那個一部以外,其他的部派也這麼說,說前面這個還有一個叫什麼呢?叫做「本時方便」。他真正說起來,說從因到果是有前後相,可是感了果以後,這個果當中是不是把那個因都全部包含在裡頭,能不能這個果不包含前面的因?能不能?不可能。所以叫「並攬前因」,這個事情為了說的更清楚一點,我們不妨大家再看一下,說這串念珠!念珠的因是什麼?就是一粒一粒的珠子,還有這一條線,還要再人工穿起來,這個都是組成這串念珠的因,然後組成了最後這串念珠的果。請問這串念珠的果當中,能不能把那個珠子拿掉?這個珠子拿掉,有沒有念珠呀?沒有。能不能把線拿掉?沒有。還要一個人工,如果單單念珠跟線沒有人工的話,這個念珠是珠是珠、線是線,分開,所以這個人工也一定跟他相順的,一點不錯的在這個裡邊,所以這個果一定包含了全部的因,而這個全部的因,一點不錯的配對到最後結果,就顯出來的果,是不是這樣呀?所以真正成了果以後,這個因就是這樣了,哪裡說還另外一個因?所以別部當中說,還有一個什麼因成了果,還有一個什麼「本時方便」。那個本時方便,這個方便好像沒有用到那個果上面去,好像前面那個方便留下來了,結了果前面那個方便,你還要判他一下,實際上前面這個方便感了果以後,就在果當中,這個是這句話的說明,當然這種概念,如果我們對於這個因果緣起的法則瞭解了,那自然就一點問題都沒有。下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