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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課程內容           

本週廣論消文           

課程內容回顧

2022.11.24 課程預習:思惟集諦(四 

師父手抄稿(聽帶)

http://p2.i234.me/20013d/20221124d1.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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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2.i234.me/20013d/20221124d3.php

廣論原文及白話消文(讀誦)

http://p2.i234.me/20013/20221124/02.php

廣論科判

戊二、於共中士道次修心

  己一、正修意樂

    庚一、明求解脫之心

    庚二、發此之方便

      辛一、由於苦集門中思惟

        壬一、思惟苦諦生死過患

        壬二、思惟集諦流轉次第

          癸一、煩惱發生之理

            子一、正明煩惱

            子二、如何生起之次第

            子三、煩惱之因

            子四、煩惱過患

          癸二、彼集業之理

            子一、正明所集之業

              丑一、思業

              丑二、思己業

            子二、如何集業之理

          癸三、死歿及結生之理

            子一、死緣

            子二、死心

            子三、從何攝煖

            子四、死後成辦中有之理

            子五、次於生有受生道理      

      辛二、由於十二緣起思惟  

 

廣論原文及白話消文(讀誦)

由是因緣,若未由多異門,觀察修習生死過患,於生死盛事破除貪愛,獲得對治。又未如理以正觀慧觀無我義,又離修習二菩提心。餘諸善行,唯除少數依福田力,悉是庸常集攝,轉生死輪。

由此可知,如果沒有從不同的角度來觀察、修習生死的過患,對輪迴中的種種盛事破除貪愛,獲得對治;又沒有以真實觀察的智慧來如理觀察無我義;而且又遠離修習「世俗菩提心」和「勝義菩提心」;那麼其他的任何善行,除了少數能依賴殊勝福田的力量之外,全部為庸常集諦所攝,都不能成為解脫的因,其結果只能在生死輪迴中。

又增長業分為二類,一為樂受義故增長,二為捨受義故增長。初中復二,一為受用色聲等欲塵,所生諸樂。二於外樂,厭捨貪著,為定生樂受,而增長業。

增長業因欲求不同,可以分為二種:一種是為「樂受」而積集的業;另一種是為「捨受」而積集的業。「為樂受而積集的業」又分為兩種:一種是為了追求受用外在色、聲等欲塵所生的各種欲樂而造集的業;另一種是厭捨外樂、為求禪定所生樂受而造集的業。

初復有二,一正緣未死以前現法樂故,造非福業。二正緣來世諸欲樂故,增長福業。正緣定生樂受者,謂集能生第三靜慮,下至初禪諸不動業。若於諸欲捨離貪著,復由樂受令意厭患,為捨受故而作業者,謂集能生第四靜慮,乃至有頂諸不動業。此是世親論師意趣。由此正理,若普厭棄一切諸有,為解脫故三門行善,則能漸遠生死,漸近涅槃。

前者「為受用欲塵樂受而積集的業」,又分為兩種:一種是為了現世安樂而造的業,多屬「非福業」;另一種是為了後世安樂而造的業,多屬「福業」。     

後者「為求禪定所生樂受而積集的業」,就是積集能生色界初禪天、二禪天、三禪天的「不動業」。再進一步,如果對欲界的妙樂已經捨離貪著,又對色界初禪、二禪、三禪所產生的禪定樂,也心生厭患,不再有任何貪著之心,而唯一為求「捨受樂」而造作諸業,如此則是積集能生色界四禪天、乃至無色界有頂天的「不動業」。這是世親論師所說的。

由上述的道理可知,如果能普遍厭捨一切諸有,為了解脫生死輪迴而三門行善,則能漸漸遠離生死,趨近涅槃


癸三、死歿與結生之理

第三死歿及結生之理分五:死緣,死心,從何攝煖,死後成辦中有之理,次於生有受生道理。今初

子一、死緣

壽盡死者,謂如宿業所引壽量,一切罄盡而死,是為時死。福盡死者,謂如無資具死。

第一、死緣。依《瑜伽師地論》所說,死的因緣可以分為三種,就是壽盡而死、福盡而死、未捨不平等而死。

(一)壽盡而死,即以宿世業力所引的壽量,全部用盡而死亡,這也稱為時死,即時至而死。

(二)福盡而死,是指有些人雖然還有剩餘的壽命,但今生的福報已經消盡,因而導致死亡;例如缺乏獲得衣食、藥物等資生之具的福報而死。

P176L1∼P177L2未捨不平我愛不行。

未捨不平等死者,謂如經說,壽未窮盡,有九死因緣,謂食無度量,食所不宜,不消復食,生而不吐,熟而持之,不近醫藥,不知於己若損若益,非時非量,行非梵行。

(三)未捨不平等死,它既非壽盡死,也非福盡死,而是一種犯險而死。依照經論中所說,有九種因緣致使壽量未盡而死。這九種死緣是:(1)飲食無度。指飲食過多或過少,不能適量。(2)吃到不適宜的飲食。(3)飲食尚未消化卻還繼續進食。(4)引起身體不適的食物尚未消化,卻又吐不出來。(5)消化後的食物殘渣仍然留在體內,無法順利排出。(6)有病卻不接受醫藥治療。(7)在飲食、起居等方面,不知道哪些對自己有害?哪些有利?即生活中不懂得取捨。(8)在非時行淫事。( 9)行淫過量。

子二、死心

第二,死心分三。善心死者,謂由自憶,或他令憶,乃至粗想現行以來,信等善法現行於心。

第二、死心。即臨死時的心念,可以分為二種,粗分的死心 (粗想)和細分的死心 (細想)。粗分的死心當中,又分:善心死、不善心死、無記心死三種。

()善心死。所謂善心死,就是臨終時,自己憶念先前所修習的善法,或者經由他人的幫助使自己憶念,以這種因緣,在粗想現行階段,緣念平日所修皈依、信心、持戒等善行,很快樂、很安寧,這叫善心死。

又行善不善補特伽羅將命終時,或自憶念,或他令憶,昔於何法多所串習彼便力強,由此令心於彼流注,餘皆忘失。若於二事平等串習,先憶何法便不退捨,不起餘心。

另外,行善或不善的有情在臨終時,不論自己憶念先前所串習的善或不善,或者由他人的因緣令自己憶念;須視生前對哪一種法串習得多,這時憶念那一種法的力道就比較強。臨終時,就比較容易讓心專注在生前串習力強的法上,忘記其他事情。如果對善法、惡法的串習力差不多的話,就看先想起哪一法,心緣著這個法不退捨,就不再生起其他心念。

又作善者如從闇處趣向光明,臨命終時,猶如夢中,見有種種可意之色,非不可愛,安祥而逝。臨死其身無重苦受。造妙業者,解肢節苦,亦極輕微。

最後,平生行善的人,就好像從黑暗處走向光明一樣。臨終時恍如置身夢境,會看見種種歡喜悅意的景象,而不會出現不可愛的亂相,如此安祥地離世。死的時候,身體也沒有遭受重大的苦受。經常行善妙業的人,當神識脫離肉體時的解肢節苦,也極其輕微。

不善心死者,謂由自憶或他令憶,乃至粗想現行以來,追念貪等現行不善,臨死其身受重苦受。

() 不善心死。在臨終時,無論由自己想起,或者因他人之故而使自己想起生前串習的惡法,一直到死心在粗想位現行時,心中仍追念著貪等不善,會使身心處於嚴重的痛苦中而死。

造不善業當死之時,現受先造不善業果,所有前相,謂如夢中多怪色相,於彼顯現,如從光明趣向闇處。諸造上品不善業者,由見彼等不可愛相,身毛恐豎手足紛亂,遂失便穢,捫摸虛空,翻睛咀沫,此等相現。若造中品不善,彼諸相中有現不現,設有不俱。作惡業者,解肢節苦,最極尤重。又解肢節,除天,那落迦,所餘生處,一切皆有。

生前造惡多端的人在臨終時,會感受到惡業果報現前的種種幻相,就像夢中出現一些怪異的景象而產生畏懼,如從光明走入黑暗。犯了極大惡行的人,會由業力看到各種猛厲恐怖的幻境,因痛苦驚嚇到出現汗毛豎立、手腳亂舞、大小便失禁、手抓虛空、雙眼翻白、口吐白沫等惡相。如果是造作中等惡業,上述所說的惡相,有些會出現,有些不會出現,也有些部分出現。解肢節苦,是臨終四大分解時所生的苦,除了天道和地獄的有情之外,其他人、鬼、旁生等眾生都要承受解肢節苦;其中以造惡者,解肢節苦最為慘重。

又一切人臨命終時,乃至未到昏昧想位,長夜所習我愛現行,復由我愛增上力故,謂我當無,便愛自身,此即能成中有之因。此中預流及一來者,雖其我愛亦復現行,然慧觀察制而不著,譬如強力制伏羸劣,諸不還者我愛不行。

所有凡夫臨終時,在現起善、惡念的粗想位已過,還沒有進入細想位時,長夜以來所串習的「我愛」會猛然現起;而且由於「我愛」的力量,心中會生起「我將消失」的恐懼感,這時會不由自主地貪愛、執取自身,而這一念的「愛取」,便成辦了中陰身。( 這正符合十二緣起中所說,生命流轉最主要的原因,就在「愛」、「取」而「有」的 )。至於已證得初果 (預流) 和二果 (一來) 的聖者,雖然還有「我愛」,但因為已經見道,能以「無我」的空性智慧,制伏「我愛」習氣而不耽著,就像力大者制伏弱小者一樣。對已證得三果 (不還) 的聖者來說,「我愛」已經不會現行。這就是為什麼稱三果羅漢為「不還」,就是不再來欲界受生的意思。

P177L3∼P178L2無記心死者容有轉改。

無記心死者,謂行善不善者或未行者,自未能念此二種事,無他令憶。此臨終時俱離苦樂。善心死者,是於有粗想時,若細想行時,善心即捨,住無記心。彼於爾時,於曾習善亦不能憶,他亦不能令其憶念,不善亦爾。故細想行時,一切死心,皆是無記。《俱舍釋》說,「善不善心行相明了,不能隨順當斷死心。」

() 無記心死。就是不管一個人生前是行善還是不善,或者都沒有做,在臨終時,自己沒有想到善事惡事,也沒有他人的助念或干擾,心念處於一種既非善、也非惡的無記狀態,所以也沒有特別的苦或樂的感受。

所謂善心死,僅僅是指在粗想位時;如果已經進入細想位,善心也會消失,而安住在無記心中。一旦進入了無記心,即使生前曾經串習過的善法也不能再憶起,別人也不能使他再憶起。以不善心死的狀況,也是如此。因此,在細想現

行時,一切死心統統會轉為無記的狀態。《俱舍論釋》中也說:「善心和不善心的行相都很明顯,而最後死心的狀態卻極其細微,二者行相並不相同;因此當進入最後死心 (斷氣) 時,善和不善的心相都不再現起了,這時候死心是無記的。」

(由於死心包括粗想位時的善、不善、無記三種狀況;以及細想位時的無記心。因此決定到下ㄧ生,關鍵就在粗想的時候,因為一進入到細想的階段,就純屬無記,已無轉業作用了,ㄧ定會到該去的地方。)

子三從何攝煖

第三,從何攝煖者。造不善者,識於所依從上分捨,上分先冷乃至心處。造善業者,自下分捨,下分先冷,二者俱從心處識捨。識最初託精血之中,即為肉心,最後捨處即最初託。如是先從上身攝煖至心,或從下分收煖至心。次雖未說,從下或上,亦攝至心,然當類知。

第三,從何處攝煖?這是說死的時候,身心將分離,體溫逐漸喪失,煖會慢慢收攝,到最後「識」會離身而出。那麼,從哪裡離開身體呢?

造惡業的人,後世會到惡趣,神識是從上半身先捨,體溫也從頭頂先冷,從上往下漸漸降至心的部位。造善業的人正好相反,神識是從下半身先捨,體溫從腳底開始冷,從下往上最後冷到心間。所以,不論是從上收煖或從下收煖,這二種情況最後都是收攝到心,「識」就從心的部位捨離身體。這個識,在最初入胎的時候,是結合父母的精血依托在心的部位,形成肉團心;臨終時,識與身體分離,最後識捨身之處,也就是最初識托生之處。

前面有提到,造惡業者是從上半身開始往下收煖,造善業者是從下半身開始往上收煖,二者都是收攝到心間的位置;經論中雖然並沒有明說,之後身體的另一部分攝煖的情形,但是這應該可以推知,即:造惡業者最後從腳底逐漸收煖至心;造善業者最後從頭部逐漸收煖至心,而煖和識最後就從心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