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論 頁/行 P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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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論 : P183
壬二、支分略攝
第二支分略攝者。如《集論》云,「云何支分略攝。謂能引支,所引 支,能生支,所生支。能引支者謂無明行識,所引支者謂名色六處觸受,能生支者謂愛取有,所生支者謂生老死。」
十二支緣起,可從不同的角度來作歸類和說明。
以下即是將十二支略攝為四支而作解釋。
根據《集論》所說,「十二支可略攝為四支,即能引支、所引支、能生支、所生支;『引』是引發,『生』是生起。能引支,指無明、行、識三支 (實際上 此處的識只占半支;所以能引支是無明、行、因位識,二支半)。所引支,指 名色、六處、觸、受四支 (實際上是含果位識半支、名色、六處、觸、受,共 四支半)。能生支,指愛、取、有三支。 所生支,指生、老死二支。」
若爾引生兩重因果,為顯有情一重受生因果耶抑顯兩重耶。若如初 者,則已生起果位之識,乃至於受,後生愛等不應道理。若如第二,則後重因果中缺無明行及因位識,前因果中缺愛取有。
於是有人問:把十二支緣起,歸攝在「引」和「生」兩重因果中 (指能引到所 引為一重因果;能生到所生為另一重因果),是為了顯示有情一重受生因果? 抑或顯示兩重受生因果呢?如果為了顯示一重受生因果,就是只有「能引」到 「所引」,那麼把能引支的無明和行當成因,引生出果位的識、名色、六入、 觸、受等所引支,到此就夠了;但後面又再次說生起愛、取、有、生、老死等 支,可見一重受生因果的輪轉次第沒有道理。如果是為了顯示兩重受生因果, 那麼在第二重的因果中,就缺了無明、行、和因位識;而第一重的因果中,又 缺少愛、取、有;這又如何成立受生?
答,無過。謂能引因所引之法,即能生因之所生起,所引已生,即於 此立生老死故。
回答:這樣的講法,沒有錯。因為以能引因(無明、行、因位識) 所引的法, 就是由能生因 (愛、取、有)所生起的法。也就是說,果位識、名色、六入、觸、受等必須圓滿了愛、取、有,才得以生起,而且當所引的法生起的剎那,便立即對它安立了生、老死。
若爾何為說兩重因果耶。答,為顯引果苦諦,與生果苦諦相各異故。 前者於所引位唯有種子,自體未成是未來苦,後者已生苦位現法即苦。又為說明果之受生有二種因:謂能引因及此所引生起之因,故說 二重因果。
279又問:既然如此,就應該把無明、行、因位識和愛、取、有放在一起,把果位識、名色、六入、觸、受和生、老死放在一起,何必要安立兩重因果呢?
回答:安立兩重因果,有兩個理由:(一) 在果上安立所引和所生二支,是為 了說明引果苦諦和生果苦諦在體相上的差別。所謂引果苦諦是在所引位,這時候還只有種子 (種子位),苦的自體尚未成熟,是在未來會感得苦果 (未來 苦)。而生果苦諦則是已經在生苦的果位,苦的自體已經成熟,現在就是苦 (現法苦)。(二) 在因上分為能引和能生二支,是為了說明果的受生有兩種因, 也就是能引種子的因,和能滋潤種子令生果報的因。總之,為了顯示果與因的二種差別,所以安立了「引」和「生」的二重因果。
P184L1~P185L1 如《本地分》~七者是苦。
如《本地分》云,「問,識等至受及生老死,若是雜相,何故說為二 種相耶。答,為顯苦相異故,及顯引生二差別故。」
如同《本地分》所說:「假如『所引支』的果位識、名色、六入、觸、受和『所生支』的生、老死,這兩組都是苦相,也是互相含攝彼此的混雜之相,為何還要區分為兩種相呢?
回答:從果上說,為了顯示引果苦諦和生果苦諦的行相有所差別;其次,從因 上說,為了顯示引和生的兩種作用有所差別故。」
又云,「問,:諸支中幾苦諦攝現法為苦。答,二謂生及老死。問,幾苦諦攝當來為苦。答,識乃至受諸種子性。」是故能生之愛與發愛之受,二者非是一重緣起,發愛之受,乃是餘重緣起果位。
《本地分》中又說:「問:十二支中有幾支是屬於苦諦,並且現法是苦? 回答:生與老死二支,是現法為苦的苦諦。 又問:有幾支是屬於將來為苦的苦諦? 回答:從果位識到受這四支半的種子性,是將來為苦的苦諦。」
所以,能生後有的愛支與能引發愛的受支,這二支並非同一重緣起。由於愛支 是一重緣起的因位,而引發愛的受支是另一重緣起的果位,因此二者不屬於同一重緣起。
四相當知能引所引。一何為所引,謂果位識乃至其受,共四支半。二 以何而引,謂依無明之行。三如何而引,謂於因位識中熏業習氣之理。四所引之義,謂若遇愛等能生,堪能轉成如是諸果。
針對「能引支」和「所引支」的內涵,可以藉由四個角度(四相),來加以了解。 四個角度(四相):即「何為所引」、「以何而引」、「如何而引」、「所引之 義」。
何為所引?亦即有哪幾支是所引? 答:從果位識半支,加上名色、六處、觸、受四支,共四支半在所引位。(識
分為因位識和果位識,各占半支,前者屬於能引支,後者屬於所引支。) 能引因是以何法而引出所引?
答:依著「無明」所生的「行」支 (所造的業) 而引。
如何而引? 答:引種子的方式,是由「行」支在因位識中透過薰業的習氣而引起作用。所引的意義為何?
答:「能引支」在因位識中所薰的業習氣,具有感果的功能,如果遇上愛、取、有這三個「能生支」,就能轉成生、果位識、名色、六入、觸、受、老死等諸果。
亦即在臨終時,「愛」「取」支會依業種子習氣的重、近、串習、先的次序,去 滋潤排最前面的業種子,使其成熟感果,產生相續的來生,出生相應的「所引」苦果(果位識、名色、六入、觸、受),領受眾苦。
三相當知能生所生,一以何而生,謂以愛緣取。二何為所生,謂生老 死。三如何而生,謂由行於識,所熏業習潤此堪能令有大力之理。《緣起經釋》中,以生一支為所生支,老死則為彼等過患。
其次,亦可藉由三種相狀來認識「能生支」和「所生支」的內涵。
三種相狀是「以何而生」、「何為所生」、「如何而生」;也就是能生的原因? 所生的內容?以及生的方式。
(一)「能生支」是以何法而生後有的呢? 答:以「愛」為緣而「取」,當愛支的力量發展成更強烈的貪執不捨,就轉為「取」支,成辦後有。「取」支是能生後有的關鍵。 (二)「能生支」所生的是什麼? 答:「生」和「老死」二支果。
如何從「能生」到「所生」,生的過程為何?
答:生的方式是由「行」在因位識中所薰的業習氣種子,受到「愛」、「取」的數數滋潤,在勢力增長到堪能引發後有時,便引生後「有」。
另外,若按《緣起經釋》的說法,「所生支」只有「生」這一支,「老死」則 安立為「生」支所帶來的過患。
由是由愚業果無明起不善行,於識熏建惡業習氣,令其堪成三惡趣中 果時之識乃至於受。次以愛取數數潤發,令彼業習漸有勢力,於當來世惡趣之中感生老死。
因此,由業果愚的無明而造作了惡業,當即在因位識中薰建惡業習氣,種下來 生在惡趣結生果位識、名色、六入、觸、受等諸果的種子。苦因已種,此後以「愛」「取」數數潤發種子,使這一業習氣逐漸增長到具足勢力,則必定在來世的惡趣中感得生與老死。
又由愚無我真實義無明,起欲界攝戒等福行,及上界攝奢摩他等諸不 動行,於識熏習妙業習氣,令其堪成欲界善趣及上界天果位之識乃至其受。次以愛取數數潤發,令其業習漸有勢力,於當來世諸善趣中,生起生等。
同樣地,由真實義愚的無明而造作有漏善業,積集了欲界所攝的持戒等福業, 或上界所攝的奢摩他等不動業,當即在因位識中薰建妙業習氣,種下來生在欲界或上界善趣結生果位識、名色、六入、觸、受等諸果的種子。此後,以「愛」「取」數數滋潤善種子,使識中的妙業習氣逐漸增長到具足勢力,則必定在來 世的欲界善趣或上二界中感得生與老死。
如是十二有支,復於煩惱業苦三道,悉皆攝盡。如龍猛菩薩云,「初 八九煩惱,二及十為業,餘七者是苦。」
十二緣起的十二有支可以在煩惱(惑)、業、苦三道中盡攝無餘。如龍樹菩薩所 說:「第一支無明、第八支愛、第九支取,這三支屬於煩惱(惑)。第二支行、 第十支有,這二支是業。其他七支,包括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等,屬於苦。」
P185L1~P186L1《稻稈經》說~善趣惡趣。
《稻稈經》說十二有支攝為四因,謂無明種者,於業田中下識種子, 潤以愛水,遂於母胎生名色芽。
《稻稈經》中則說,十二緣起的十二有支可以歸攝為感果四因,即以農人、田 地、種子和水,來比喻無明,行,因位識,和愛取;並將母胎中生名色比喻為芽。合起來:農人「無明」在「業田」中播下「因位識」種子,之後以「愛水」潤發,遂在母胎中出生「名色」之苗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