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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門戒行
原文:【戒行中分爲二章
— 正明隨行
二 因示捨戒】
淺釋:戒行,一名隨行,又名隨戒。是指得戒後,相對境界生起身、口、意三業持戒的行爲。戒行一門中分爲二章來解說:
一、正式詳明隨行的意義。
二、因爲談及戒行,所以也顯示說明捨戒的意義。今初
第一章 正明隨行
原文:▲事鈔云:『戒行者。既受得此戒,秉之在心。必須廣修方便,檢察身口威儀之行。克志專崇,高慕前聖。持心後起,義順於前,名爲戒行。』
資持釋云:『初躡前科。必下,示行相。方便有二,即敎、行也。敎謂律藏,必依師學;行謂對治,唯在己修。由本興心,稟敎期行,以爲受體,今還如體,而學而修。文明檢察,似偏約行,然離過對治,非學不立,廣修之語,理必兼含。檢察即心,心即行體。準業疏具三,能憶能持能防,一心三用,無非順受,方成隨行。此謂能察,身口威儀即所察。此二句,須明成就二持,遠離兩犯。而云身口,且據粗非,約準今宗,義通三業。上云檢察,正示修行;下云慕聖,明其標志。克,猶定也。崇,重也;前聖,通目三乘已成道者。持下,結示名義。持心,即行。後起,順前示隨行義。』【見事鈔記卷三】
淺釋:本文說明戒行的意義在於檢察身、口、意三業有沒有清淨。
《行事鈔》云:『戒行者,是指既然受戒時感得此無作戒體,將戒體秉之在心。就必須廣修方便(指:修學律藏等),檢察身口威儀之行爲舉止;並且以克誠(堅定)的意志及專致崇重的心,來崇高仰慕已成道的前聖(潛在的含意:人人皆可成聖成佛,我們都可以成道的)。又者,持戒的心行是隨著受得戒體後而生起的,義理上是隨順於前面所受的戒體,這就名爲戒行。』
《資持記》解釋云:『最初一段文是躡(緊接著)前面戒體那一科的說明。「必須廣修」以下,才顯示說明戒行的相狀。文中所提到的方便是有二種意思,即敎理與隨行也。敎,謂律藏(說明戒文開遮持犯繁密微細)必須依師學戒(律典有云,五夏以前專心習律)。行,謂(指出)對治煩惱的戒行,唯獨在於自己相對犯境的實際修行,別人是無法代替的。再者,由於自己本來興心(發心),稟受如來的敎法,期望所生起的戒行,以爲(可以用來保護)受體,所以現今還要如體(根據戒體),而來硏學律典而且修持戒行。文中明(使用)檢察的語義,似偏約(好像是偏重)在戒行上,然而在遠離犯罪過處及對治現前的犯境,非學不立(指:沒有透過自己實際修學律藏的教理,在不明白開遮持犯的情形下,那麼戒行根本就無法建立起來)。由此可知,廣修之語,在義理上是必須兼含學習教理,而非只限於持戒的隨行。
文中檢察的意思,即是指能檢察的心;而這種心即是戒行的體性。現在準《業疏》的文來說明是具有以下三種性質,即能憶、能持、能防,就在這一心之中具有這三種功用;而且這三種功用,無非都是隨順受體,方能成就受戒者三業持戒的隨行。此謂(以上所說的)是屬於能檢察的心體;身口威儀,即所檢察的行止。此二句「必須廣修方便,檢察身口威儀之行」的文義,是必須詳明成就二持(止持、作持),遠離二犯(止犯、作犯);而此處只云身口二業,是姑且根據粗重的過非(指:意業的犯罪惡念是屬於微細的過非),約準今宗(如果是依據四分假名宗)的義理是通於身口意三業。
上面所云「必須廣修方便,檢察身口威儀之行」這二句,是正示修行的相狀;下云「克志專崇,高慕前聖」這二句文義,用於顯示說明其受戒者的目標與志向,在於成就無漏的聖果。句中的克,猶如(就是)定的意思也;崇,仰望尊重也;前聖,是通目(融通包括)在修學三乘(菩薩、緣覺、聲聞)聖道中已成道者。
「持心後起」以下這一段,是總結明示戒行的名稱及意義。持心,即是所持的戒行;後起,是指隨順前面所受的戒體來顯示隨行的名義。』
原文:▲事鈔云:『然則受是要期思願,隨是稱願修行,譬如築營宮宅。先立院牆周匝①,即謂壇場受體也。後便隨處營構,盡於一生,謂受後隨行。』
資持釋云:『初對體辨行中二,前約法明。要期,即盡形斷惡決絕之誓;思,即緣境周遍慈愍之心,合此二心混爲一願,即受體也。稱願者,合上要思,即隨順義。譬下,次約喻顯。初營宮宅,喻求聖道。下喻受隨可知。營構,謂造立屋宇。』
淺釋:本文是相對受體來解釋隨行的意義。
《行事鈔》云:『然則(但是)受體只是要期思願,並沒有實體;隨行則是稱願(指:順著受戒時所發的思願)來實際地修行。兩者的關係,可以譬如建築營造宮殿宅院,必須先建立周圍的院牆周匝,即謂(依此譬喻)在壇場所稟受的受體也。得戒體之後便可以在牆內隨處來營造構建房屋宅院,盡於一生安穩居住而無煩惱(以此譬喩隨行相對犯境而不犯)。這就是所謂得到受體後的隨行譬喩。』
《資持記》解釋云:『初科是相對受體來辨別解釋戒行的文中可分二段,前一段是約(從)教法來說明受隨的意義。文中的要期,即立下盡形壽要斷惡決絕之誓(指誓斷一切惡,無一惡不斷的心);思,即相對十方法界情與非情的所緣境能生起周遍慈愍之心(指誓修一切善及誓度一切衆生的心),合此二心混爲(成爲)一願,這即是受體的意義也。稱願者(的道理),是配合上句的要期思願,也即是說明戒行有隨順受體而生起的意義。
「譬如築營宫宅」以下的文,是次段約(以)譬喻來顯發受隨的關係。初句「築營宮宅」,是比喻受戒者希求聖道的戒行。下文以院牆與營構來比喻受隨的關係是可知的。至於營構的意思,就是所謂造立屋宇(以房屋宅院比喩隨行)。』
註解:
①院牆周匝:這是屬於倒裝句,也可以寫成周匝院牆。環繞一周叫一匝。所以應該解釋作:環繞宅院四周的圍牆。
原文:△事鈔續云:『若但有受無隨,直是空願之院,不免寒露之弊。若但有隨無受,此行或隨生死,又是局狭不周,譬如無院屋宇,不免怨賊之穿窬①也。必須受隨相資,方有所至。』
資持釋云:『二互顯相須中二,初敘互闕又二,先明闕隨。寒露者,喻無善蓋覆;弊,謂困死,喻沈惡道。若下,明闕受。隨生死者,但是世善,非道基故。又局狭者-緣境不遍,惡心存故。穿窬,謂穿壁;窬,牆也。由無外院,其間房室,容彼穿窬。此明無受防約,雖修善行,還爲塵擾,喪失善根,如賊穿窬,盜竊財寳也。必下,次示相須。』
淺釋:本文舉出戒體與戒行不可互缺的比喩。
《行事鈔》續云:『若但有(如果只有)受體而無隨行,直是(只是)空願之院子,並沒有房屋可住,所以不免要遭受寒露之弊(的侵害)。若但有隨行而無受體,此隨行或者將隨著所造善行而感招三善道的生死,然這種善行又是屬於局限狭小而且不周遍的世間善法,是不能超出三界的;譬如無院牆保護的屋宇,是不免會遭受怨家及盜賊之穿窬也。根據以上的譬喩得知:每一位修行者,必須在受體與隨行互相資助下,方有所至(指:才能達到離苦得樂乃至成佛的目的地)。』
《資持》記解釋云:『在第二科互顯相須(指:受隨必須互相資助才能顯發功用)的文中可分二段,初段教述互闕的文又分成二小段來解說,首先說明闕隨行的過失。文中寒露者(的意思),是比喻無持戒的善行來蓋覆(保護);弊,謂困死(指:受戒後不持戒,一旦犯戒就造下三惡道的因),以此用來比喻沈淪三惡道受苦果。「若但有隨無受」以下的文,是說明闕受體的過患。文中隨生死者(的意思),是說明沒有受體的隨行,但是(只是)世間的善法,並非成就聖道基礎的緣故。又局狭者這一句的意思,是由於所緣十法界情與非情境不能普遍且三世的惡心還存在的緣故。穿窬,謂穿壁;窬,牆也;這是由於房屋無外圍的院牆來保護,其中間所居住的房室,就容易被彼怨賊穿窬而盜取我們的功德法財。以此說明無受體這種具備預防及約束保護三業的道器,雖然修善行,還是爲塵擾(指:無戒則定慧不生,自然就被塵欲所困擾,而無法超越三界),導致喪失善根,如同怨賊穿窬跑進屋裡,盜竊財寳也。「必須受隨相資」以下的文,是次段明示受體與隨行互相必須資助,才能達到成就佛道的最終目的。』
①穿窬:門邊的小洞。《資持記》解釋爲牆,應當是指房屋四周圍的牆壁。穿窬謂穿壁,目的在於偷取財寶;文中的財寶,是比喻修行者的功德法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