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本週課程內容                      
本週廣論消文                      

2023.08.01 課程預習

廣海明月 108

https://www.amrtf.org/zh-hant/clear-moonlight-great-ocean-0108/

師父手抄稿(聽帶)

http://p2.i234.me/1599d/20230718d1.php

http://p2.i234.me/1599d/20230801d1.php

廣論原文及白話消文(讀誦)

http://p2.i234.me/1599/20230801/159903.php

廣論科判

歸敬頌

甲一、為顯其法根源淨故開示造者殊勝

甲二、令於教授起敬重故開示其法殊勝

  乙一、通達一切聖教無違殊勝 

  乙二、一切聖言現為教授殊勝

  乙三、易於獲得勝者密意殊勝 

  乙四、極大罪行自趣消滅殊勝 

甲三、如何說聞二種殊勝相應正法

甲四、如何正以教授,引導學徒之次第

 

 廣論原文及白話消文(讀誦)

大瑜伽師菩提寶云:「言悟入教授者,非說僅於量如掌許一小函卷而得定解。是說了解一切至言皆是教授。

大瑜伽師菩提寶曾説:「悟入教授,並不是僅僅對於手掌大小般的卷軸得到確定的認知,而是指能夠了解一切如來言教都是教授。」

P13L1P14L1 又如大依怙〜最勝教授。

又如大依怙之弟子修寶喇嘛云:「阿底峽之教授,於一座上身語意三,碎為微塵。今乃了解,一切經論皆是教授。」須如是知。如敦巴仁波卿云:「若曾學得眾多法已,更須別求修法軌者,是為錯謬。」雖經長時學眾多法,然於修軌全未能知,若欲修法,諸更須從餘求者,亦是未解如前說義而成過失。

大依怙阿底峽尊者的弟子修寶喇嘛也提到:「對於阿底峽尊者的教授,透過在每一座上,依著聞思修,發起足以將身語意粉碎成微塵粉末的精進(是說內心全不散亂於其他事物,用身語意三碎如粉末也毫不顧惜的精進來學習),這樣的結果就是,現在終於理解,原來一切經論教典都是修行的教授。」必須要有這樣的認知。如同敦巴仁波切説過:「當廣泛學習眾多教法之後,假設還要另外尋求實修法門,這就錯了!」雖然經過長時間研習眾多教法,卻對實修法門一無所知,當想要實修佛法時,還要另外覓求法門,這些人也就是不了解上述的義理,才導致這樣的缺失。

此中聖教,如《俱舍》云:「佛正法有二,以教證為體。」除其教證二聖教外,別無聖教教正法者,謂是決擇受持道理修行正軌;證正法者,謂是如其前決擇時,所決擇已而起修行。故彼二種,成為因果。如跑馬時,先示其馬所應跑地,既示定已,應向彼跑。若所示地是此跑處而向餘跑者,定成笑事,豈可聞思決擇此事,若修行時修行所餘。如是亦如《修次第後編》云:「復次聞及思慧之所通達,即是修慧之所應修,非應修餘;如示跑地,而應隨跑。」

《俱舍論》說:「佛陀的正法有二,即教正法與證正法兩種性質的教法。」如上所述,此處所提及的佛陀聖教,除了教正法與證正法二者之外,別無其他。其中,教正法抉擇了實踐修持正法的軌理。而證正法則是經過抉擇之後,一如所抉擇的內容而進行實修。因此二者便形成因果關係。如同賽馬時,先為馬匹指示跑道,指定之後即應遵循既定路線開始比賽。如果指定了某個路線,卻跑向其他地方,便會成為笑話。同理可知,怎麼可以聞思抉擇的是這件事,正式修行時卻修持另一件事?上述內容在《修次後篇》提到:「另外,透過聞所成慧及思所成慧通曉的法義,即是修所成慧應當修持的內容,而不是另外修持其他法門。就如同說明了賽馬場地後,馬匹就應遵循既定路線起跑。」

如是由此教授,能攝一切經論道之樞要,於從親近善知識法乃至止觀,此一切中諸應捨修者,即作捨修;諸應舉修者,即以擇慧而正思擇,編為行持次第引導,故一切聖言皆現為教授。

如前所述,本教授詳盡地含攝了所有經論中從親近善知識法直至止觀之間,一切佛道的樞要。在這之中,所有應該止住修的法類,便進行止住修,凡是應該觀察修的法類,便以分別抉擇慧進行探究。從而編排成行持的次第來引導學人,因此能體現出一切佛語都是教授。

若不爾者,於非圓滿道體一分,離觀察慧雖盡壽修,諸大經論非但不現為真教授,且於彼等見唯開闢博大外解,而謗捨之。現見諸大經論之中所詮諸義,多分皆須以觀察慧而正觀擇。此復修時若棄捨者,則於彼等何能發生定解,見為最勝教授?

如果不遵循這樣的原則,對於不完整的片面道體,遠離觀察抉擇的智慧,縱然畢生修持,不但不能體現諸大教典為真正的教授,還會將這些教典看成只是剖析許多外在的知識而拋棄。但是現實可見,諸大教典中所闡釋的內涵,絶大多數都必須憑藉觀察慧進行探究,假若實修的時候便拋開思惟抉擇,那如何能生起體現這些教典是最勝教授的確切認知?

P14L1P14LL1此等若非〜是謗僧伽。

此等若非最勝教授,誰能獲得較造此等尤為殊勝教授論師?如是若能將其深廣契經及釋現為教授,則其甚深續部及論諸大教典,亦無少勞現為教授,則能發起執持彼等為勝教授所有定解。能盡遮遣妄執彼等非實教授,背棄正法諸邪分別罄無所餘。

如果這些還不能算是最殊勝的教授,還有誰能找到比這些教典的作者更加超勝的教授著述者?若能將博大精深的經典及其釋論體現為教授,那麼,對於深奧的密續及其釋論等諸大教典,也就能輕而易舉地體現為教授,從而對於執持這些教典實為最勝教授,生起定解,因而對於認為這些教典不是真實教授,背離棄捨正法的諸多邪妄分別都能一無遺漏地剷除。

乙三、易於獲得勝者密意殊勝

易於獲得勝者密意者。至言及論諸大教典,雖是第一最勝教授,然初發業未曾慣修補特伽羅,若不依止善士教授,直趣彼等難獲密意。設能獲得,亦必觀待長久時期、極大勤勞。若能依止尊長教授,則易通達。以此教授,能速授與決定解了經論扼要,其中道理於各時中茲當廣說。

輕易地獲得佛陀意旨。雖然佛語與釋論等諸大教典,的確是最為殊勝的教授,然而對於不諳修道的初修者而言,若不遵循善知識的口訣,縱然直接探索這些教典,也無法獲知如來意旨。即使真的能夠獲知,也要經歷極其漫長的歲月,並且飽嚐艱難勞苦。而如果依止師長的口訣,則能夠輕易地通曉如來意旨。此教授能輕易地帶給學人對經論要義的確切認知。其中內涵將在各個法類中廣泛說明。

乙四、極大惡行自行消滅殊勝

極大惡行自行消滅者。如《白蓮華》及《諦者品》宣說,一切佛語或實或權,皆是開示成佛方便。有未解是義者,妄執一類為成佛方便,及執他類為成佛障礙,遂判好、惡,應理、非理及大、小乘,謂:「其菩薩須於是學,此不須學」,執為應捨,遂成謗法。

極大惡行將會自行息滅。如《妙法蓮華經》及《諦者品》所説,一切佛語都直接或間接地闡釋了成佛的方法。如果不了解這樣的內涵,而認定某些法類是成佛之道,某些法類是成佛的阻礙,進而分判好壞、合理與否,以及大小乘等差別,宣稱:「菩薩應該修學某些法,不應修學某些法」,而認為應當捨棄,就會成為謗法。

《遍攝一切研磨經》云:「曼殊室利,毀謗正法,業障細微。曼殊室利,若於如來所說聖語,於其一類起善妙想,於其一類起惡劣想,是為謗法。若謗法者,由謗法故,是謗如來,是謗僧伽。

在《遍攝一切研磨經》中説:「曼殊室利,毀謗正法的業障,非常隱微深細,難以覺察。曼殊室利,如果有人對於如來所宣說的經典,某一部分生起善妙想而受持奉行,某一部分則生起惡劣想而棄之不顧,這就是謗法。這樣的謗法者,由於毀謗佛陀所宣說的法,也就毀謗了宣說佛法的人─佛陀本身;由於毀謗所修的法,因此也是毀謗修法的人─僧伽大眾,因為如來是透過修持而成就,而僧伽則是正在修行佛法的人。

P14LL1P15L6若作是云〜應當了知。

若作是云:『此則應理,此非應理』,是為謗法。若作是言:『此是為諸菩薩宣說,此是為諸聲聞宣說』,是為謗法。若作是言:『此是為諸獨覺宣說』,是為謗法。若作是言:『此者非諸菩薩所學』,是為謗法。」若毀謗法,其罪極重。

如果宣稱:『這種法類是合理的,那種法類是不合理的』,即是謗法;如果宣稱:『這種法類是專門為菩薩們宣說的,那種法類是專門為聲聞們宣說的』,這也成為謗法;如果宣稱:『這種法類是專門為獨覺們宣說的』,也是謗法。如果説:『那種法類不是菩薩們應該修學的』,便是謗法。」若毀謗正法,所造下的罪業極為深重。

《三摩地王》云:「若毀此贍部洲中一切塔,若毀謗契經,此罪極尤重。若弒盡殑伽沙數阿羅漢,若毀謗契經,此罪極尤重。」雖起謗法總有多門,前說此門極為重大,故應勵力而斷除之。

《三摩地王經》中説:「如果有人毀壞贍部洲內所有的佛塔,另外有人毀謗佛説的經典,後者的惡業遠勝於前者。如果有人殺害像恆河沙那麼多的阿羅漢,另外有人毀謗佛說的經典,後者的惡業遠勝於前者。」一般而言,有很多狀況會造成謗法,但是上述的情形是最嚴重的,所以應該竭力杜絶這種行為。

此亦若能獲得如前定解,即能遮除,故其惡行自趣息滅。此定解者,應由多閱《諦者品》及《妙法白蓮華經》而尋求之。諸餘謗法之門,如《攝研經》中,應當了知。

而只要如前文所説的二種殊勝獲得定解,就能避免這種狀況發生,因此這種惡行就會自行趣於息滅。(前二種殊勝是「通達一切聖教無違殊勝」、「一切聖言現為教授殊勝」二者。有前面這兩個殊勝,就有第四個「極大惡行自行消滅」的殊勝。)應當透過多閱讀《諦者品》及《妙法蓮華經》去尋求這樣的定解。而其他會發生謗法的狀況,則應該從《遍攝一切研磨經》中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