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0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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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覽 頁/行  P231-LL1 ~ P237-LL2

手抄 頁/行  9 冊 P238-L10 ~ P255-L5

音檔 起訖     71A_1427~71B_1016

4.5.2.3 示汙家

汙家是什麼情況?

事鈔云:『比丘凡有所求,若以種種信施物,為三寶自身乃至一切,而與大臣及俗人等,皆名汙家。

說假如說我們有所需求,有求於人那怎麼辦?因為有求於人,所以我們把我們的東西就是信施物,為三寶為自身乃至一切!就是說或者這個東西是屬於三寶的,或者是屬於自己的,或者是不管什麼?給大臣俗人等,這個叫汙家,也就是說,只要是出家人,我們自己的東西絕對不能給俗人,這個律上面有開的噢,在什麼情況之下可以開?普通一般人都不可以給,律上面特別說明,父母沒人養,或者什麼情況之下,這個可開,這個有個特例,普通的朋友,什麼等等的話,那我們的東西都不能給,這事千萬注意,因為我們的東西,這個都是信施送來的,他送來的目的,無非都是要怎麼辦?都是當作福田供養的!這個是不能做人情往返的,除了這一點,哪怕是自己的也不可以,

由以信施物與白衣故,即破前人平等好心,於得物者歡喜愛樂。不得物者,縱使賢善,無愛敬心,失他前人深厚福田。

這個是他的原因,人家佈施給你是希望你受用了以後是種福的,你現在要轉送給別人,那個轉送給別人,不是增長談那個得到的歡喜,不得到的嗎?這個前人對我們的恭敬心失掉,

又倒亂佛法故。凡在家俗人常於三寶求清淨福,割損血肉以種善根。

這個佛法的規矩是這樣的,在家的俗人在三寶當中求福,那麼所以來供養,現在你反過來那個不對。

今出家人反持信物贈遺白衣,俗人反於出家人所生希望心。

現在出家人反過來這樣去做,這個不對,只有俗人來供養出家人,現在反而出家人給俗人,那個俗人跑的來,覺得嘿!到那個地方,可以得到一些東西,那個是顛倒了,這個倒亂佛法。

又若以少物贈遺白衣,因此起七寶塔,造立精舍,乃至四事滿閻浮提一切聖眾,亦不如靜坐清淨持戒,即是供養真實法身。

囉!這一段話,我們現在很多情況之下,因為說啊,因為在這個地方呀,說我有個白衣,然後一點小小東西給了他,然後這個因緣,我可以使得造七寶塔,這樣的話,不如自己的靜坐,這是平常我們,尤其是眼前那個時候,比較難做到難做到的一點,這個要特別注意。

《資持釋》云:凡所求者總收多事,不問公私善惡皆不許之。

這個是特別的特別的最後的說明。最後有一段

事鈔又云:『律不犯中,若與父、母、病人、小兒、妊娠婦女、牢獄系閉、及寺中客作者、不犯。』

那個有開緣的,所以前面說跟這個緣可開,除此以外都不開,那麼這一段是一個簡單的說明。

4.5.3 謫罰可否

看謫罰可否,那個是第三章,看232頁分二部分,

謫罰可否中分為二節 ① 別列 ② 會通

4.5.3.1 別列

別列中分為二項

  1. 勸俗敬護
  2. 勸俗治惡

一個護!換句話說,好的怎麼樣護持把他增上?治罰!壞的怎麼能夠把他解決?像我們平常個人來說,淨罪積資,團體來說,亦復如是,

4.5.3.1.1 勸俗敬護

這個護!來勸告俗人恭敬護持,

《事鈔》云:『十輪經云:若諸比丘護持戒者,天人供養,不應謫罰。

說這個地藏十輪經上面告訴我們,如果出家的比丘們他們能夠護持清淨的戒律,那天人都應該供養,絕對不可以對他有任何的謫罰,

除其多聞及持戒者,若有破戒而出家者,能示天龍八部珍寶伏藏。應作十種勝想,佛想乃至禮足,後生豪貴,得入涅槃。是以依我出家,持戒破戒,不聽輪王宰相謫罰,況餘輕犯。

上面是說持戒,那麼假定不是除其多聞及持戒者!說除了這種人以外,多聞跟持戒可以大分為二類,多聞就是指教量上面有成就的,持戒是行持上面認真依法做的,教證二量如法行者以外,若有破戒而出家者,出了家以後,破了戒了,做反了儘管如此,但是他怎麼辦?他能示天龍八部珍寶伏藏!天龍八部,就是俗人前面說的,說護持這些道眾的天龍八部,從天開始,人也包括在裡邊,他還能夠指示我們真正最重要的珍寶伏藏,這個珍寶伏藏,實際上就是佛法,對於這些破戒比丘,我們還應該做十種勝想,對他還應該做最殊勝的,以這樣的十種殊勝的來去想,乃至禮足!不但去想,還要至誠恭敬的去禮,這個禮足是最恭敬的禮法,你能夠這樣做後生豪貴,將來不但生到豪貴,最後還要得入涅槃,換句話說,生得真正殊勝的好處,這個豪貴,得增上生,得了涅槃,還是決定勝,有這麼多好處呀!因此說,只要是依我出家,不管他持戒破戒,你們都不能罰,不要說普通人不能罰,乃至轉輪勝王,乃至宰相,那麼破戒,尚且如此,何況其餘輕的呢!下面說

破戒比丘雖是死人,是戒餘力,猶如牛黃麝香眼藥燒香等喻。

這一點特別說明,說破了戒對他來說,這個破戒的人實在是個死人,這個法來說他像死了一樣,但是在他身上那個戒的餘力這個還是,所以他舉個比喻像牛黃,牛是死了,這個牛黃是非常珍貴噢!那個麝香也是一樣,那個麝是死了,那個麝香很珍貴噢!眼藥燒香等等,都是這樣,譬如我們說那個檀香,那個檀香弄下來,那個樹是死掉了,可是那個香很珍貴噢!不是嗎?那個破戒比丘也是如此,他是死掉了,可是他這個法的威力,還是這樣呀!這告訴我們,

破戒比丘為不信所燒自墮惡道,

對於他本人他自己自墮惡道,但確是

能令眾生增長善根,

墮落這是他的事情,那對在家人說,一般的俗人,那個能使得你們增長善根,

以是因緣,一切白衣皆應守護,不聽謫罰。』

囉,佛說這個道理來了,就像那個牛黃麝香一樣,你覺得那個牛死掉了,那個牛黃丟掉它呀。這個很清楚,這個是我們應該瞭解的一點,這個是勸俗敬護。下面呢!

4.5.3.1.2 勸俗治惡

嘿!要來對著這個去罰這個惡,惡的怎麼辦?

《事鈔》云:『涅槃云:今以無上正法付囑諸王大臣宰相及於四眾,應當勸勵諸學人等,令學正法。若懈怠破戒毀正法者,大臣四部應當苦治。』

這個很有意思,很有意思!上面那一段呢,說不要罰,下面引涅槃上面,涅槃上面怎麼說?說現在把那個正法囑付那個在家人,諸王大臣宰相乃至於四眾,都是四眾弟子,說應當那個在家人來策勵勸告那些學人等,好好的學正法,如果那些出家人懶惰,破戒毀正法,那個大臣等等,那個四部弟子,不但大臣就是普通一般的四部弟子,應該什麼?苦治!把那個出家人,要去處罰他,把他改正過來,那麼這個是《涅槃經》上面的。

《資持釋》云:『初令勸學。四眾即僧尼士女、下云四部亦同。正法者經作定慧。若下二勸苦治。』

下面呢!看233頁,第二行,

事鈔續云:『大集云:若未來世,有信諸王若四姓等,為護法故,能捨身命,寧護一如法比丘,不護無量諸惡比丘,是王捨身生淨土中。若隨惡比丘語者,是王過無量劫不復人身。』

除了涅槃以外,還有《大集經》上面說,將來有那些正信的國王,乃至於普通的這個在家的男女等等,這個四姓的話,是指印度的婆羅門剎帝利這個,換句話說,那些在家人,為了護法的緣故,能夠捨身命去護持一個如法比丘,而不護那個惡比丘,這個原因由於是末法的時候,這個惡比丘,結黨成群,往往不許那個善法比丘的存在,所以那個是在家的四眾,四姓不是四眾,那個四姓就是剛才說過的,那這種情況之下那個護持的人,是王捨身淨土中!這個國王乃至於四姓就是在家人呀!捨這一身那麼生到淨土,反過來呢!若隨惡比丘語者!如果說不去護持這個如法比丘,而護持這個惡比丘,跟著這個惡比丘一樣去做的話,那就害了,是王過無量劫不復人身!墮落了墮落了!這一點下面又說了,

《事鈔》云:『大集云:若末世中,有我弟子多財多力、王等不治,則為斷三寶種,奪眾生眼,雖無量世修戒施惠,則為滅失。廣如第二十八卷護法品說。』

那麼這個大集除了上面以外又說,末法當中我的弟子,那個就是,換句話說,這個出家眾多財多力喔!他又有錢財又有勢力,那個國王拿他沒辦法,不能有什麼辦法對他去做這種意思,或者有其他的原因,那個時候國王應該起來那個當然是正信的,不正信的他也不管你,正信的那才可以,那個時候應該起來,加以處理這件事情,如果不處理這件事情,那就斷三寶種,奪眾生眼,在這個地方,雖然無量世修戒施惠,無量世修戒施惠,是你個人的,可是在護持正法,那個法是正規的,這個是我們要瞭解的,不能這樣做是滅法,這個大集的二十八卷護法品上面,就告訴末世王臣的護法。

這兩個一個是勸恭敬的護持,一個要治惡,那麼這兩個到底又怎麼好呢?有矛盾呀!第三下面又說會通,

4.5.3.2 會通

《事鈔》云:『問:前十輪經不許俗治,涅槃大集令治惡者。』

那怎麼辦?十輪經是不許,乃至於破戒,說不聽,乃至於輪王宰相去罰,何況餘的呢!下面大集涅槃,又說要去治,不治也是這樣,那怎麼辦?回答!

事鈔續云:『答。十輪不許治者、比丘內惡、外有善相、識聞廣博、生信處多、故不令治。

這個是特徵,所以這個十輪經上說的很清楚呀!雖然破戒,他還能夠使天龍八部珍寶伏藏,這樣的狀態,所以這個破戒是什麼?是外面看起來還不錯唷!他的見識很廣博,只是行持呀,不如理想。所以經論上面告訴我們,雖然是多聞,可是不行持的話,這個不行,這個還是個破戒比丘,他雖然不行持,因為他多聞,他所以講的道理等等,確能夠生人家的正信,引導上去,這一個所以說內是還惡,外有善相,識聞廣博,能夠生信,所以不可以治。如果說

必愚闇自纏,是非不曉,開於道俗三惡門者,理合治之,如後二經。

如果這個比丘是非根本弄不清楚,使得不管出家人、在家人都引發人家造罪的話,那理應該去把他處罰。

南山律在家備覽 71B

應該去把他處罰把他改過就像涅槃大集,這是第一個,

又涅槃是窮累教本,決了正義,縱前不許,依後為定。

再說這兩個經涅槃是在後面,這個最究竟的終窮教,做的了義之義,就是前面不許後面涅槃既然這樣說的話,應該依涅槃,再不然

兩存亦得,廢前又是。』

這個就看自己,能夠兩樣東西兼顧是最好,否則的話,看什麼情況,不過這裡有個說明哦,不要因為經上面這樣去治,經上面雖然這樣說,治的人是不是能夠如理如量的判斷的很清楚?這是個很重要的關鍵!如果治理的人不能判斷的話,那這個還是不行,所以在這一點上面,說來說去,如理如法的了知,比什麼都重要。

4.5.4 食肉

再下面翻過來,第四章食肉,這個食肉,我想我們這裡不細說了。

食肉中分為三節 ① 引大廢小 ② 引小急制 ③ 通禁諸物

4.5.4.1 引大廢小

這個有個原因,因為佛法剛傳到中國來,那純粹是照著印度當年的法則來說的話,通常佛制的戒的話,那比丘那並不一定是不吃肉,吃的叫三淨肉,乞丐嘛,你跑到哪裡有什麽就吃什麼,這是這種情況的,所以佛在世的時候,跑到哪裡只有三種情況,這三種情況就三淨肉,他是這樣的,為了他來殺的那個不吃,乃至於疑,嘿,他今天這樣做,是不是為了我而殺的?那就不吃!否則的話,當然你跑到哪個地方去,人家看到,正好看見,就給你你就吃,那麼到了中國來以後,剛開始還是,一直到南北朝,所以你看梁武帝,他曾經寫過一篇文字,我們不能判斷什麼時候開始全面吃素的,可是很明顯的那個時候,就是葷素兩派,食肉不食肉,爭論的比較厲害一點的時候,尤其到後來在這個地方,自從鳩摩羅什大師依了梵網經,說了這個受了菩薩戒,梵網上面規定是不能吃肉,就是這樣,所以經過南北朝以後,然後南北朝以後,那個時候很多的,南北朝的時候那個律上面,十誦或者什麼很弘很弘,四分一宗的廣弘天下,還是中唐以後的事情,這個是我們要瞭解的,南方始終這個唐初四分一宗只限於北部長安一帶,那麼到中唐以後那才全國統一,所以在當時,那個時候這個肉食是個問題,到了今天不是問題了,那吃素是絕對,儘管現在南傳的泰國不吃還是吃肉,那麼藏傳不吃,不是吃素,可是我們瞭解,就是藏傳一系當中他有一部份也是吃素的,專要看那些人修什麼法門,對於我們來說我們瞭解就好,不過這裡該說一說的話呢,就是蛋,就是我們太多人就是會吃蛋,蛋絕對不可以吃。

不過另外一點來說呢,我們出家比丘不要說,這個餅乾,或者什麼東西,弄點豬油喔,我們就一定要把他怎麼樣,曉得了,我們絕對不去買,這個是平常的一般的說明,我之所以想起的話,因為我曾經遇見過這樣的一件事情,跑到在家人那個地方去,他覺得你們出家人來了,那個鍋子裡邊燒了個葷油,一定要把那個鍋子洗得很乾淨,乃至於換一個,這個不要嘛!當然你用過了,你把他洗洗乾淨就好了!這種是無此必要的,清楚不清楚?所以有一類的人,這個矯枉過正的不需要。

那天說過了,平常我們現在來說,倒是看看那個236頁最後一行,除了這個最後一行,之前還有一段話,倒是酒肉葷腥,那個五辛之類都不可以,蔥蒜洋蔥!現在的人又說,這個東西什麼?講衛生的對吧!要吃大蒜這個千萬不可以,千萬不可以,你可以不受戒,受了戒以後,這個東西一定不可以,這個說的很清楚。那麼還有這一段小字,

4.5.4.3 通禁諸物

又南山律中,嚴禁蠶衣。乳蜜唯開重病,不許輒飲。

南山律中嚴禁蠶衣,這個絲綢絕對不能穿,這個非常嚴重,非常可怕殺生之大,還有呢!乳蜜唯開重病不許輒飲!是律當中開許是牛奶吃蜜,可是這個是在要有病的時候,不是說那我們這樣啦,平常的時候,吃一點增加一點營養,好端端的增加營養,佛法是最好的營養。

如南山釋門章服儀云。囚犢將乳。劫蜂賊蜜。過之大者、無越蠶衣。比夫屠獵之量、萬計倍之。諸文至繁、今不委引。

那這個說奶為什麼不能吃?那把那個小牛把他弄起來,蜜蜂呢!也是這個樣,就等於說把他這個東西搶過來,這個我們真正的大乘行者,於心不忍!有病,那這種情況之下可開,至於說蠶衣的話,那比之那個屠獵更糟糕,譬如說屠那一條豬,那一條牛,可以很多人吃,穿一件衣服不曉得殺多多少少的蠶哪!這是我們應該弄清楚的。

4.5.5 畜養貓狗

最後畜養貓狗,這個很糟糕,下面看那個文!

《事鈔》云:『或畜貓狗,專擬殺鼠,是惡律儀。

這個是非常嚴重,非常嚴重的,你雖然無心,可是貓狗你為什麼養他?那個貓狗一個專門是殺老鼠的,狗也是一樣,那專門抓小動物,這是惡律儀,所以捨戒當中有一個,當你受惡戒的時候,這個善戒就破掉了,所以當養貓狗的時候,對於持戒是一個最嚴重的最嚴重的損害,

雜心云:惡律儀者,流注相續成也。

這個原因就是這樣,因為貓狗一天到晚灌注在身心上面,抓這個東西,這個流注相續身心上面,然後你招呼這個貓,你這個心跟他相應,這個相應的心的話,這個非常可怕,對於我們的戒確確實實相反的,

善生成論,若受惡律儀,則失善戒。』

不管《善生經》上面,《成實論》上面都說,《善生經》就是《優婆塞戒經》,專門講戒的道理的,如果受惡律儀,自己這個善戒就…,就算你求戒得到了善戒,受了惡律儀,他就破掉了,所以這個養貓狗,是絕對不可以。下面

輕重儀云:『養畜貓狗、專行殺害。經論斷在惡律儀、同畜便失善戒。出賣則是生類、業障更深。施他還續害心、終成纏結。宜放之深藪、任彼行藏。必繫之顯柱、更增勞役。但依前判、彼我夷然。便自生殺怨家、親樹慈悲聖宅。』

囉!貓狗是專門做這件事情,經論斷在惡律儀,不管是經或者是論等等,都是說這個斷定,判斷這個都是屬於惡律儀,同畜便失善戒!你一起養的話,那就失掉善戒,你養是這樣,然後把他出賣,出賣則是生類,嘿,對不起,你賣出去的話,他不是還是產生人家受害嗎?業障更深,施他還續害心!你送給別人,別人也受害了,終成纏結!這個弄來弄去都不可以,怎麼辦?宜放之深藪,就把它放在深山叢草當中,反正跑的去喔!某人哪,你自己好好的去謀生,給他多念幾遍阿彌陀佛,觀世音菩薩,希望他下生轉得善趣,就是這個,他說得很清楚,宜放深藪,藪就是叢林深草之處,放在那裡讓他自生自滅,任彼行藏必繫之顯柱更增勞役!也許我們把他抓回來繫在那個上面,那自己又徒增辛苦,但依前判彼我夷然!如果照著前面的做法就是送他到深山裡面去,那個大家都好大家都好,便息生殺怨家新樹慈悲聖宅!這個是告訴我們這個生殺的業消失掉了,大家都能增長以慈悲為懷的聖人的基礎,那個別行篇到這個地方。說了只剩下最後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