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9
師父手抄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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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二、正行 正行分二,一、總共修法,二、此處修法。 今初 庚一、總共修法 所言修者。謂其數數於善所緣,令心安住,將護修習所緣行相。蓋從無始,自為心所自在,心則不為自所自在。心復隨向煩惱等障,而為發起一切罪惡。此修即是,為令其心,隨自自在,堪如所欲,住善所緣。此復若隨,任遇所緣,即便修者,則於所欲如是次第,修習爾許善所緣境,定不隨轉。反於如欲善所緣境堪任安住,成大障礙。 所謂修行,就是將原本不安定的心一次又一次的安住在善所緣境上,並且不斷地練習,就叫做修。因為從無始以來,我們一直被自己的心識所操控,完全做不了主;而我們的心識又一天到晚跟著種種煩惱障礙所轉,以致造了種種的惡業,使我們輪迴生死苦海之中。修行就是要讓我們的心,能夠如自己所希望的,安住在善行、善念之上。 其次,修的時候,若碰到什麼覺得相應的就修什麼,那麼對善知識所告訴我們修行的次第,與修行的內涵,包含一切善法,我們一定修不起來。不但修不起來,由於碰到什麼就修什麼的惡習,對於想要安住在應修行的善法上,反而會形成極大的障礙。 若從最初令成惡習,則終生善行,悉成過失。故於所修諸所緣境,數量次第,先須決定。次應發起猛利誓願,謂如所定,不令修餘。即應具足憶念正知,而正修習,如所決定,令無增減。 若是一開始修行,就養成這種任意所緣就去修的壞習慣,那麼即使修行了一輩子所有的善行,也將成為過失。所以,我們對所要修行的種種法門,包括它的數量、先後順序,都須事先確定。其次,還要發起勇猛的誓願,說我一定要依照先前所決定的內容、數量和次第去修行,絕對不為外面的境緣影響而改變去修其它的法門。正修的時候,應該具足正念、正知來修習如前面所決定的各項法類,既不增加也不減少。 庚二、此處修法
此處修法者。先應思惟依止勝利速成佛等,及不親近所有過患,謂能引發現法後世諸大苦等。次應多起防護之心。謂不容蓄,分別尊長過失之心。隨自所知,應當思惟,戒定智慧聞等諸德。乃至自心未起清淨行相信時,應恆修習。 此處特別以觀修依止善知識這個法類來說明。首先應該反覆思惟依止善知識的殊勝利益,譬如能快速成佛等,以及不親近善知識的所有過患,也就是能引發現世和後世的種種大苦等。其次,應該多生起防護之心,避免去觀察師長的過失。然後盡自已所了解的,去思惟師長的戒、定、慧、多聞等所有功德,應該如此不停的修習,直到能夠對自己的師長生起清淨的信心之前,都要恆常勵力的修習。 次應思惟如前經說,於自已作當作諸恩,乃至未發誠敬而修。 再其次,就像前面經文所說,應該時時憶念師長對自己已經做的、現在做的、以及將來要做的所有恩德,直到自己對師長能夠真實生起至誠、恭敬的心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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