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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支 正辨同異
原文:▲業疏云:『今詳二業,初有五同。一名同:倶稱無作故,莫非是業任運而起。二義同:俱防七非故。三體同:如上三宗故。四敵對同:以受體形期,隨非防過,爲護體故,即名本體。有防非能,能實隨行;行起護本,相依持也。隨無作者,對非興治,與作齊等。此無作者,非是作倶無作也。謂起對防,即有善行,隨體並生,作用既謝,此善常在,故名此業,爲隨無作。與非敵對,故與受同。五多品同:以受可重發故,無作有強羸◦隨心則濃薄,業理亦澆淳也。依多論中,受一隨多者,以彼宗中,不通重故,止約隨行通優劣也。』
濟緣釋云:『三中。指上三宗者,若實法宗二並是色,若假名宗二並非色非心,若後圓宗二皆心種。四中有二,初明受體。據受無作有防非能,而不能自防,故假隨行。如戈矛雖利,要由持用,方陷前敵,故云相依持也。次明隨中三,初通示。此下,簡濫。謂下,顯相。準此對防,同時多業:一是本受無作;二即隨中作俱;三即隨行無作,與非敵對。五中二,初準成論明同二,初明受體。本受許重增,一體有三品①。謂初受是下,次增爲中,復增爲上。若但一增,則有二品;若本不增,亦止一品。次明隨行。如前隨過,約心各分三品,故云濃薄。業理,即無作也。依下,次引多論顯異。彼不立重受,仍自難曰:若爾,何故戒有羸不羸耶?答:此對隨行,不論受體是也。』
資持云:『四敵對同,由有本體,方起防護,即名本體能防非也。五中,受體有三品,隨體亦三也。以業隨心發,受隨二戒各具三心,故使無作各有三品。』
【見事鈔記卷十六】
淺釋:本文說明受隨二種無作戒體有五點相同的地方。
《業疏》云:『今詳釋辨明受隨中的二種無作的業體有何同異處?最初先說明有五點相同的地方。
一、名同:在名稱上,倶同稱無作的緣故,莫非是(無不是)其無作的業性能任運而生起,不須假藉其他的助緣。
二、義同:在義理上,同樣俱有防止身口七支所造過非的緣故。(七非,指身三:殺、盜、娌。口四:惡口、妄言、兩舌、綺語。)
三、「體同:在體性上也是相同,如上述《業疏》三宗所詳戒體故。
四、敵對同:敵,指受中無作,屬所對;對,指隨中無作,是能對。以(因爲)受體(受戒所得的無作戒體)是以盡形壽爲要期的,隨著所對的犯戒境界,非防過(雖然沒有防止過患的功能),但爲了保護戒體的緣故,即名受中的無作爲根本所得的無作戒體。是故,受中的無作具有防過的業性,非能(並沒有具體的功能作用),防止犯戒的功能,實際來談是在隨行;隨行所生起防止過非的功能,是爲了保護本體(即受體),所以受體與隨行,兩者是互相依持也。至於隨行中的無作戒體者,是相對犯罪的過非,能夠興起身口意三業來對治過非,這種功能是與隨行中的作戒體相齊相等的。然而,此處所談的無作戒體者,並非是指作倶無作也。這裡謂(是說)在隨行所生起對治防非功能的時候,即有持戒的善行,隨著作戒體並(同)時生起,作戒體的功用既謝(一旦謝落了),此種持戒的善行(指:形倶無作)常存在八識中,是故名此善行的業性,稱爲隨行中的無作戒體。所以說「與非敵對,故與受同」(指:隨行中的無作體,在相對犯境時所生起持戒的功能,與受體中的無作體所具有防過的功能是同屬一件事。)
五、多品同:以(因爲)在《成實論》主張受體中的無作戒體是可以重新發起的緣故,所以無作戒體就有強羸(指:上、中、下三品戒的不同)。又者,隨著受戒者所發持戒的心則有濃薄(指:上、中、下三品心的不同);因此,所感得的無作業性之理亦有澆淳(澆,輕薄;淳,淳厚)不同也。然而,依《多論》所主張的文中來談,受體的無作戒體只有一品,隨行的無作戒體則有多品者(的道理),是以(因爲)彼薩婆多宗的主張中,是不通許重受的緣故,止約(只是從)隨行(指:持戒或犯戒的行爲)上通優劣也(指:有上、中、下三品戒行的不同)。』
《濟緣記》解釋云:『(在五點相同的理由中,第一、第二是可以理解的。)第三點體同的文中,指上三宗者(指根據業疏三宗的道理)。是說明:假若是實法宗則主張受隨中的二種無作戒體並是色法;若是假名宗則受隨中的二種無作戒體並屬於非色非心法;假若是最後的圓教宗則主張受隨中的二種無作戒體皆是八識田中的善心種。
第四敵對同的說明文中有二段文義,最初一段是說明受體的功用。根據受戒中所得的無作戒體事實上是有防非的功能,然而自己卻不能自防,是故必須假藉持戒的隨行。譬如戈矛這二種兵器雖然非常峰利,但是必須要由持用戈矛的人,方能攻陷打敗前敵(喩犯境),故云相依持也(指:戈矛如受中無作體,持用人如隨中無作體)。次段是說明隨行的無作戒體,文義中可分三部份來說明。最初二句「對非興治,與作齊等」是第一小段,是通示(整體說明);「此無作者」下第二小段,是簡濫(簡別說明,以免混濫);「謂起對防」以下是第三小段,是顯相(顯示隨中無作體的相狀)。準上文得知•.此隨行所具有對防的功能,是同時具足多種無作的業性:第一種是本來所受的無作戒體;第二種即是隨行中的作戒體以及作倶無作;第三種即隨行中的無作戒體(形倶無作),(以上合計有四種業性)都是與過非互相敵對的(指:防止犯戒的本體及助緣)。
在第五點多品同的文義中,是分成二段來解說。最初一段是準《成論》來說明同屬多品的道理,又可分二小段來說明。最初說明受體中的無作戒體。因爲《成實論》主張本來(最初)受戒所得的無作戒體,是開緣允許重新受戒而增爲上品戒體的。所以在一種戒體中就有三品不同的名稱。也就是所謂:初受如果是下品,其次再受就能增爲中品,復受又增爲上品(這是指次第增上的情形)。假若但單是一增,則有二品(指:增爲中品或者上品,不必依次第增上);假若本來就不增,亦止(也就只有)原本所受那一品。其次第二小段說明隨行中的無作戒體。如同前面隨行相對犯戒過非時,約心(隨著持戒的心)各分三品,是故云濃薄。業理,即指無作戒體也。依《多論》以下的文,是次段引出《多論》的主張來顯示異處(指「受一隨多」這一句)。彼論雖不立重受,然仍自己問難曰(指「止約隨行通優劣也」這一句):若爾(如果是這樣的話),何故戒有羸不羸耶?答:此處所談戒有羸弱或者不羸弱的情形,是相對持戒的隨行而言,並不是討論受體是也。』
《資持記》云:『第四敵對同的意義,是由於有本來所受的無作戒體,方能生起隨行中的無作業性來防護犯境而不犯戒,這即名爲假藉隨行來說明本受的無作戒體能防護犯戒過非也。在第五多品同的文義中,是說明受中無作戒體有三品,隨中的無作戒體亦三品也。這是以(因爲)無作的業性能隨心而發,又能發起受隨中的二種無作戒體都各具有三心,是故使令無作戒體各有三品也。』
註解:
①一體有三品:在第五多品同的文義中,受中的無作戒體,既然有上、中、下三品。隨中的無作戒體也是有三品的。這是由於在重新受戒,重發的心與重緣的境跟作戒體的所緣有所不同的緣故。就如同在《五分律》中記載:有人在一曰之中受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隨著他所得的戒體,都可以增上。譬如受五戒是下品,八戒發起中品心,乃至受具足戒發上品心來受,如是以中下品所受,可增爲上品,故名「一體有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