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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課程內容                

本週廣論消文                

課程內容回顧

 

2021.02.04 課程預習 : 講説軌理(二) 

 

師父手抄稿(聽帶)

 

http://p2.i234.me/20013d/20210204d1.php

 

http://p2.i234.me/20013d/20210204d2.php

 

廣論科判

甲三. 如何說聞二種殊勝相應正法

乙一. 聽聞軌理

 丙一. 思惟聞法所有勝利

 丙二. 於法法師發起承事

 丙三. 正聽軌理

   丁一. 斷器三過

   丁二. 依六種想

乙二. 講說軌理

  丙一. 思惟說法所有勝利

  丙二. 發起承事大師及法

  丙三. 以何意樂及加行而說

  丙四. 於何等境應說不說所有差別

乙三. 於完結時共作軌理

 

廣論原文及白話消文(讀誦)

其加行者,謂先沐浴具足潔淨,著鮮淨服,於其清潔悅意處所,坐於座已。若能誦持《伏魔真言》,《海慧經》說則其周匝百踰繕那,魔羅及其魔眾諸天所不能至,縱使其來亦不能障,故應誦咒。

意樂具備了以後,應該要做些什麼準備呢?要先沐浴潔淨身口,穿上乾淨的衣服,然後到清淨莊嚴說法的道場。登上法座誦持《伏魔真言》(咒語)。《海慧經》說持誦咒語可以讓周圍百里,所有的魔軍、魔眷都無法接近,即使來了也不能障礙說法,所以應該至心誠意的持誦。

P22L1〜P23L1次以舒顏〜依無病也

次以舒顏,具足審定義理所有喻因至教,而為宣說。《妙法白蓮經》云:「智者常應無嫉妬,說具眾義和美言,復應遠離諸懈怠,不應起發厭患想。智者應離一切慼,應於徒眾修慈力,晝夜善修最勝法,智以俱胝阿庾喻。令眾愛樂生歡喜,於彼終無少希欲,亦不思欲諸飲食,噉嚼衣服及臥具,法衣病緣醫藥等,於諸徒眾悉無求。餘則智者恆願自,及諸有情當成佛,為利世故而說法,思彼即我安樂具。」

接著,要以歡喜心,用具足師長傳承、內容正確無誤的義理與理路,配合種種容易明白的事例做比喻,最後再引佛的經教印証來宣說聖教。《妙法白蓮經》說:「真正具備佛法正知見的智者,應該沒有忌妒心,說法的時候要能圓滿的說明義理,說的話語要文雅優美,而且遠離種種推卸怠惰,更不應該有厭煩的心;具備正知見的智者,應該遠離一切不相應的心,對於來聽法的人都要修習慈悲心,並且晝夜都努力修行最殊勝的教法;智者要以廣大眾多的譬喻,讓聽者都好樂聽聞而且心生歡喜,對他們不希求任何回報,不管是飲食、衣服、臥具、法衣、醫治疾病的藥物等,都無所求。智者唯一的願望是回向自己和所有有情都能成佛,為了真正利益世間而講法,才是我得到恆久安樂的資糧。」

丙四、於何等境應說不說所有差別

於何等境應說不說,所有差別者。如《毘奈耶經》云:「未請不應說。」謂未啟請不應為說,雖其請白亦應觀器。若知是器,縱未勸請,亦可為說。如《三摩地王經》云:「若為法施故,請白於汝者,應先說是語,我學未廣博,汝是知善巧,我於大士前,如何能宣說。汝應說彼語,不應忽爾說。觀器而後行,若已知是器,未請亦應說。」

說法時,什麼對象可以講,什麼對象不可以講,有所不同。如《毘奈耶經》,也就是《戒經》說:「如果沒有啟請的話就不應該宣說。」雖然未請不應說,然而即使對方祈請了,還要看他是否具器(夠條件)。若已知對方具器,縱使沒來勸請,也可以為他說法。如《三摩地王經》所說:「假定為了法布施的緣故,他人來請說法時,應該先這樣說:「我的學問不廣博,而您是個大善知識啊!要在您這樣一個了不起的大菩薩前面講法,我怎麼能講呀?」說法師應先這樣說,而不要匆匆忙忙地立刻就說。應該先觀察對方具器不具器再作決定,如果曉得他是一個法器,那麼即使他沒有主動請法也應為他說法。」

復次《毘奈耶經》云:「立為坐者不應說法,坐為臥者不應說法,坐於底座為坐高座不應說法,妙惡亦爾。在後行者為前行者不應說法,在道側者為道行者不應說法,為諸覆頭、抄衣、雙抄、抱肩及抱項者不應說法,為頭結髻、著帽、著冠、著鬘、纏首不應說法,為乘象馬坐輦餘乘,及著鞋覆不應說法,為手執杖、傘、器、劍、鉞及被甲者,不應說法。」返是應說,依無病也。

其次,又引《戒經》說:「站著的人不應為坐著的人說法,坐著的人不應為躺著的人說法,坐位低的人不應為坐位高的人說法,總之,說法跟聽法者之間應該有高低之分。走在後面的人不應為走在前面的人說法,走在兩側的人不應為走在中間的人說法,此外,不應為覆頭(即用布等覆蓋頭部)、抄衣(即袍子或衣服過長而捲起)、雙抄(即衣服搭於雙肩上)、抱肩(即雙手交叉搭於雙肩上)、抱項(即雙手相交頸後)的人說法;不應為結髮髻、戴帽子、著花鬘、纏頭巾的人說法,不應為正在乘象、馬、轎等交通工具以及穿鞋子的人說法,也不為手持杖、傘、兵器、劍、鉞及被鎧甲的人說法。」以上是針對正常情況而言;但反過來,如果對方有病,依其病況只能坐著、躺著,那就不受以上戒律所限,可以為他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