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業疏續云:『由有本種熏心,故力有常,能牽後習,起功用故,於諸過境,能憶能持能防,隨心動用,還熏本識,如是展轉,能靜妄源。若不勤察,微縱妄心,還熏本妄,更增深重。』
濟緣釋云:『二約隨行以明持犯中二,初明謹奉二,初句躡前受體。故下正敘隨行三,初句明力:言有常者,運運不息,生生常住故。次句明能:言後習者,有其二別,一者習因,徹至未來;二者習果,即後三佛。今明起後,且據因論。起下諸句明用:能憶,謂時中不忘;能持,謂執守不失;能防,謂塵緣不侵。由憶故持,由持故防,一心三用,無前無後;隨心動用,語該始終。熏本識者,此隨行中熏,通作無作。展轉有四:一對境差別、二起心前後、三來報相續、四入位階差。靜妄源者,語通因果,準下修顯,圓證三身,則究竟永盡,故云靜也。若下,次明慢犯二:上二句,反上三用。微縱,即瞥爾念。下二句,反上戒熏。問:熏有幾種?答:初受作戒熏,熏成無作;次則無作熏,熏起隨行;三則隨中作無作熏,還資本體。若論所熏,通熏心識。』
淺釋:。會造業的心,不是眞心。眞心是眞實不虛,沒有變易、如如不動的,那有生滅!心會起惑動念,乃是六根惑於六塵,由六塵緣影積集而有的妄心,故整個妄心都是佛制所要戒除的對象。因爲只要妄心存在,造業的因就會存在。所以道宣律祖的戒體觀,主張以八識的善種子來薰習妄心,不僅戒除外在身口的惡行爲,更要從心念上止惡行善,乃至消除妄源,淨化本心,圓滿證得諸佛所具的三身。
《業疏》續云:『由於有本種(指:第一念的作戒體),能夠熏習虛妄心(包含第六識乃至第八識),而在三法竟的第二念,就生起清淨的無作戒體。由此之故能從無作戒體中生起持戒的力量是有常(指:身口意三業相對犯戒境界時,能恆常嚴持淨戒而不毀犯),並且能夠依前念牽引後念,念念相續地熏習,才能生起持戒的功能作用故。這種持戒的功用,於(在)面對諸多犯過境界時,能憶念所受的無作戒體,能持戒不犯以及能防止犯戒的境緣侵入。具有此無作戒體的行者只要隨著心念一舉動,這三種功用就同時生起,並且能透過持戒不犯的戒行,還來熏習本識(第八識)中所含藏的無作戒體。如是依戒體生起戒行,戒行還熏戒體,展轉清淨地熏習、生起(現行熏種子,種子起現行),於是就能夠寂靜(指:斷盡)虛妄的煩惱恨源(指:無始無明),證得無上的佛果。假若在二六時中,不應用能憶、能持、能防的功用來勤勉地察覺所生起的心念,只要稍微放縱虛妄的分別心,就會讓妄心得逞而來還熏根本的妄情(五住煩惱),由於妄情而造下妄業,就更增了未來輪轉生死的深重業因。』
《濟緣記》解釋云:『現在繼續解釋圓教宗所受戒體的第二段,是約戒體所生起的隨行(戒行),用以說明無作戒體所具有持戒的功用以及放縱妄心就會犯戒的情形,文中又分爲二小段來解說。最初一小段說明謹愼奉行戒體所生起的戒行,可分成二部分來說明。第一部分是指初句「由有本種熏心」,是躡(緊接著)前文已經詳釋圓教宗所受無作戒體的意義。
「故力有常」以下這幾句屬第二部分,是正式來詳教有關無作戒體透過隨行而具有力、能、用,這三項能力功用。初句「故力有常」,即是說明力的相狀,也就是句中所言有常者。而這種力的相狀是運運不息(指:運用戒體所生起的戒行,在面對犯戒境界時,能不停息發起能憶、能持、能防的功用),來達到生生常住(指:念念相續持戒不犯)的緣故。
次句「能牽後習」,在於說明戒體的功能,也就是句中所言後習者。然而這裡所談到透過持戒不犯所生起的戒體功能,是有其二別(二種意義):一者以所熏習持戒不犯的因行,貫徹至未來成佛;二者、指所熏習到念念嚴持淨戒的果地,即是後三佛(指:以下連續三段原文所要談的法身佛、報身佛、化身佛)。現今所說明能生起的後習(包含習因與習果),只是姑且根據因行而來論及殊勝的佛果。
「起功用故」以下諸句,詳明無作戒體具足能憶、能持、能防這三種功用:能憶,也就是所謂在二六時中,能憶念所得的無作戒體而不忘失;能持,是謂(說)能夠執持嚴守身口意三業對境時,不會造作犯戒的過失;能防,也就是所謂防制塵緣(指:會造成犯戒的外緣),使之不會來侵犯惱害。這三種功用彼此關係密切,是由於能憶起所得的戒體的緣故,三業才能對境而持戒不犯;再經由持戒的緣故,自然能夠防制外境的侵害。然而,這一心(無作戒體)所具有的這三種功用,在實際產生作用的時候,是無前無後(同時生起)。隨著這一心(無作戒體)所動的淨念而生起的這三種功用,語該(言語的意義中是含蓋了)從始(最初)嚴持淨戒到終(最後)究竟成佛。至於是依靠何種方法來達到究竟成佛呢?方法在於「還熏本識,如是展轉,能靜妄源」。
「還熏本識」者(的意義),此是就隨行中所具備熏習的功用而言,能熏習的對象則通隨行中的作戒體(指:三業相對境界時,能持戒不犯)跟隨行中的無作戒體(指:經由持戒不犯的行爲,所生起熏習的功用而常存在八識中)。「如是展轉」這一句,一共具有四種意思。
一、對境差別:相對犯罪境界而言,有殺、盜、淫、妄等差別(或分成身口意三業),在持戒的境上也就有所不同。
二、起心前後:從實際應用能憶、能持、能防這三種功用而言,是同時生起而沒有前後的差別。
三、來報相續:對未來所感得的果報而言,是相續不斷絕的,所熏習的淨因,將來必定感得淨果。
四、入位階差:對所進入的聖位而言,則依行者能靜的妄源(指:所斷除的煩惱)而有階級高低(指:佛乘與三乘)的差別。
經過不斷地展轉熏習,所成就的「能靜妄源J者(的意義),語通(在言語文義上是通)持戒的因行及成佛的果地。如果是依準(根據)以下諸文所談的義理來修持離染、方便、慈悲這三行,就能顯現(恢復)清淨、自在、平等的心體,而圓滿證得法身、報身、應身這三身佛,到那個時候,則能夠尊稱爲究竟永盡無明煩惱的境界,是故云涅槃寂靜也。
「若不勤察」以下是次段(第二小段),說明行者對戒法生起慢心(高慢、怠慢等心念),將導致對境時毀犯淨戒的過失,可以分二部分來解說:上二句「若不勤察,微縱妄心」,是相反上面所談到能憶、能持能防這三種功用的。句中的微縱,意思即是瞥爾一念(從菩薩戒而言,第一念放縱生起犯戒的妄念就結小罪,四分假名宗必須「重緣思覺」,也就是說在第二念時又追憶前事才判爲犯戒了)。下二句,「還熏本妄,更增深重」,即是相反上面所談到無作戒體具有熏習妄心的力用,反而是以妄心來染污了清淨的無作戒體。
問:在本文中所談到熏習的狀況,一共有幾種?
答:一共有三種。最初的狀況,是指受戒所得的作戒體能熏習妄心,熏成無作戒體。其次則無作戒體能牽的後熏(習),而熏起對境能持戒不犯的隨行。第三種狀況,則是指隨行中的作戒體及隨行中的無作戒體經由嚴持淨戒的戒行熏習下,以這種還熏的作用來資助寂靜(斷除)妄源,而達到本體(第八識)能夠返妄歸眞、純淨無染(指:究竟成佛)的境界。假若是討論到所熏習的意識形態,是含通(蓋)熏習妄心(指:第六識以第七識爲所依來了別諸麈境)、識(指:第七識以第八識爲所依來執著所見)。(無作戒體所依處是第八識,而第八識乃屬無覆無記,能含藏色、心諸法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