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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課程內容           

本週廣論消文           

課程內容回顧

2022.04.28 課程預習:深信業果(一 

師父手抄稿(聽帶)

http://p2.i234.me/20013d/20220428d1.php

http://p2.i234.me/20013d/20220428d2.php

http://p2.i234.me/20013d/20220428d3.php

廣論原文及白話消文(讀誦)

http://p2.i234.me/20013/20220428/02.php

廣論科判

已一、正修下士意樂 

  庚一、發生悉求後世之心 

庚二、依止後世安樂方便

    辛一、趣入聖教最勝之門淨修皈依

    辛二、一切善樂所有根本發深忍信

        壬一、思總業果

          癸一、正明思總之理

          癸二、分別思惟

            子一、顯十業道而為上首

            子二、抉擇業果

        壬二、思別業果

          癸一、異熟功德

          癸二、異熟果報

          癸三、異熟因緣

        壬三、思已正行進止之理

          癸一、總示

          癸二、特以四力淨修道理

  己二、發此意樂之量

  己三、除遣此中邪執

 

廣論原文及白話消文(讀誦) 

辛二、一切善樂所有根本發深忍信

第二引發一切善樂根本深忍信中分三,一、思總業果 二、思別業果 三、思已正行進止之理。  

壬一、思總業果

初中分二,一、正明思總之理,二、分別思惟。 今初

癸一、正明思總之理

P117L8∼P118L1初中有四∼白法根本。

初中有四。業決定理者。謂諸異生及諸聖者,隨有適悅行相樂受,下至生於有情地獄,由起涼風,所發樂受,一切皆是從先造集善業所起。從不善業發生安樂,無有是處。所有逼迫行相苦受,下至羅漢相續之苦,一切皆是從先造集不善而起。從諸善業發生諸苦,無有是處。

業有四個特質,第一、業決定一切善惡苦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業是確定的 (業決定之理 );第二、業會增長廣大;第三、沒有造的業不會碰到(業未造不遇);第四、已造之業一定不會失壞 (業已造不失)。說明如下:

業決定一切。眾生一切苦、樂,都是善、惡業所感。

此說所有凡夫、聖者,無論在人間或是天上所感得的任何舒適悅意的快樂感受;乃至於投生到最痛苦的有情地獄,因偶爾涼風吹起而帶來的一點點樂受;這一切都是先前所集的善業所引發的緣故。若說從不善業而能感生安樂,這是不可能的。同樣的,一切逼迫身心的苦受,即使連已證得阿羅漢果位,在還沒有進入無餘涅槃之前,也仍會由心續產生苦受,而所有這些痛苦也都是由先前所造集的不善業所引發的緣故。若說從善業而會產生任何一種苦受,這是絕對不可能的。

《寶鬘論》云,「諸苦從不善,如是諸惡趣,從善諸善趣,一切生安樂。」故諸苦樂非無因生,亦非自性,自在天等不順因生,是為從總善不善業生總苦樂。

《寶鬘論》中說:「造惡業,往生惡趣,得到痛苦的果報;造善業,則往生善趣,得到安樂的果報。」我們現在的快樂和痛苦,絕對不是無因而生,也不是自性所致,更不是自在天或其他不順因造成的;而是從過去我們所作過的善業或不善業,生出一切的苦、樂。由善因生樂果,由惡因生苦果,這種因果法則是決定的。

諸苦安樂種種差別,亦從二業種種差別,無少紊亂,各別而起。若於業果,或決定相,或無欺罔,獲定解者,是為一切內佛弟子所有正見,讚為一切白法根本

苦受和樂受的種種差別,也是從善、惡二業種種的差別所導致,任何一點點業報,彼此間都絕不會紊亂、不會偏差,是各自的因感得各自的果。如果能夠對業果法則,以及如是因、如是果的決定性與真實性,產生確定不移的定解,這是做為一個佛弟子最重要的業果正見。這個業果正見也被讚為一切善法的根本。

P118L2∼P118LL1業增長廣當生龍中。

業增長廣大者。謂雖從其微少善業,亦能感發極大樂果,雖從微少諸不善業,亦能感發極大苦果,故如內身因果增長,諸外因果無能等者。此亦如《集法句》云,「雖造微少惡,他世大怖畏,當作大苦惱,猶如入腹毒。雖造微少福,他世引大樂,亦作諸大義,如諸榖豐熟。」

第二、業會增長廣大。雖然是微小的善業,也會感發廣大的樂果;同理,微小的惡業,也可能感發絕大的苦果。所以,業從內身因果(身語意造作)開始增長的程度,絕非外在因果的變化所能及。就如《集法句經》中說:「雖然造下的是微小的惡業,卻已經種下來世能夠墮入惡趣的大怖畏,以及將引生的大苦惱;就像只吃了一點點的毒,後來卻因此而喪命。相同的道理,雖然只造了極小的善業,卻已經種下來世能夠引生善趣的妙因,得享大樂的果報;這其中的義利,正如同種下小小的種子,將來卻有五穀豐收的喜悅。」

從輕微業起廣大果,此復當由說宿因緣發定解者,如《阿笈摩》說,牧人喜歡,及彼手杖所穿田蛙,五百水鵝,五百魚龜,五百餓鬼,五百田夫及五百牛,所有因緣。並《賢愚經》說金天,金寶,牛護因緣,當從《阿笈摩》及《賢愚經》、《百業經》等,求發定解。

從輕微的業,能生起廣大果的種種內容,我們可以參考許多經典中記載的宿世因緣故事,去了解業如何增長廣大的道理。

例如《阿笈摩經》中記載:名叫喜歡的牧人拄著手杖聽佛說法,手杖正好戳在身旁青蛙背上的公案;釋迦牟尼佛渡恆河時,對五百隻鵝、五百條魚和五百隻烏龜講法的故事;世尊度化五百個餓鬼、五百個農夫、和五百頭牛的所有因緣。還有《賢愚經》中也記載:金天、寶天、牛護等比丘,以微少布施得大福報的因果故事。

要深入了解因果,應該廣閱《阿笈摩經》、《賢愚經》、以及《百業經》裡面的典故,由此引發「業增長廣大」的定解。

復次尸羅,軌則,淨命正見四中,後未虧損,前三未能圓滿清淨,少虧損者,說生龍中。《海龍王請問經》云,「世尊,我於劫初,住大海內,時有拘留孫如來出現世間,爾時大海之中,諸龍,龍子,龍女悉皆減少,我亦減少眷屬。世尊現大海中,諸龍,龍子,龍女,悉皆如是無有限量,不能得知數量邊際。世尊,有何因緣而乃如此。世尊告曰,龍王,若於善說法毘奈耶而出家已,未能清淨圓滿尸羅,虧損軌則,虧損淨命,虧損尸羅,未能圓滿。然見正直,此等不生有情地獄,死沒已後,當生龍中。」

其次,尸羅、軌則、淨命、正見這四項中,如果前三者並不圓滿,有少數的虧損,但因為正見把持得住,沒有虧損,死後就不會墮地獄,而會投生到龍當中。(註:尸羅、軌則、淨命、正見四項,是持戒時要圓滿具足的四個條件。「尸羅」是整體的戒法。細別來說就是「軌則」,是我們行、住、坐、臥,每一個地方的儀則;「淨命」是為了活命種種的行為,這要做得圓滿不大容易;「正見」,即正知見,是整個佛法的中心,也是戒律的中心。)

《海龍王請問經授決品》中記載,「龍王請問世尊說:『世尊!我從劫初就在大海,當時正值第一尊佛拘留孫如來住世,海中龍族、龍子龍女的數量一直減少,我的眷屬也愈來愈少。現在,卻多到無法計算。請問世尊,這是什麼原因?』 世尊回答:『龍王啊!那些依著佛的教法出家,出家以後卻持戒不清淨,軌則、淨命、尸羅都有所缺損,不能圓滿的修行者,因為還稟持著正見,這些眾生死後不會墮入地獄,而會投生到龍族,成為你的眷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