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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論時時聽          

 

[00:08]

所以你必須要了解,這樣地送了以後,是不是對人家有利,對你自己也有利;對現在有利,對將來也有利。反過來,說你是需要的,但是呢你並沒有慳貪的意思。我們布施的真正最重要的,第一個,在慳貪上面決定要去除,而且要至心以無貪的心去布施;現在在這個慳上面我沒有,而修學善品當中這是需要的,那麼在這種情況之下呢,這個不施也沒有罪,不施也沒罪。換句話說,我們在這個地方要辨別得清楚。

[01:01]

《菩薩別解脫經》云:「舍利子,若諸菩薩重來求者,捨與三衣,此非修習少欲。」故出家菩薩施自三衣,即是有犯。

乃至於《菩薩戒經》上面說,特別說明,說關於自己的三衣,就是人家怎麼來求你呀,這個不要捨,因為這是你自己必須要的。我們少欲,其他東西可以捨掉,這個三衣是出家人根本需要的,這個不算少欲,所以你把你自己必須要的三衣捨掉了,那個反而有罪的。那上面就辨別有一些東西,那個東西來說,那個不應該捨。最後第五:

[01:48]

五就所為門不應捨者。

就他為什麼要來乞這個東西,乞了這個東西去幹什麼,我們要了解。如果說,他拿了這個東西做不合理的事情,那個就不要送給他。所以下面就解釋:

[02:10]

若有來乞毒火刀酒,或為自害或為害他即便施與。

那麼這些東西呀,來乞有毒的、火、刀啊、酒啊那些東西,不管他自己傷害,或者傷害別人,這個不可以送給別人。

[02:29]

若有來乞戲樂等具,能令增長墮惡趣因,是應呵止,反施彼物。

這個還有一種呢,雖然不是傷害 ─眼前傷害,而是將來能夠墮落的「戲樂」,這是沒有義利的事情,沒有義利的事情。眼前雖然不傷害,但是將來就是墮落惡趣的,這種事情啊是應該呵斥,不應該做的,那個不可以布施,不可以布施!

[03:12]

若有來求或來學習罩羅罝弶為害有情,教施彼等。由此顯示,凡害眾生身命資財,皆不應學彼等教授。

還有呢,有的人來求,求這些東西,或者來學這些東西。求什麼?「罩羅罝弶」,那個就是捕捉鳥獸的東西。「罩」通常就是竹子做的一種竹籠,擺在河裡面捕魚用的;「羅」就是羅網,捕鳥的;「罝」也是一種羅網,它是呢,不是捕天上飛的鳥,捕走獸,通常捕兔子啊什麼這些;「弶」就是一種弓箭,那個弓箭上面有雕刻的特別的,就是這樣。這個東西或者直接來求,或者學這個東西,他的目的幹什麼呢?這些東西都傷害有情哪!你有,不能送給別人,然後你知道了,也不能教給別人。所以啊,更從這個地方說明了,凡是傷害眾生的身命、資財的話,那皆不應學,也不可以教。

[04:39]

若為殺害或陸或水所住眾生,來乞水陸即施此等,若為損害此國人民或為害他,來求王位而行惠施,若有怨家來求仇隙,施彼讎敵。

這些都不應該的!他不管是水上或者陸上,那麼有眾生,所以他來求這些。比如這一段,我們現在說這個土地是你的,像我們目前在這裡呀,我覺得我們對這種概念不大清楚。比如說一個田荒在那裡,我們任何人就可以跑得去踩上去,好像無關緊要的。我在西方,在美國我就看見就不是。儘管一塊荒地在那個地方,荒地在那個地方,你不能證明它這是公家的,我們隨便決不踩上去。有的地方它那個邊界上面就寫一個,比如說那個公路旁邊哪,他那個標一個他自己的姓名,或者寫一個“private”─這是私有的。那在任何情況之下,我們不會站到那地方去。萬一有的時候不小心踩過去了,沒有人那當然無所謂啦,有人一定跟他打個招呼:「非常對不起,不方便!」「好、好、好!」不像我們現在這地方隨隨便便,哎呀,進來了,好像「怎麼,妨礙你啊?」就是這樣。隨便這麼都不可以,何況你要。

[06:14]

所以在那種地方,譬如說到了春天啦,或者什麼人家去打獵呀,打獵他們一定有一個區域,有一個範圍。凡是那個地方標了一個 “private”,因為它那個地方的地方很多啦,那個很多那個林野很多,我們跑過去看見那地方一標,那就不進去,打獵人都不會進去。所以像這個上面就說明,如果這個地方有水、陸等等的東西,那麼人家要來為了傷害這東西,譬如說捕魚啊,那條河是你的,人家來要求,你不要讓給他,不要讓給他,那是不要傷害那個有情,這個是對畜生來說。那麼同樣地這個國家來說,有人求王位,求了王位而要傷害你這個國民,那不要!還有呢,這怨家,這個怨家跑得來,不是為了目的 ─比如我們現在有人說捨什麼身上的什麼東西啊 ─他可不是為了救命哪,他是來傷害你,那不可以給他!這個是第五,這些東西我們容易了解。那麼上面說的五項是不應該,下面呢,什麼是應該施的。

[07:31]

第二應施外物之道理者。若即此身非是大師所遮之時,於彼補特伽羅捨所施物,非不稱理,於彼相宜即應施與。

他還是照著這個次第,上面第一個嘛就是說,我們剛開始的雖然你發了大心,樣樣東西送給別人哪,但是你那個悲心還沒堅固,捨心還沒培養,做的時候那個佛不讓你隨隨便便送的!說,如果說它不是佛所遮止的,這種情況之下。所以說這個就是對我們自己身體來說,你夠了這個條件,然後呢佛不遮止的時候,那麼那個時候是合理的。合理的,你能夠做得到的,這個時候如果有人來要,對人家有用,你就送給人家。

[08:44]

又若自身與前相違,於諸經卷有慳心,雖未已辨經典之義,應施來求樂勝智者。

那麼前面曾經說過,說有的人來求那個經典,可是你自己對那個經典的道理還沒弄通,還沒弄通,所以你修學這個經典哪,有後面的大利益在,有大利益在。你現在送給別人了以後,是的,你啊,第一點對於慳貪捨那一點做到了,可是後面的大利益卻不行,所以你可以不必送。但是現在的情況不是一樣,說,你是的,對這個經典的道理你沒弄清楚,你應該去弄,可是你的這個慳貪心在,在修學布施的時候最重要的目的幹什麼?破除你的慳貪!結果你的慳貪心在這個地方的話,對不起!在這種狀態當中啊,那你就應該送給別人,要破除那個慳貪。

[10:06]

此復若有二書即應施與,若無二者應與書價,價亦無者應作是念,我行此施,縱於現法而成癡瘂,不忍慳貪,如是思已定當惠施。

嗯,下面就說這個道理。說這個時候假定你有兩本書的話,那就送給他啦,你自己還留著一本;假定是沒有兩本的時候,因為你要想辦法了解這個,所以你儘可能地想辦法,給他跟書相等的價值。如果說連這個也沒有的話,那個時候你怎麼辦呢?就想:是的呀!我送給他了以後那我自己沒辦法深入了解,就癡瘂;但是呢,我現在的目的是什麼?破除慳貪,破除慳貪。我拿了這個藉口,結果增長自己慳貪,我寧願癡瘂,我不可以慳貪。這樣!結果還是把它送出去。

[11:16]

這個地方有一點我們很值得注意的,他在這個兩者取捨之間,碰到這種問題關鍵所在的話,他寧願送出去,不寧願忍受自己的慳貪。有沒有注意到我們平常做很多事情的話,就是實際上呢自己煩惱,他現在的是慳貪,我們什麼不一定,或者好戲論,或者好慳貪,或者好什麼。實際上內心真正的重點放不下,然後找藉口,說:唉呀,修行要這個身體呀!然後呢,所以你要講營養啊,要好好地睡呀,要想好好地弄呀!結果真正的目的是什麼啊?哪!就是這個 ─慳貪。看看那菩薩怎麼做的,菩薩怎麼做的!

[12:17]

換句話說,我們真正想修行的話,你要自己內心檢點,如果說你那個慳貪心在的話,在這個地方很明白地告訴我們:寧願把命送掉,不要讓那個慳貪長養它!大家了解不了解這個意思?所以我們往往拿一個很好聽的名詞,做一個藉口,保護自己的煩惱。修學佛法的真正的內涵是什麼?我們要全部精神去對治煩惱。本來這個最好的藉口 ─不是藉口,是最好的方法,用來對治我們的煩惱的,結果卻是保護了你的煩惱,變成功保護煩惱的一個藉口,這個是修學佛法嗎?這一點哪,我們務必要自己好好地反省,務必要好好地反省!

[13:16]

不過前面已經一再說過了,我們做,有一個漸次,至少第一個,理論上面要清楚。清楚了以後自己做不到,那個時候應該什麼呢?懷著慚愧的心情,第一個:唉,我怎麼做不到啊,我要好好地努力!單單這個慚愧的心情不夠,更應該了解長養這個煩惱的結果是什麼?對自己的傷害,對自己的傷害!為煩惱所使,貪一點小便宜,結果受到絕大的大痛苦,受到絕大的大痛苦。你所以放不下是為了貪一點快樂,結果呢傷害了你自己,就是這樣。所以你覺得:啊!這個是不能忍耐,不能忍耐!然後呢,你要找種種方法去對治它,所以在這地方就特別把這個道理說出來。

[14:18]

所以我特別欣賞《了凡四訓》的原因,《了凡四訓》的〈改過之方〉當中提出三個辦法來:「恥」,然後呢「畏」,第三個「勇」。恥,恥些什麼?就是了解了這個道理以後,覺得:唉呀,我怎麼這麼差啊!所以佛法裡面說慚愧,慚愧兩個字,啊!一切白法的根本。「又慚恥之服」 ─《遺教經》上面,那就行了;如果你沒有慚愧你就完了!什麼叫慚愧呢?就是說,一個惡行的人,當他辨別清楚是非以後,一看,唉呀,自己覺得:我怎麼這麼糟糕,唉!拿我們中國人來說,恥呀!自己不如、不對!所以你一定要如理地辨明邪正、是非,然後自己覺得:唉,不好啊,自己不好啊!

[15:21]

單單這個夠不夠?不夠!我們更要進一步,他是說「畏」,畏什麼呢?就是剛才這個。你了解你的根本原因所以貪,為什麼呀?還是求快樂,結果你貪了半天的話,不但得不到快樂,反而大大地傷害你,喔唷,那個時候就不但有恥而且有畏。前面哪、旁邊哪,都策勵你的力量,後面推動你的力量,那個時候你有了這個正確的認識以後,這個正確的認識叫正信,所以「信為欲依」,你那個善法欲就生起來。有了這善法欲,那個勤精進就跟著來了,所以就有一種精進的力量。世間聖人說「知恥近乎勇」,不是就是勇喔,近乎勇!這一點我們在這地方要特別說一下。他現在這地方,對法是如此,對其他的亦復如是。所以關於這一點哪,尤其是一心向上的出家同修們,在這一點務必要三思而行。我們繼續下去。

[16:42]

若所施物除前所說,又自作王時,終不抑奪餘妻子等,令離其主而轉惠施,唯持村等可施求者,如是不為墮惡趣因。

那麼這個,還有呢像上面所說的,除前面所說的這一些東西,前面說的就是不應該送給別人的。那麼在這種情況之下,你如果說自己是王者,古代的王者是對於他屬下的一切東西他有主權,他雖然有主權,但是呢別強迫奪得取人家的妻子,然後轉送給別人,這個不做。還有呢,他可以任意地,比如說國王封下面的臣下有功的,或者什麼人那些地,啊,說這個給你;有人來求他,給他。不過跟上面相違背的,你送了他以後,他不會做壞事,因此他不會墮落,這個情況之下,你可以。下面:

[18:01]

諸戲樂具及罩羅等,不損於他眾生所居水陸之處,不傷眾生無蟲飲食應施求者。

這個容易懂,就是跟上面所說的恰恰相反。

[18:16]

若有來求毒火刀酒,為自饒益或饒益他,即當施與。

前面說過的毒、火、刀、酒這些東西,他不捨的道理,不在這幾樣東西本身,而是說因為這個東西能夠傷人的,也能夠自害的;他現在拿了這個東西,能夠自己饒益,能夠利益他人,那就送給別人,那個送給別人。比如說毒,欸,毒這個東西妙不可言,人家以毒攻毒,如果你身上面有了不好的東西,或者外面的瘡,或者裡面的病,往往要那個毒藥來攻,那就把它弄好了,那個時候對啦!這樣。那麼下面的火啊、刀啊、酒啊,亦復如是。

[19:10]

若如是行財施之時,來二求者,一貧一富應如何施。

欸,你在布施的時候,兩個同時來求,那麼一個窮人,一個有錢的,那怎麼辦呢?

[19:22]

先作是念,設二求者來至我所,若堪於二充足滿願,即當俱施滿願充足,

事先你心裡面哪,先要有這個認識,說,假定說有兩個人同時到我那裡,我能夠同樣滿他們的願,那最好。不能呢?

[19:48]

若不堪者,則當圓滿貧者所願。

這個是不行的時候,那個取捨 ─先滿窮人之願。

[20:00]

由其先作如是念故,若不能滿二所欲時,即當滿足貧者所願,

那麼因為他以前先已經有了這樣的一個心念,所以到兩者不能滿的時候,先貧者所願。

[20:18]

應以語曉喻富者,告曰賢首,我此資具於此貧者先已捨訖,切莫思為特不施汝。

這個既然你只送給一個人,另外的人得不到,那個時候它始終有一個原則 ─你不能讓他過分地失望。那時候啊,你輕言善巧地來給他這麼說,說:「哎呀,這個大德呀,我這個東西先已經對這個窮人哪,已經送給他了,已經準備送給他了,所以你來呀,實在太對不起,太對不起,我倒不是不送給你。」要這樣去做法。那麼他為什麼要先這樣想呢?這個我們要了解,菩薩之所以為菩薩,他固然為利有情願成佛,這個大菩提願;這大菩提願的最中心、最堅固的什麼啊?大慈悲。大慈悲是看見人家苦,他要幫助人家拔除,要使得人家得到快樂,現在貧富兩者當中,當然是對這個貧者來說更需要,他的痛苦更大,給他一點點利益更大,所以他這個取捨是這樣。

[21:53]

但是他為什麼先想呢?因為先想了,他心裡的的確確他存著這樣;如果先不想,臨時這樣說的話,那他這個欺誑或者分配不公平,不好!所以這種小地方,特別說明了一個什麼事實呢?即便是菩薩,他平時的時候用一點方便,所以這個善巧方便哪,我們常常是方便妄語、方便妄語,實際上他不是妄語,他是方便而不妄語。因為他的的確確事先也已經想好了,「我這個東西這樣分配的」,他的確有這個概念,所以他來的時候 ─哪!這個是真正叫作方便。我們現在常常講方便、方便,人家方便的結果是什麼?善法增長,善法增長,增上生到決定勝。我們現在也說方便,說了方便以後開惡趣門,「忍非所應」,就是這樣,該忍的就不忍,這個是煩惱,然後呢不該忍的去忍它,長養這個煩惱,還找種種的藉口。這個地方我們務必要辨別得很清楚。這個文字很容易懂,這個文字一看就懂,可是他為什麼要這樣,這個這樣安立法的這個特質,你必定要把握得住,這個才是我們真正學佛法應該了解的這個基本概念。

[23:33]

受菩薩律初發業者,如是學施極為緊要,故特錄出,凡無別義者,皆如〈菩薩地〉意趣而釋。

上面這些道理啊,這個對於剛開始學菩薩的人,受了菩薩戒以後,那麼第一件事情就學布施,這個事情非常重要,非常重要!所以特別從〈菩薩地〉,〈菩薩地〉就是廣說這個的,把它摘錄出來。如果你們要詳細地了解深刻的個別的意義,那可以到這地方去。我們這裡也有這個書,你們願意,好好地看。

[24:23]

那麼上面說這個外財應捨的這個道理。那麼下面呢,我們緊跟著說明,當不能捨的時候該怎麼辦,在不能捨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