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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課程內容           

本週廣論消文           

課程內容回顧

2022.06.02 課程預習:深信業果(六)  

師父手抄稿(聽帶)

http://p2.i234.me/20013d/20220602d1.php

http://p2.i234.me/20013d/20220602d2.php

廣論原文及白話消文(讀誦)

http://p2.i234.me/20013/20220602/02.php

廣論科判

已一、正修下士意樂 

  庚一、發生悉求後世之心 

庚二、依止後世安樂方便

    辛一、趣入聖教最勝之門淨修皈依 

    辛二、一切善樂所有根本發深忍信

        壬一、思總業果

          癸一、正明思總之理

          癸二、分別思惟

            子一、顯十業道而為上首

            子二、抉擇業果

              丑一、顯示黑業果

                寅一、正顯示黑業道

                寅二、輕重差別

                  卯一、十業道輕重

                  卯二、兼略顯示具力業門 

                寅三、此等之果

              丑二、白業果

              丑三、業餘差別 

        壬二、思別業果

  己二、發此意樂之量

  己三、除遣此中邪執

 

廣論原文及白話消文(讀誦) 

 

寅二、輕重差別

第二顯示輕重分二,一、十業道輕重,二、兼略顯示具力業門。

卯一、十業道輕重

初中有五,例如殺生,由意樂故重者,謂猛利三毒所作。由加行故重者,謂或已殺生,或正或當,具歡喜心具踴躍心,或有自作或復勸他,於彼所作稱揚讚歎,見同行者意便欣慶。由其長時思量積蓄怨恨心已,方有所作,無間所作,殷重所作,或於一時頓殺多生。或令發起猛利痛苦而行殺害。或令怖畏,作不應作而後殺害。若於孤苦貧窮哀慼悲泣等者而行殺害。

十業道的輕重差別,可由五方面─意樂、加行、無治、邪執、和事(對象)來判定。

下面以殺業為例,來說明業的輕重差別;其他九種黑業可依此類推。

一、由意樂故重:若殺生時的心理狀態非常強猛、熾盛,是由猛利的三毒煩惱所造下的殺業,則煩惱越盛,惡業越重。

二、由加行故重:對於已經殺了,或正在殺,或者將來準備殺的行為,懷著歡喜心和踴躍心,會使惡業變重。不論自己動手、或勸他人殺,對所作的殺業口中稱揚讚歎,或者見到造殺業的同行,心�堳K歡喜興奮,都會加重殺業。另外,由長時間不斷思惟累積的怨恨所造作的殺業,而且是多次的、一再的行殺、殷重的造作,都屬於嚴重殺業。或者同一時間中殺害眾多生命;或讓對方遭受劇烈的痛苦後,再行殺害;或先使對方心中生起極端恐懼,無所依靠,像這樣先對受害者做種種不該做的事之後,才進行殺害;又或者無視於對方的孤苦貧窮、悲傷無助、與哀泣乞求等等,仍對其加以殺害。以上都是由於殘暴、恐怖、惡劣的加行,而導致殺業變得嚴重。

由無治故重者,謂不能日日,乃至極少時持一學處,或亦不能,半月,八日,十四,十五,受持齋戒。於時時間,惠施修福,問訊禮拜,迎送合掌和敬業等。又亦不能,於時時間,獲得增上慚愧惡作。又不能證世間離欲,或法現觀。

三、由無治(沒有對治)故重:平時不修善法,既不能每天持續,甚至不能花極少的時間來受持一個學處,而相續不斷地造惡;也不能在每半個月或每月的初八、十四、十五等齋戒日受持齋戒。在每天的任何時間裡,沒做布施修福、也沒有在身口上做一些問訊、禮拜、迎送、合掌、恭敬等善業。不能對自己的犯戒行為,隨時隨地生起猛利增上慚愧之心,懺悔自己所作的惡行。或者不能修證世間的厭離心,也無法證得出世間教法的清淨知解,以斷除煩惱。可以說由於完全不懂淨罪集資、對治惡業,致使惡業加重。

由邪執故重者,謂由依於作邪祠祀,所有邪見,執為正法,而行殺戮。又作是心,畜等乃是世主所化為資具故,雖殺無罪。諸如是等,依止邪見而行殺害。

四、由邪執故重:由於錯誤知見而造作殺生等邪行來祭祀,還執著自己的邪見為正法,而肆意殺業。例如認為畜牲等是造物主化現來給人使用的,所以殺害牠們並沒有罪。其它像這樣由於依止邪見而造作的殺業都屬重業。

P130L1∼P131L1由事故重∼貪求利敬。

由事故重者,謂若殺害大身旁生,人或人相,父母兄弟,尊長委信,有學菩薩,羅漢獨覺,及知如來不能殺害,而以惡心出其身血。違此五因,為輕殺生。餘九除事,如其殺生,輕重應知。

五、由事(對象)故重:因殺害的對象不同而判定其之業重。殺害的對象如果是體型較大的旁生,業就比較重;殺害人、或已具人形之胎兒就更重。在人際關係中,若殺害父母、兄弟、尊長、出家眾、有學菩薩、阿羅漢、獨覺菩提,或者已知其為佛陀不能殺害,卻仍懷著惡心出其身血,這些罪業就是非常嚴重的。

除掉以上五種情況,其他的殺業較輕。

其他九種黑業的輕重業差別,判斷條件都可以比照殺生之例來判輕重。

由其事故重不與取者,謂若劫盜眾多,上妙及委信者。劫盜孤貧,出家之眾及此法眾。若入聚落而行劫盜,若劫有學,羅漢,獨覺,僧伽,佛塔,所有財物。

以下再就「由事(對象)故重」這一項為例,分別說明其餘九黑業的輕重差別情形。

由於事的緣故,使得偷盜罪業變嚴重,有如下情況:大量搶劫或偷盜貴重之物;或所盜財物,屬於信任自己的人所有。劫盜的對象是孤苦貧窮者、出家的修行人、特別是內道的修行人。或者進入村落搶劫、偷盜時,尤其搶劫有學聖人、阿羅漢、獨覺、僧眾、佛塔的財物,則罪業深重。                                   

由其事故重邪行者,謂行不應行中,若母,母親,委信他妻,或比丘尼,或正學女,或勤策女。非支行中謂於面門。非時行中謂受齋戒,或胎圓滿,或有重病。非處行中謂塔近邊,若僧伽藍。

由於事的緣故,使得邪淫業變嚴重者,有如下情況:所謂行不應行中,即行淫的對象,若是母輩之人、自己母親、信任自己的人妻,或出家具戒的比丘尼、正學女、沙彌尼,則屬重業。非支行中,即不應行淫的部位是面門,以口行淫為重業。非時行中,即行淫的時間是對方受持齋戒、懷胎、或身患重病期間,則為重業。非處行中,即行淫的地點在佛塔附近、或在寺廟中,則為重業。

由其事故重妄語者,謂為誑惑多取他財而說妄語,若於父母乃至於佛,若於善賢,若於知友而說妄語,若能起重殺生等三而說妄語。為破僧故而說妄語,於一切中,此為最重。

由於事的緣故,導致妄語業變嚴重者,有如下情況:為了貪圖他人財物,多行詐騙而說妄語,對象包括父母、尊長、菩薩、乃至於佛陀;或對善良、有德之賢士,或對知心朋友說妄語;以及對能引發後果嚴重的殺、盜、淫業而說的妄語;或為破壞僧團和合而說妄語。一切妄語之中,以破和合僧而說的妄語最為嚴重。

由其事故重離間語者,謂破壞他長時親愛,及善知識父母男女,若能破僧,若能引發身三重業,所有離間語。

由於事的緣故,導致離間語業變嚴重者,有如下情況:破壞他人長期以來的友好關係;或是破壞他人在善知識、尊長、父母、男女方面的關係;或者能破和合僧所說的離間語;以及能引發身體殺、盜、淫重業的離間語,都是離間語業中最嚴重的。

由其事故重粗惡語者,謂於父母等及餘尊長,說粗惡語,若以非真非實妄語說粗惡語,現前毀罵,訶責於他。

由於事的緣故,導致粗惡語業變嚴重者,有如下情況:對父母、尊長等恩德田當面頂撞、說粗惡語;或以不真實的妄語,當面批評、毀罵、指責、喝斥。這些是粗惡語中嚴重者。

由其事故重綺語者,妄語等三,所有綺語,輕重如前。若諸依於鬥訟諍競所有綺語,若以染心,於外典籍,而讀誦等。若於父母親屬尊重,調弄輕笑,現作語言,不近道理。

由於事的緣故,導致綺語業變嚴重者,有如下情況:廣義來說,妄語、離間語、粗惡語都屬於綺語,而所有的綺語,皆依前面所說的標準判定其輕重。其他情況,譬如在訴訟、競爭時故意說的綺語;或以染著心,讀誦外道典籍等;又如在父母、親屬、尊長、善知識前輕浮賣弄,隨意說些不合理、無意義的話。這些都是嚴重的綺語罪業。

由其事故重貪欲者,謂若貪欲僧伽、佛塔所有財寶,及於己德起增上慢,乃於王等及諸聰叡同梵行所起增上欲,貪求利敬。

由於事的緣故,使得貪慾業變嚴重者,有如下情況:對僧伽、佛塔等三寶處所的財物生起佔有慾;對自己的功德生起增上慢;乃至於在國王等權貴政要前,或是在聰叡的智者、同參的道友處,生起增上貪欲,貪求名聞、利養、恭敬;這些都屬於重的貪業。

P131L1∼P132L1由事故重∼極黑暗處。

由其事故重瞋恚者,謂於父母親屬尊長,無過貧苦諸可哀愍,諸誠心悔所作過者,起損害心。

由於事的緣故,使得瞋恚業變嚴重者,有如下情況:對父母、親屬、尊長、無過失的人、以及貧窮疾苦、可哀愍的對象起瞋恚心;或者對誠心前來悔過的人,仍然懷惡地生起損害心;這些屬於重的瞋業。

由其事故重邪見者,謂能轉趣謗一切事,較餘邪見此為最重。又謂世間無阿羅漢,正至正行,此見亦爾。與上相違是輕應知。

由於事的緣故,使得邪見業變嚴重者,有如下情況:由於邪見而誹謗一切真實因果、緣起法則,這是邪見當中最嚴重的。或者認為世間沒有阿羅漢、沒有正至正行的聖者,這也屬於嚴重的邪見。

如果與上面所說的狀況相違的,就屬於較輕的惡業。

《本地分》中說有六相,成極尤重。加行故者,謂由猛利三毒,或由猛利無彼三毒,發起諸業。串習故者,謂於長夜親近修習,若多修習善惡二業。自性故者,謂屬身語七支,前前重於後後;屬意三支,後後重於前前。事故者,謂於佛法僧諸尊重所,為損為益。所治一類故者,謂乃至壽存,一向受行諸不善業,未曾一次受行善法。所治損害故者,謂永斷除諸不善品,令諸善業離欲清淨。

《本地分》中也提及十業道的輕重差別,並說明無論是善業或惡業,以具備六種因相:加行、串習、自性、事、所治一類、所治損害,將會加重業報。

一、加行故重:凡由猛利三毒煩惱所引發的一切惡業;或由強猛的無貪無瞋無癡所發起的一切善業,都屬於重的業。

二、串習故重:由於日夜持續修習,以及長時間的不斷串習,不論對善業、或惡業的累積,都會導致業力強大。

三、自性故重:業的本性就有輕重之分。身語七業中,是前前支重於後後支,即殺業比偷盜為重、偷盜業比邪淫為重,邪淫業比妄語為重……以此類推;以意業三支來說,則是後後支重於前前支,即邪見惡業較瞋恚業為重,瞋恚業較貪欲業為重。

四、事(對象) 故重:對佛法僧三寶及所有師長等功德田,所做的損害或利益,都是重業。

五、所治一類故重:這是指對於惡業,沒有修對治的緣故。在一生當中,一向造作各種惡業,不曾有過一次行持善業;因造惡不斷,累積惡業而成為重罪。

六、所治損害故重:修善能對治惡業,若能徹底斷除一切惡行,修習離欲清淨善法,則善業的力量就能增強變大。

《親友書》中亦云,「無間,貪著,無對治,從德,尊事所起業,是五重大善不善,其中應勤修善行。」其三寶等為具德事,其父母等為有恩事,開二成五。

《親友書》中也說:「造業當中,以不間斷、貪著、沒有對治、造業對象是功德田、及恩德田等這五項,會促使善、惡業的業報變重變大,所以我們在清楚了知之後,應該努力斷惡修善。」其中,三寶是具有功德的福田,父母和上師(法身父母)是具有恩德的福田,對功德田和恩德田,無論作善作惡,所作的業都是重業。這�堿O把對象開立為「德」、「尊」二種,總共有五個項目列為重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