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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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覽 頁/行  P73-L5 ~ P74-L10

原文△業疏續云:『次明四異。初總別異:受但虛願,欲於萬境,不造惡也;法界爲量,可念緣,豈非總發。隨約實行,非頓唯漸,故別如上。二長短異:受體形期,懸擬防故-説之爲長。隨無作者,從行善生,與方便俱,心止則住,故名短也。三寬狹異:受體相續,至命終來,四心間起,本戒不失,故名寬也。隨無作者,唯局善性,防非護本;彼惡無記,不順受故,義非説有,故名狭也。四根條異:如前二作,可以除疑。』

   濟緣釋云:『二中。以隨無作與作同時,故心止則住。若爾,何以前云此善常在?答:此望不復對防,前據已作不失。既不能防,則非隨戒,但名爲善;不同受體終身能防,由本期故。三中。四心通三性,三心無記,行分善惡。文中受約四心,隨簡三性,上下互舉耳。四中。指前受根隨條,不殊二作故。』【已上皆見業疏記卷十六】

資持云:『初中。受但起心,故可總發;隨是造修,止得別發。二中。言隨無作,事止則無者,非無無作,但由隨戒。隨作防非,作謝善在,無防非能,不名隨戒,故云無耳。前疏云:此善常在,文證明矣。』【見事鈔記卷十六】 

 

【上來戒體中第二章受隨同異竟】

淺釋本文是接著前文再說明受隨二種無作戒體有四點不同的地方。

《業疏》續云:『其次說明受隨中的無作戒體有四點相異處的道理。

初、總別異:總,指受體;別,指隨行。受中無作戒體但有虛願(指:盡虛空、遍法界,誓斷惡、修善、度衆生的弘願),欲於情與非情萬境上,不造惡也。旣然十法界的境界爲無量無邊,是可以用一念心來緣想,豈非(難道不就是)總發的意思呢?至於隨行中的無作戒體,必須約()實際的持犯行爲才能表現出來,這並非頓(總發)而是唯有漸(別發),故別如上(指:有別於受體的總發)

長短異受中的無作戒體是以盡形壽爲要期,具有懸擬(懸,憑空著想;擬,打算)預防的緣故,所以説之爲長。隨中的無作戒體者,是從行善(指:是隨著隨行中的作戒體而生),與方便俱(指:隨中無作與方便色的作戒體同時存在),心止則住(指:隨中作戒謝落了,無作戒體也隨著謝落了),是故所停留的時間名短也。

三、寬狹異:受中的無作戒體是相續不斷絕,至到命終以來(這是從時間()的方面來談),不論受、想、行、識這四心在其中間生起(這是從空間()面而言),本來所受得的作戒體是不失去的,是故名寬也。隨中的無作戒體者,唯獨局限在善性中,相對犯境時能防止一切過非,來保護本來所受的戒體。彼惡性及無記性,則不能隨順本來所受戒體的緣故,在義理上是非(是不可以)説有相續,是故名狭也。

四、根條異受體是根本,隨行爲枝條。道理如同前面所談受隨中二種作戒體,就可以除疑(指與二作情形相同,應該是不會有疑問了)。』

《濟緣記》解釋云:(在受隨二種無作業性有四異中,初異是可以理解的。)第二長短異的文義中,以()隨行中的無作戒體與作戒體是同時生起及同時謝

落,是故名爲心止則住。

若爾(如果是這樣子的話),何以前云(爲何在前面的文中還說)此善常在(指「從行善生,與方便倶」這二句)答:此段文義是望(針對)隨中的無作戒體隨著作戒體謝落後,就不復(不再具有)相對犯境而能產生防非的功能了。至於前面所談此善常在的意思,是根據已作不失(指:隨行中的作、無作體雖然謝落了,但在八識田中所種下的善種子是不失的)。既然隨中的無作體不能防止過非,則非隨戒,但名爲善。這是不同於受中的無作戒體終身能防,是由於本來所受的要期誓願故。

在第三寬狹異的文中,四心(受、想、行、識)是通三性(善、惡、無記);受、想、識這三心是屬於無記性,行則分善惡與無記。文中,受約四心(受中無作體只從四心來談),隨簡三性(隨中無作體只就三性而言),其實是上下互舉耳(指:受隨二種無作體是互相包含四心與三性,只不過上面受體舉出四心,下面的隨行舉出三性罷了)

第四根條異的文中,指出是跟前面受體是根本,隨行爲枝條,不殊二作故(指受隨中的二種無作體所具有根條異的道理,是相同與受隨中的二種作戒體的根條異) 。』

《資持記》云:『初總別異的文中,受中的無作戒體但起心就算成就了(指:受戒時以能觀之心,在所觀的十法界情非情境上生起大願心),是故可以總發;至於隨中的無作戒體只是根據戒條來造作修持,止得(只可以)各別發起。

第二長短異的文中,言隨中的無作戒體,事止則無者(指:作戒體止息了,作倶無作也隨著作戒體謝落。在此所說沒有戒體的道理),並非無形倶無作,但只是於隨著作戒體止息下去而已。隨中作戒體所具有的防非功能,即使是作戒體謝落了,善性還是存在不滅的。又因爲在作戒體與作倶無作謝落時並沒有犯戒的境界,所以稱爲無防非能,不名隨戒,故云無耳。前面《業疏》所云:「此善常在」,那一段文是足以證明矣!』

另外,關於弘一律師所列的表,除註解外,其餘文義對照前文及本文,應當能夠了知。

上來已將戒體門中的第二章受隨同異講解竟。接著講第三章「緣境寬狹」。

註解

長短異:受中的無作戒體,身形存在戒體就在(指不捨戒的狀況下),所以時間長;隨中的無作戒體,對境興起持犯,方便色心共俱(指作、無作體同時存在),事止則無(指作、無作體止息謝落了就不存在),所以時間短。

寬狹異:受中的無作戒體是三性恆有的。如同依善性持戒,正好符合無作戒體的功能。但犯戒爲惡性,這時無作戒體仍然存在,就算是犯了四根本重戒中的一條,其餘的還是屬於清淨的,只不過戒體力弱,功用不強不能顯現,並非沒有戒體。又如同在熟睡或者悶絶的狀況下,這時雖然是屬於無記的情形,但無作的業性仍然存在,所以説三性恆有。隨中的無作戒體就有所不同了,唯獨局限於善性。若犯(),不名爲持;防護不犯,則名持戒;若無記,也不名持戒。

 

淺釋上來已將「受隨同異」章講竟,在此再做綜合的解說。

「受隨同異」:受,指受戒所得戒體。「隨」,指受後隨順戒體,生起三業隨行,以護戒體清淨無染。受戒與隨戒,互相由藉,不可分離。單受戒而不持戒,體染失用;單持戒而不受戒,只是世福。體行相成,能生定慧,作出世基。

又受、隨二種戒法,「受」是壇受戒時所發誓願;「隨」行是日用行、住、坐、臥,三業對境,執持不犯,護體清潔。因爲戒行無虧,戒體方得清淨。好比車依輪而行,鳥依翅而飛。車無輪不能走,輪無車不能載。車、鳥喩受體;輪、翅喩隨行。單有受體,而無隨行,則持犯無分;但有隨行,而無受體,則定慧不生。所以戒體染淨,須觀隨行持犯。受隨二戒,相扶相成,不能相離。由此戒體,生起隨行,彼此互相由藉,才能生定發慧,可斷煩惱,可了生死,成出世果。

至於第三章「緣境寬狹」的內容,在此先大略說明:此科原意是要說明所緣之境,但爲何卻先說能緣之心?因境本無善惡,由心而起差別。所以心境互成緣起之義。心境相應,方能發起無作戒體;心境若不相應,無作戒體不發。第三發戒者:明其心境相應。第四防非者:依體生起隨行。此之四科相藉相連,不能分隔。以下正式解說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