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0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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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 從用無作

△《業疏》續云:『七從用無作:論云:著施主衣,入無量定,更令本主得無量福。 如是隨其善惡,從用皆爾。』 《濟緣》釋云:『引文亦即《成論》。入無量定即四無量定。 隨善惡者,示通說也』。

從用無作是什麼?就像論上面,譬如說有一位施主來施給任何一個人,平常這些都是出家人穿那個衣服,那麼你穿了這個衣服,入這個定,因為這個定的話,它就有很大的功德,有無量的功德,這麼一來呢,你本來送的人也跟著你所送的這個物,這個物現在正在派用場當中,而它這個用場是得到這個無量定這樣的功德,因此送的這個施主也得到無量的功德,這個業,這個無作業,從它生功用作用的時候現起的,所以叫做「從用無作」,那麼善法是如此,惡法也是一樣,這個是從用無作。

第八 隨心無作 

△《業疏》續云:『八者隨心無作。入定慧心、無作常起。 成論云。出入常有、常不為惡、善心轉勝。雖在事亂、無作不失。言隨心者不隨定慧、隨生死心,恆有無作。』

這是隨心無作兩派兩宗所計各別,上面是《薩婆多論》實法宗所計的,下面成實論是假名宗所計的,我們先看一下濟緣的解釋,

《濟緣釋》云:『八中,即明定慧心中所發無作,兩宗不同,故須並出。

因為不一樣,所以一起列在這裡。

初依《多論釋》,隨定慧者入定發慧則有,出則皆無。

一出了這個定就沒有了,    

二引《成論釋》,出入常有者,不局入定入道也。   

二引成論來解釋:出入常有者,不局入定入道也!這個定慧的話,就是入定以及入道,不一定是在入定入道的時候有,出定出道的時候還是!那麼這個什麼?

隨生死者,死此生彼,恆不失故。』

這個《成實論》所計的是隨生死,不是隨著這個定慧心,這兩者當中它各有各的差別,那麼實際上下面我們仔細的來解釋它,在進一步沒解釋之前,我們再說一遍,這個戒將來判是非的時候,犯不犯?它是從制教,主要的是從形相上面去判,這個是判的時候,可是真正呢,這個所以要這樣去制那個戒的原因,就是避免業,業最主要的卻是從心而論,所以前面儘管是小乘教,小乘教主要的是從身口而判,但是它同樣的在這個地方,把業的真正的形相先行在這裡說明。那麼最後一段話,這個我們要認真的看一看,看後面這個文,瞭解了前面這八種無作,這個內涵大概就清楚了。

《業疏》云:『問:此從用業,與前作俱有何等異?

它是隨便舉一個,這個「從用」,就是第七個「從用無作」;「與前作俱」就是第一個作俱無作,兩個有什麼差別呢?它回答,

答:業相虛通、不相障礙。間雜同時、隨儀而別。

這個要解釋它,我一段一段的來解釋,說這個裡邊,我們要瞭解這個業本身是由心造的,心這個東西,不是像我們身口,看得見的形相那樣,死死板板的,那麼固定的,這個看不見,所以叫「虛」。「通」呢,心起動無常,一下這樣,一下那樣,善心當中有惡,惡心當中有善,隨時變化,所以它叫「虛通」。而且一心當中往往有幾種形相,而彼此「不相障礙」,就是這個!我想我們仔細想一想的話,就會體會得到,說作一件好事情,可是對不起,這個好心當中就有一種雜染在裡頭,作一件壞事情壞心也有這種雜染,譬如說你很想幫忙,你有意幫忙,可是幫忙的時候牽涉到自己的利害,這個心裡邊這個利害也進去了,所以這個善當中就雜了惡,反過來,譬如說強盜搶人的時候,他說不定也有個善心發,他也有這種心情,而且這種心裡面的變化是不居,所以說這個業相,真正說起來是虛通不相障礙,因此呢,就「間雜同時」,彼此間交相混雜都在同時,那這個時候叫「隨儀而別」,看你的行止而決定,下面舉個例子。

且如持鞭常擬加苦。既無時限,即不律儀,為形俱業。要誓常行、即名願業。口教打撲,即是異緣。前受行之,又是助業。隨動業起,即是作俱。鞭具不亡,即名事在。隨作感業,豈非從用,惡念未絕,又是心俱。

他舉個例子,譬如說手上拿個鞭子,那個鞭子幹什麼?要打人用的,我們不一定是打人哪!譬如說牧人哪,他拿了個鞭子,鞭笞所牧的這些動物,那麼他真正的目標是幹什麼呢?就是要拿這個去鞭打所鞭的動物,既然這樣的話,他心裡面就是只要拿這個鞭子的話,他要打的這個念頭一直在,所以說「無時限」,只要這個鞭在手上那這個是什麼?「不律儀」!那不律儀就是有一種,有時是善律儀,有時是惡律儀,那個叫什麼?「形俱業」!什麼是形俱?用一個約定的期限說,盡形壽,現在拿這個鞭,只要這個鞭在的話,這個形俱一直在這個地方。「要誓常行」,換句話說,它就是願業,這個也就是「要期無作」。

還要拿這個鞭以後,譬如教別人,假定拿來告訴別人去打,那個這個教別人去打,別人也拿著去打,這個也就是說「口教打」,或者是「異緣」,教別人說你拿著去打呀!那別人就拿著鞭子去打了,這個打本來是個身業,卻是你嘴巴上面教,所以這個叫異緣,那麼前面聽了你一句去做了,它有變成「助緣無作」,然後「隨動業起」就是「作俱」,他那個動作任何一個動作,一動一定有個影響,這個就是「作俱無作」。「鞭具不亡,即名事在」,只要這個鞭還在的話,那對不起,這個就是事在呀!「隨作感業,豈非從用」!從用的話,你做了這個動作,那麼這個就有影響力量,這個作用你這件事情的作用留下來了,那就是從用無作,還有「惡念未絕,又是心俱」!心俱最後一個。

故舉一緣、便通八業。餘則例準知有無也。』

只要是舉隨便一個,你從這個上面你就可以曉得,只要他那個心用到什麼地方,那個業就現到什麼地方,有的時候,一個事情上面現好幾個業,有的時候先後具不同的業,所以這個你可以自己觀察,才曉得哪個有哪個無?那我們看一下那個解釋,解釋當中,前面還沒說清楚的,在這個解釋當中,再來說清楚它。

《濟緣釋》云:『問中。欲彰業相、故躡相濫以為問端。

那麼現在這個問答的目的是幹什麼呢?是有原因的為了使業的行相更清楚彰顯明白,所以把前面已經說過的,在這個地方互相交叉,用問答的方法,使得我們瞭解這個業相真正的內涵,

答中三,初通示。動念成業、業體皆心,故曰虛通等。瞥起不定,故曰間雜同時。

那麼回答裡邊,分三部份,哪三部份?第一個通示,整個的告訴我們,那麼就是這個所謂問答,

問:此從用業,與前作俱,有何等異?答:業相虛通,不相障礙,間雜同時,隨儀而別!

這是簡單的整體的來給我們一個通示,且下呢!個別以一個事相來說明,說且下列示,前者作俱在初此歸第五餘並同前尋文自見〈可知〉!前面我們說的八相呀!作俱第一形俱第二要期異緣這樣的順著這個次序下來。

下文且舉一緣以明間雜。若知心念隨緣起滅、動變不恆。則善惡邪正、或離或合、剎那萬異、何止於此哉。 且下列示。前則作俱在初、此歸第五。

現在舉的這個比喻當中,教持鞭教人打呀!那第一個立出來的是助緣無作,實際上它這個裡邊其他的,

餘並同前,尋文自見。

尋文自見〈可知〉就是說造著前面一一的瞭解這八樣東西都有,再翻過來,

然下隨心,本據定慧,

可是這個裡邊有一個噢!最後特別是講隨心,那個隨心是什麼?就是最後一個隨心無作,這個隨心無作,本來根據《薩婆多論》上面所列的,這個叫做「本據定慧」,現在這裡是

此云惡念未絕,乃是隨義明之。

它並沒有照著《薩婆多論》這個說法,而是根據它實質上的那個內涵、意義,而這個意義是根據什麼?根據《成實論》,乃至於唯識圓教一宗,只要這個心在它永遠在,這一點大家回頭想一想,在我們學《廣論》的時候,談到業的三種行相,業,異熟、等流、增上,等流當中一個叫真等流,一個叫假等流,實際上假等流也可以說跟異熟相近,但是所感之果跟因相似所以叫等流,而真實的等流叫造作等流,造作等流是什麼?就是一種心裡狀態,就是當你以往造業的時候是什麼樣的心裡,那麼現在這種心裡呀,它永遠的前後會帶下去,大家還記得不記得這一個?所以實際上,這種情形我們就瞭解業的特徵,不過這個隨心無作跟前面那個造作等流,它彼此間就有相通之處不一不異,造完了以後,留下心裡的影響叫作什麼?「作俱無作」!作了以後,它這個影響力量就永遠帶下去,只要這個心還在,那麼這個就叫隨心無作,所以你從這個角度去看,它這個名字是這樣,從那個角度去看名字是那樣,它所以用不同的名字說明這個內涵,無非是以不同的角度,讓我們認識業這個內涵,所以前面這個解釋對我們是這樣,我們如果瞭解了這個內涵以後,那以後自己起心動念、持戒,以及違戒,都曉得喔,原來重點何在?

問:隨動起業,與隨作感業,畢竟相濫,如何以分?

他下面又有個問答,說「隨動起業」這是作俱無作,只要有身口動觸,隨這個身口動觸,它就有一個影響力量留下來,留下來叫做無作,那麼這個叫做作俱無作,然後隨作感業呢!你作了任何事情以後就有一種功效,這個就是從用無作,請問這兩個有什麼差別?

答:作俱通一切、從用局事物。由局物故或用不用、是以用時必兼二業。故知作俱未必有從用、從用其必兼作俱。莫非具此二心、致使業隨心發。

那麼下面這個解釋一下,作俱通一切,這個任何一個動作,你要嘛不作!一作它一定有個影響力量,所以它下面告訴我們的,所有的這個形俱要期異緣助緣事在從用隨心每一個裡邊都有一個作俱在,一作它下面就下去了,除了作俱以外,下面看他這個用心的程度,還看其他的還有些什麼,所以說作俱通一切。

那麼從用呢,從用就不了,一定「局事物」,就是說你有這樣東西,這樣東西,當產生作用,那麼那個時候它就會產生這個作用的業,所以侷限在事情上頭,因為侷限在事,所以有的時候有用,有的時候用不上,因此「用時必兼二業」。所以能夠用的話,它前面一定經過了作。譬如作,我送你一個東西,這個是作。送完了以後,這個東西在派用場的時候呢,它就有個從用了。所以這個或者是我害你,同樣你一定要有個害的動作,那這個被害的作用在的時候,它這個業也在,所以說這個從用呀,一定同樣還兼那個作俱,但是作俱不一定,作完了以後,就算你送東西吧!送了以後,那個東西在!叫事在無作,如果這個在而沒有派上用場的話,這個從用無作就現不出來了,所以作俱是不一定兼從用就是這個道理,這我們要瞭解。

所以我們一定要看這個心裡是什麼樣的心裡,換句話說,這個業隨著心而轉的,從這個上面去看那我們就瞭解這個業,這個業在這個地方,就是我們用解釋另外一個名字無作,當然這個業不限於這個噢,這個業很廣泛。那麼在這裡我們特別講這個,無作那個地方用業來說明它,最後故下就是“故舉一緣便通八業”,隨便舉任何一個,那麼就是八者都可以通,下面我們看

故下指例。上明八業,且據全具為言,須知業理,隨念不定,故云知有無也。

要曉得這個業就看你的業,業的主要就是意,意這個地方就是心念,這個心念不一定,所以心念有,它就有,心念不到之處,它就無,

且今受體,初具作俱,形俱同起,亦有要期,

下面就舉出我們現在所受的戒體,初具作俱!這個受戒一定是一開始有這個「作俱」,那麼作完了以後,這個「形俱」同時起來,然後作的時候一定是「要期」,說盡形壽也好,盡未來際也好,一日一夜也好,這個是要期。

須師秉法即是助緣。

這個由於這樣助成的就是「助緣」,

能牽後習,就是隨行,若論隨行,作俱定有,互造教他,異緣助緣,衣缽資具,事在從用。

然後「互造教他,異緣,助緣」這是前面的很清楚,「衣缽資具,事在從用」,我們受了戒以後不是要衣缽嗎等等?那個東西就是從用,只要你在用,那麼這個是衣缽的這個業在。

功成不滅,莫非隨心。

兩句話,這樣的成就了以後它隨心無絕,這個就是前面我們說的已經說過了這個唯識的例,根據唯識之理它有個善種子,這個善種子永遠不失,實際上這個善種子到什麼時候消失掉了?要去正對治!所以見道以前,它不可能把那個真正的我們的種子破壞,除非你見了道以後,那一切都證了空性的時候,那前面的東西通通改頭換面,否則的話,這個隨心是永遠隨下去,

如是類舉、多少可見。』

那麼經過上面這麼樣,到底有多少我們可以瞭解。  

資持云:『準此以明、或單或具、間雜不定。精窮業理、在斯文矣。』

上面這一段話,真正要告訴我們的就是從這個地方,我們要從無作前面所說的那些,辨別更深一層的,瞭解業的道理,因為我們前面在講的時候,都是偏重在這個戒,這個所制,業呀!都並沒有很深細的談到它,所以在這個地方,從無作多少上面,讓我們瞭解這個業,瞭解了業以後再下面講持犯的時候,這個持犯就有兩個,律當中通常開遮那都是用那個制教所說的,至於說業的輕重往往同樣判的重罪或者是中罪或者下罪,它有上中下三等罪可是這個業本身輕重是大大不同,所以我們要想認真的去學這兩方面都應該知道,所以往往有很多重業,嘿,它罪不一定很重,然後往往輕罪業很重,那麼到這個地方為止,我們就把這個【戒體門】當中所發業體都說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