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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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覽 頁/行  P122-LL2 ~ P125-L10

手抄 頁/行  8   P198-L9 ~ P213-L4

音檔 起訖     62A_2609~62B_1631

1.6.2 校量 校量

行宗云:『二校量者即總料簡前七位也。』

把前面這個七種,總共的來加以抉擇、說明一下,

《戒疏》云『初以自身造境、對置殺具、明方便多少者。

我們看就是這樣,第一個來校量,來比較一下,怎麼比較呢?就是說你去做一件事情,譬如說殺,或者自己親自去殺,相對的另外一種呢,不是自己去殺,放一個殺的工具,譬如山裡面那個山狍,他埋一個坑坎在這裡,或者我們要去捉老鼠作老鼠籠,現在還有捕蟑螂的這些東西,對吧!這個就是說,並不是自身去殺,是相對的放一個殺的工具,那麼在這個裡邊就要看一看了,為什麼要看一看呢?前面我們立每一項的話,譬如說舉幾個緣,人人想,人人疑等等,像有這種狀態,這個每一個都是成就他造罪的條件,或者叫做方便,所以自身跟這個所指的殺具,在這個裡邊不太一樣,因此我們前面所立的在這種情況之下,有所遺漏,不完全。所以要比較一下,這個清楚不清楚?現在我們看文,

身自造境、具七方便。 設置懸擬、既非自身、故闕想疑、但五方便。

那這個地方就說明,告訴我們就這樣,前面那個闕緣一共有七種,那完全是自己去作的,如果說你設置懸擬!譬如說放一個老鼠籠,挖一個00,那個都不是自己去,那個時候老鼠籠,會不會想一下,嘿,這個是不是老鼠,我不要捉它,會不會想這個?這個想心跟疑心,兩個就沒有了,對吧!所以在這個地方,這個七個當中呀,就少掉了這二個,就是五方便。像前面這些校量,這些東西辨別,一方面可以說文蠻有趣,另外一方面,實際上這個內涵的深細呀,那我們就看的出來,

行宗釋云:『初明多少寬狹二、初自造置具多少又二、初標示。 身自下別釋、初明自造故多。 設下次釋置具則少。以想差疑心必約到境、懸擬相成不可論故。』

行宗的解釋:初明多少寬狹,這個地方分二,一個「自造」以及「置具」,有多有少,這個裡邊初標示,身自下別釋,下面就身自造境具,七方便個別說明。初明自造,自己造所以多有想疑,下面呢,設置懸擬的話,那麼是置具,放東西放在那裡少,「以想差疑心必約到境」,這個想差,跟疑心都是人親自去,所以自己親自到,「懸擬相成不可論故」。事先放在那裡這種情況,那不能這個對境的時候,無所謂想疑了,那個是從這個地方去校量,下面還另外一種,

《戒疏》續云:『剋心辨差,其境則寬,以元在張,王非畜杌,後來差故。

南山律在家備覽 62B

王非畜杌、後來差故。

這個第二種,這個寬窄就看心裡面的剋漫,什麼叫剋?一心一意剋定的!漫是漫無對象,在此有他不同的地方,譬如說我要去行殺,我說我這樣去專門殺某人,那麼這種情況之下去辨別的話,那這是一種,還有一個是漫心,說所以剋心當中辨別這個境差,這個境就很寬很寬,什麼叫境差?這個境界叉開掉了,境界叉開掉了,就是我要專門殺張某人,前面不是說了專殺張某人,然後這個對象只要不是張某人,這個對象就是境是吧!所以這個是境差的條件很寬很寬,現在清楚不清楚這個?只要不是張某人,所有其他的人來也好,所以下面說,你原來的目標只對著姓張的人,其他的人,姓王的人、姓李的人,不管哪一個人來,不是!然後非人來,全部不是,畜生來也不是,杌木來也不是,所以境差這個條件是不是很寬哪?所以不管是餘人、非人、畜生、杌木後面來把這個境界叉開了,這個說境差很寬很寬。那麼下面叫

漫心辨差、其境則狹。

漫是漫無標準的,漫無標準的來辨明這個境差的話,那這個境差就很狹很狹,說不管三七二十一,反正我要去殺呀,就是這樣這個漫無標準的,那麼只要有來這個時候就是這個境差,這就很有限,說不管是什麼人來,我要殺,張固然要殺,王也殺,人殺,非人也殺,然後畜生也殺,只有一個什麼?只有一個木頭來,那個木頭當然不是殺,所以這個境就很狹很狹,這個緣差的境很狹,

以通三趣、有境齊害。

人非人畜生這三個境界只要有境漫無標準的通通害,那麼這種情況之下這個境差只有一種什麼?杌木這個境界,那對不起,這個就分

唯有杌境、用分輕相。』

除了這個以外不但有無而且還輕重。下面解釋,這個解釋我們瞭解一下,實際上那個心裡的狀態噢,

行宗釋云:『二剋漫寬狹。言寬狹者謂異境多少初明剋心寬。王非畜杌即四異境。

說王是人異境,非是非人境,畜是畜生境,杌是杌木境,這四種都是,

次明漫心狹。

那已經說過了,

杌境輕者非情無過、止有方便。 上據大漫。

上面說這個大漫,漫還有大漫小漫,什麼叫小漫?

若約小漫、如欲通害人趣、望剋為狹、對大猶寬。』

這個大漫跟小漫要說一下,還有一個叫小漫,這個漫心他上面說不管誰都來殺,還有一種呢!我只殺人,可是這個只殺人哪!對某人來說他是比較寬,可是對其他的非人、畜生等等來說的話,不一樣是吧!所以這個叫小漫,可是真正論那個心情的話,就是剋心還有大漫,還有小漫三種,這個到後面的時候還有說明。我們繼續下去,

戒疏續云:『二心境分別。境差、境強緣差、據前境論。闕婆塞緣、想、疑、心息、據自心辨。』

這個校量是另外一種方法來看,說前面闕緣所立七種情況,現在以另外一個標準去衡量,哪幾個說境哪幾個說心?所以心跟境來去辨別一下,境差、境強、緣差,這個是完全從境來說的,另外呢,闕婆塞緣,想差疑心善心息,這個是從自心方面來說明他,這個比較容易瞭解,那麼到這個地方為止,把闕緣那一部份也講完了。下面再看第七章,123頁。

1.7 境想分別

這個境想分別當中分成功五節, 
一 明制意 
二 明有無 
三 定四五句 
四 互四五句 
五 輕重。

這個我們一一的仔細的看一下,翻過來124頁,那個五節當中的

1.7.1 明制意

說明制定這個的原意。

戒疏云:『初明制意,若無境想,不可定罪輕重』 行宗釋云:『以心有是非,境有錯誤,婬酒、前三句重,後二句輕。餘戒,初句相應故重,後四句乖差故輕。』

說假定沒有這個境想的話,對這個境界的想,心裡狀態的話,你沒辦法定那個罪的輕重,所以這個我們在論上面已經說的很清楚,實際上這個真正最重要的裡邊哪!是心境交涉當中那個心本身很重要,通常很多情況之下定那個罪就從這個地方定出來的,所以再加上心境互相的交涉那所以說心有是非!正對著境有錯誤等等,那個這個裡邊所對的境不一樣,以五戒來說那麼這個下面婬戒酒戒前三句重,然後後二句輕,餘戒呢!只有第一句是重,後四句都比較輕,下面他一個說明,一一說明我們說明了就瞭解了制意的內涵。

1.7.2 明有無

《戒疏》云:『二明有無者,準律約戒,不必具有,今解無者是略無也,無別所以。』

或有或無,從律上面來看不一定每一個都有,這個地方我們要用另外一個表來看一看,那麼大家都才能夠瞭解,在124頁上面,通常所謂,立為五句或者四句,實際上那個心境相交涉當中,正立的時候應該有八句,這個八句,我在這個上頭有個表,那麼我在這裡,也許你們看不清楚,我念一下給你們聽,你們就很清楚了,你們自己可以立一個表看一下。

人人想人疑,非人想非人疑,是不是四句?說這個境跟想交涉當中,那是這個境,然後或者是他是人、人疑兩種,是不是非人想、非人疑四種?倒過來,非人也是人想人疑,非人想非人疑是不是八種呀?可是這個裡邊只立五句,那這個為什麼原因?這個這裡先不回答。你們自己想一想看,這也是相當有趣的一個問題。那麼現在說這個八句當中不一定都有,這個是提示我們,但是這個今解無者是略無也!有的又把他忽略掉了,把他略去!可以的也把他略去掉了,不是別的,這個提示對我們很重要,你們把他立的八句以後呀!自己去細細的辨一下,不妨作一個考試吧!這個考試對你們非常重要很重要,你們每一個人寫出來,這個好在在下一堂課了以後交上來正好,我會在那個地方再一一的仔細的告訴你們,那麼你們那個時候對這個內涵就很清楚了。

那麼現在先看一下,先看那個小註,

五戒八戒中,律出境想句者,有殺盜婬妄飲酒非時食六戒。今依《資持記》中引律四重戒句法,具錄如下,餘可準知!

那麼這個小字就是弘一大師加上去的,說既然是《在家備覽》不應該僅僅是五戒,還要一個八戒,所以這個既然在這個地方講那個境想的話,應該八句都立,所以現在只立五句的話,這個是引《資持記》當中,只是把那四個重句立出來,那麼其他的可以照著這個比對一下,也就可以瞭解了。現在那個四個重戒,我們看看婬盜殺妄。「」

先把那個看一看道作道想、道作非道疑、道作非道想這個三個都上罪,非道道想是中罪,非道非道疑是中罪,那麼這個五句。盜呢?只有二種,說「過五」「減五」,因為這個過五是非常嚴重的根本罪,減五的話就罪相比較輕,所以他一一把他互立,有主有主想、有主有主疑,無主有主想、無主無主疑,那個過五是這樣,減五也是這樣,這裡邊少掉一句,少掉一句,你們有沒有注意?少掉哪一句?對!少掉這一句。為什麼少掉?對,「有主無主想」。去偷東西的時候你一定是要偷別人的,你看見沒東西的時候要不要偷呀?沒有主的人當然沒有主的嘛!所以在這個雖然是有主,如果你的心目當中覺得是無主的那不叫盜,清楚不清楚?所以他那個有無就是這個樣,所以盜戒呀,有主無主想,雖然他自己是有主的,可是你腦筋當中你覺得,嗯,你以為,不過這裡注意噢,不要說你明明去偷東西啊,我只要把他想成功無主,這完全是騙自己呀,還罪加一等哪!這個我們要了解說內心當中很清楚很明白的。

所以這個戒上面告訴我們叫可學不可學,這一定是個不可學迷,這並不是說這樣你腦筋當中很清楚,但是就是迷糊掉了,並不是欺騙自己,或者乃至於其他的等等,那麼殺戒也是五句,妄戒也是五句,人作人想上罪、人作人疑中罪、人作非人想中罪、非人人想中罪、非人非人疑中罪。妄語,人作人想上罪、人作人疑中罪、人作非人想中罪、非人人想中罪、非人非人疑中罪。那個這個一共這個地方四戒,婬殺妄這個三戒都是立出五句來,盜戒只有四句,不過雖然四句,由於過五跟減五兩個內涵不一樣,所以他兩個都立在這個地方,這兩個不一樣,所以判的罪也有不同,那麼這個就是有無。

這個有無,剛才有個問題再重新提一下,應該是八句,為什麼現在立了五句跟四句?同時剛才有一個問題,已經有人提出來了,有主無主想沒有罪,沒有罪要不要立進去?當然不要立進去!所以八句當中少掉一句,還有七句,那麼剩下來的七句,你們怎麼弄?這個地方是一個讓我們自己認真深細觀察,那曉得祖師立這個東西的時候原因何在?他總要把我們所對的事理境相,那個境界能夠包攬無遺,認識得清楚,抉擇得絲毫無差,整次修行那麼才能夠產生我們所期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