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發戒數量
《南山在家備覽》76頁,發戒數量。今天講這個第四章,那是戒體門當中最後一章發戒數量,戒體的相狀瞭解了,然後受隨同異,那麼從戒體相狀受隨同異,它主要的都是在自己所受的這個體,偏重於自己的心相,那麼現在呢,緣境的寬狹、發戒的數量,就是當我們受了戒以後,然後後面的隨行的時候,這個心境交涉的時候,這個情況這兩點瞭解了,那麼對於整個的戒怎麼樣受、怎麼樣持?它就有一個很清楚的認識,然後這樣去行持的話,才可以步步增上,就不會有什麼差池。現在我們看發戒數量那一部份,先看發戒數量分二節,一明境遍一切、二明發戒多少。這個境本來是緣,當我們能緣的心去緣所緣境的時候,這個能緣的心是當體,每一個人就是自己的當體的眼前的一念,可是所緣的境是十方三世無有期限,那麼以前遍法界十方三世無有期限的,隨著無明造生死輪迴之業,現在瞭解了,警策自己,把它整個的反轉回來,作為成佛的根本的基因,現在看那個
2.4.1 明境遍一切
《事鈔》云:『俱捨云:戒從一切眾生得定,分因不定。何以故?不得從一種眾生得故。』
《行事鈔》上面說這個是引俱捨論,那麼在引俱捨論之前有一個事情說一下,通常我們說俱捨論是世親菩薩造的,通常在西方在印度當年稱它為聰明論,就是小乘發展到極致的時候,就是教理上面各方面說的最究竟圓滿的時候那麼那個時候創立的,以後世親菩薩就進入大乘,也變成功大乘當中一個最了不起的一個祖師,佛以後可以說暢揚佛法一個最了不起的大祖師,那麼現在我們的南山道宣律祖,以法華涅槃開權顯實的精神,說出佛陀究竟意趣,為什麼現在還要引這個小乘的論點來證成其事呢?這個道理先在這裡說一下,究實來說,佛無所謂小無所謂大,究竟的目標就是一個,這個目標就是引一切眾生離苦得樂,所以方法不同是因為眾生根性不同,所以知見好樂種種不同,那麼剛開始的時候,基礎條件比較差,一步一步上來,所以就他的根本意趣來說,是完全絲毫無別,然後由於根性不同,所以採用的方法,所謂方便上面是各有不同,但是既然究竟一樣的,所以有的地方小乘是權宜之計,後來要漸漸的從這個上面改善,有很多小的地方就用的上一直用到大的,一直用這個,譬如說我們在學校裡面唸書,小學、中學、大學,也許念的內容差別很多,可是加減乘除,以及現在寫的橫豎點等等,這個始終沒變,因為深也是它,淺也是它,所以現在凡是引俱捨等等,那個就是說從小乘開始,到大乘究竟意趣,這個特點始終沒有變,這個是我們要瞭解的,不但是《在家備覽》,乃至於我們,譬如說《大智度論》什麼等等,它引用的範圍很廣,那麼《廣論》也是如此,它都是同一意趣,因此下面引那個祖師的話,這個本身就是確定告訴我們這個內涵,所以得戒,這個戒要怎麼個得法?下面我們先看一個資持的解釋,回過頭來再看俱捨告訴我們的。
《資持釋》云:初總標,
那個就是總的說明,說明什麼?戒一定要從一切眾生得!那麼下面的分跟因可以不定,那麼這一點哪!
學者多昧,先須略示。
我們學的人對於戒的真正的內涵,極大部分都不太清楚,所以這個地方需要綱要性的來跟大家說一說,
分即是支,謂七支業,因即戒因,謂能受心。
這個是文字的解釋,上面的分、因不定,分是什麼?分是它的部分,組成的成分,那麼現在這個分就是指支,所謂七支業,那麼這個七支業就是殺盜淫妄,那麼殺盜淫是個別的,妄是口業!口業當中除了妄語以外還要離間、惡口、綺語,這個離間有的地方稱為兩舌,加上三支就是七支,通常我們說身三口四!因就是這個去發戒,求戒的因就是能受的心,
此文欲明五八十具四位之戒並遍生境、故舉支心兩相比校。謂戒支受心有盡不盡容可得戒、生境不遍定不發戒。
上面這段文是告訴我們所受的戒,那麼這個戒從它的戒的特徵來分,那麼就是五戒八戒這個是在家,十戒具戒這個是出家,有四位差別,但是不管是哪一位他受戒的時候所緣的對象都是普遍的,並偏生境!所緣的對象都是普遍的不能有一點點遺漏,那麼它下面舉出兩點來互相比較一下,說受戒的戒支!換句話說,你受戒的時候,殺盜淫妄或者四戒,或者加上這個口,另外的七支,乃至於受戒的時候這個心,這個心下面會解釋有下中上,有盡不盡!這個差別一點哪!容或可以得戒,但是你所緣的對象,那個眾生如果不遍的話,確定不能得戒,下面解釋
謂三戒但發四支,
哪三戒?五戒八戒十戒!這個三戒實際上也只有多論俱捨他們這麼說,這個單單發殺盜淫妄,因為
具戒全發七支,
就是說大比丘僧那個一定是要身口七支,
此明七支多少皆是得戒、
這是第一個,
即分不定也。
前面生境要偏但是受戒的時候分!可以不一定,
又若約三善則三心同時、若約三品則隨得一品、此明三心全闕皆可發戒、即因不定也。
那麼這個再說一下,其次呢!再約這個心,心分兩部分,一個三心一個有三品,三心這個就是三善,無貪無瞋無癡,論到這個三善要嘛!不起一起三個同時,到沒有貪的時候一定也沒有瞋也沒有癡,它不會單獨生起,那麼所以若約三善那個三心是同時的,若約三品呢!那個三品就是前面說的下中上,這個在前面24頁曾經說過,這個受戒的時候,只有得到一品,三品絕不能同時,或得下或得中或得上,所以你如果用三品來看,這個心就不管了,所以說此明三心全闕都可以發戒,這個是因不定,分,也可以不定,因,也可以不定,
獨眾生境不可不盡、故云定也。
惟獨所緣的眾生之境這個絕對不能有一點遺漏,所以故云定也!那就是說上面俱捨裡告訴我們,戒從一切眾生得,定!這個確定要如此,那下面分跟因呢!就是不一定,那麼
何下徵釋定義。不得從一種者言必須遍也。』
何下!就是為什麼原因呢?徵釋定義不得從一種者!言必須偏也!這個很容易懂。
下面有個表,那個表就是分說什麼叫分?什麼叫因?那麼這個一看就很清楚了,殺盜淫那是身三支,妄語兩舌惡口綺語這是口四支,那麼下面說五八十戒從四分得,那些就是不殺不淫不妄,但是後面實際上成實等等跟那個大乘戒的話雖然說的是說妄,下面兩舌惡口也包含在裡頭,這個前面後面都有說明這裡不說,具戒從一切分就是從七分得,這個是分差別,因呢,或有三善或有三品,三善就是無貪無瞋無癡,從一切因得─三心同時─以三善心必不相離故,那麼三品呢,上中下─不從一切因得─一品心定─以三品發心不俱故,它三品當中不可能同時俱的一定只有一品,因不定!那麼這個表一看就很明白。
分 |
殺 |
五八十戒從四分得 具戒從一切分(七分)得 |
分不定 |
盜 |
婬 |
妄言 |
兩舌 |
惡口 |
綺語 |
因 |
約三善心 |
無貪心 |
從一切因得─三心同時─以三善心必不相離故 |
因不定 |
無瞋心 |
無癡心 |
約三品發心 |
上品發心 |
不從一切因得─一品心定─以三品發心不俱故 |
中品發心 |
下品發心 |
是表依上段記文及下段鈔記文而立、對閱可知。繼續看,
事鈔續云:『分不定者。有人從一切分得戒、謂受比丘戒。有人從四分得、謂受所餘諸戒、即五八十戒也。
這個文很容易懂就不說它了,
因不定者有二義。
這個因不定有二個,
若立無貪瞋癡為戒生因、從一切得、以不相離故。
這個上面已經說過了這個也很容易懂,
若立,
如果得戒的時候以,或者是以這個三善以這個為得戒因,或者以下面這個
上中下三品意為戒生因
那麼這個有一點差別,
則不從一切得。』
這個是解釋上面的文,那麼這個文是事鈔裡面的。下面還有一個說明用資持來解釋,請翻到78頁。
《資持釋》云:『二別釋二、初釋不定二、初分不定中。一切謂七分也。俱舍即有部計、謂比丘戒方得七支是具戒故、餘三四支以非具故。
上面第一個是總標,現在個別的來解釋,初釋不定二!初釋不定當中有二部分,哪二不定?一個是分不定,一個是因不定,現在我們看初分不定中一切謂七分也,俱捨即有部計,謂比丘戒方得七支是具戒故,餘三四支以非具故!這個剛才說明了,現在看文重說一下,說這個俱捨是論,這個是實法宗所根據的,實法宗說薩婆多,那個是最主要的,然後像雜心俱捨,這個都是它們根據的重要的論點,那幾部論所計的都是說,比丘戒才有上面所說的七支,那個是具戒,那個比丘包括大僧兩種,其餘三個那麼這三個就是五八再加上出家的十戒沙彌,沙彌也包括二眾,實際上還有三眾式叉摩那,這個只有四支,這個四支就是殺盜淫妄,這個不具,但是呢,下面看囉!
若準成宗、四戒並發七支、即皆從一切得定也。
若準成宗!如果準《成實論》,那就是假名宗,也就是我們現在所宗的四分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