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9
課程預習:自他換教授(一) 師父手抄稿(聽帶) 廣論科判 戊三、於上士道次修心
己一、顯示入大乘門唯是發心
己二、如何發生此心道理 庚一、由依何因如何生起
庚二、修菩提心次第
辛一、七種因果教授
辛二、寂天教授
壬一、思惟自他能換勝利及不換過患
壬二、若能修習彼心,定能發生
壬三、修習自他相換法次第
癸一、除其障礙
癸二、正明修法 庚三、發起之量
庚四、儀軌受法
廣論原文及白話消文(讀誦) 第二依寂天教典而修分三,一、思惟自他能換勝利及不換的過患,二、若能修習彼心定能發生,三、修習自他相換法之次第。
今初 思惟自他能換勝利及不換過患者。《入行論》云,「若有欲速疾,救護自及他,彼應自他換,密勝應受行。」又云,「盡世所有樂,悉從利他生,盡世所有苦,皆從自利起。此何須繁說,凡愚作自利,能仁行利他,觀此二差別。若不能真換,自樂及他苦,非僅不成佛,生死亦無樂。」謂當思惟,唯自愛執,乃是一切衰損之門,愛執他者,則是一切圓滿之本。 寂天菩薩的自他相換教授 一、思惟修習自他相換的勝利,及不修的過患 《入行論》中說:「如果想要快速地救護自己和他人離苦得樂,就應該修學『自他相換』這個殊勝密法。」又說:「世間所有的安樂,都是由利他而產生;世間所有的痛苦,都是從自利而生起。這個道理又何須多費唇舌?凡夫每天忙著自利,佛陀卻一心一意在利他,看看這兩者的差別吧!若不能真正以自樂交換成他樂,並將他苦視為自苦,不但成佛無望,即使身處輪迴也沒有安樂可言。」 所以,應當思惟:只想著愛執自我,是一切衰損之門;愛執他人,才是一切圓滿之本。 若修自他換易意樂,定能發起。如先怨敵聞名便怖,後若和順相結為友,設無彼時亦能令生最大憂惱,一切悉是隨心而轉。故若能修,觀自如他,觀他如自亦能生起。即此論云,「困難不應退,皆由修力成,先聞名生畏,後無彼不樂。」又云,「自身置為餘,如是無艱難。」 二、只要數數串習,絕對能生起自他相換的意樂 例如過去一聽到仇家的名字,心中便產生憎畏。後來二人和好結為摯友,倘若一日不見,反而牽腸掛肚。由此可見,一切都是隨「心」串習的緣故。因此,把自己當成他人、把他人當成自己,如此數數去串習自他相換的意樂,就能成辦。《入行論》說:「不要一開始就認為自他換很困難,也不要一碰到困難就想退卻,其實修習任何法門,都是由不斷反覆地串習而有所成就的。就像剛開始聽到怨敵的名字就心驚膽顫,變成好朋友後即難分難捨。」又說:「只要不斷串習觀自為他,觀他為自,久而久之就不覺得困難了。」 若作是念,他身非我身,云何於彼能生如自之心耶。即此身體亦是父母精血所成,是他體分,然由往昔串習力故而起我執。若於他身修習愛執,宛如自體亦能生起。 如果有人問:別人的身體又不是我的身體,怎麼可能把他身當成我身?還要愛他如愛己?可以這樣回答:我的身體也是由父精母血所成,實際上並不是我的,是父母身體的支分而已,可是由於往昔串習的力量,我們一直把這個身體取為自己所有,而且對這個身體產生我執。如果現在開始串習愛執他人的身體,慢慢也可以做到視他如己一般。 即彼論云,「如汝於他人,一滴精血聚,虛妄執為我,如是應修餘。」如是善思勝利過患,則能至心愛樂修習,又見修習便能生起。 如《入行論》中所說:「自己和別人一樣,都是父精母血的聚合體,只是由於虛妄執著而視之為『我』;若能善加思惟自他平等,我們同樣地可以把他身當作自身一樣地愛執來修習。」如果能夠好好思惟修習自他相換的勝利,及不修的過患,便能由衷歡喜地愛樂修習,再透由不斷串習,最後一定能生起自他相換的心。 彼修自他換易之理,次第云何。言自他換,或說以自為他以他為自者,非是於他強念為我,於他眼等念為我所而修其心。乃是改換愛著自己,棄捨他人二心地位。應當發心愛他如自,棄自如他。故說改換自樂他苦,應知亦是於我愛執視如怨敵,滅除愛重我之安樂。於他愛執見為功德,滅除棄捨他人痛苦,於除他苦殷重修習,總當不顧自樂而除他苦。 三、修習自他相換的次第 所謂「自他相換」,或者說「以自為他、以他為自」的意思,並非強迫自己接受他就是我,或把他人的眼耳鼻舌身,想成是我的眼耳鼻舌身等,並不是如此修習的;而是修改自己心中「愛自勝他」的想法,把愛執自己和棄捨他人這兩種心的地位,轉變為對他生起如愛己之心、對自己生起如棄他之心。 我們應知,轉換自樂、他苦的目的,也是為了將「我愛執」當作怨敵,而把愛重自己安樂、自私自利的心態除去;將「愛他執」視為功德,而把「棄捨他人痛苦」的心態遮止,再於「除他苦」作殷重修習。總之,應當以「不顧自身安樂,一心只想為他人除苦」而努力。 此中分二,一、除其障礙,二、正明修法。
今初 以下分二點來討論:(一)除其障礙;(二)正修之理。 修習此心有二障礙。一謂執自樂他苦所依自他二身,猶如青黃各各類別。次於依此所生苦樂,亦便念云,此是我者應修應除,此是他者輕而棄捨。 (一)
去除修習的障礙 修習自他相換時,有兩種障礙: 1.
第一種障礙:認為自己的快樂和他人的痛苦,是由自、他兩個不同的身體所產生,而他是他,我是我,分別是兩個無關的獨立個體,就像一個是青色、一個是黃色,彼此毫無係屬。 2.
第二種障礙:對於自他所產生的苦受或樂受,很容易想成:「這是我的,應該修或應該斷;這是他的,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可以捨棄,不必理會。」 能治此者,謂觀自他非有自性各各類別,唯互觀待,於自亦能起如他心,於他亦能起自覺故,如彼山此山。譬如彼山雖就此岸起彼山心,若至彼山則定發起此山之覺。故不同青色,任待於誰唯起青覺,不起餘色之覺。如《集學論》云,「修自他平等,堅固菩提心,自他唯觀待,妄如此彼岸。彼岸自非彼,觀誰而成此,自且不成自,觀誰而成他。」此說唯由觀所待處而假安立,全無自性。 對治第一種障礙:須先了解,所謂自他,並非由其自性而別別不同,是因相互觀待而產生的,這樣才能對自己修同他心,對他人也能修同己心。就像此山、彼山,二者是因相互觀待而產生的妄覺。當在此山而望向對岸,則稱對岸為彼山。但到了對岸,則對先前的彼山,又視為此山了。這樣的「此山」、「彼山」,皆無自性,只要位置交換,就會改變稱謂。這個道理顯然不同於顏色,因為青色,無論觀待於誰,都知道是青色,決不會生起其他顏色的感覺。 如《集學論》中說:「修習自他平等,才能堅固菩提心,自他不過是相互觀待而安立,我們卻妄執為彼此。就像『彼岸』並非有『彼岸』的自性,而是觀待『此岸』所成。同樣地,自己也非自性所成,而是觀待他人所致。既然『我』也不具自性,那又該觀待誰來稱『他』呢?」這裡是說明,自他唯由觀者所處的位置而假名安立,自他本身並沒有自性。 P226LL1∼P228L1二謂又念∼惠施有情。 二謂又念他之痛苦,無害於我,為除彼故不須勵力。除此礙者,謂若如是,則恐老時受諸苦惱,不應少年積集財物,以老時苦無害少故。如是其手亦不應除足之痛苦,以是他故。老年幼年,前生後生,僅是一例,即前日後日,上午下午等皆如是知。 第二種障礙:認為他人的痛苦是他人所有,不會影響我,也不會傷害到我,因此不須努力為他人去除痛苦。 要對治這個障礙,應該思惟:如果「他人之苦無損於我,不須努力為其除苦」的前提成立的話,則我們不應該擔憂年老時會受種種痛苦,須趁年輕就努力預先積蓄財物;因為「老年之苦並不會損及年輕」是同樣的道理。再如,腳受傷了,也不應該用手為腳去除痛苦,因為腳是腳,手是手,以腳之苦並不會損及手。老年與幼年,前生與後世都只是略為舉例;即如,昨天和今天、今天和明天,上午和下午…等,皆是同樣的道理。 若謂老幼是一相續,其手足等是一身聚,故與自他不相同者。相續與身聚,是於多剎那多支分而假施設,無獨立性,自我他我亦皆於假聚相續而安立,故言自他皆觀待立全無自性。然由無始串習愛執增上力故,自所生苦便不忍受,若能於他修習愛執,則於他苦亦能發生不忍之心。 如果有人反駁:老年和幼年,是同一個人在時間上的相續;手和腳,是屬於同一個身體的支分;不能和「自與他」相提並論。 回答:所謂的相續和身聚,也是由許多剎那、許多支分而假名施設,本身都沒有獨立的自性;自我和他我也是如此,也是依不同蘊體集聚而假施設,並由相互觀待來假名安立,完全沒有真實的自性。我們之所以視「自」、「他」為分開、獨立的本體,不過是無始以來強力串習「我愛執」的緣故,以致於自己受到一點微苦都無法安忍的地步。假若現在開始修習「愛他執」,透由串習力的作用,力道漸次增強,將來對他人之苦,必能生起不忍的慈悲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