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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廣論消文           

課程內容回顧

2022.09.22 課程預習:思惟苦諦(一 

師父手抄稿(聽帶)

http://p2.i234.me/20013d/20220922d1.php

http://p2.i234.me/20013d/20220922d2.php

廣論原文及白話消文(讀誦)

http://p2.i234.me/20013/20220922/02.php

廣論科判

戊二、於共中士道次修心

  己一、正修意樂

    庚一、明求解脫之心

    庚二、發此之方便

      辛一、由於苦集門中思惟

        壬一、思惟苦諦生死過患

          癸一、顯示四諦先說苦諦之意趣

          癸二、正修苦諦

            子一、思惟生死總苦

              丑一、思惟八苦

              丑二、思惟六苦

              丑三、思惟三苦

            子二、思維別苦

              丑一、三惡趣苦

              丑二、人苦

              丑三、非天苦

              丑四、天苦

                寅一、欲天三苦

                寅二、上二界粗重苦

        壬二、思惟集諦流轉次第

      辛二、由於十二緣起思惟

  己二、彼生起之量

  己三、除遣於此邪執分別

  己四、抉擇能趣解脫道性

 

 

廣論原文及白話消文(讀誦) 

 

發此之方便

第二發此之方便者。譬如欲得止息渴苦,由於渴逼,見非愛相。如是欲得,諸取蘊苦寂滅解脫,亦由觀見,取蘊苦性所有過患。

第二、引發求解脫心的方法。譬如想要止息乾渴之苦,必須要先感受到乾渴難受之苦,而後能生起欲解渴之心。同樣的道理,如果想要解脫生死,必須先認識惑、業所產生的取蘊之苦,透過觀察取蘊苦的所有過患,而後才會真正想要獲得解脫,才會去尋求解脫的方法。所以成辦解脫的先決條件就是認識五取蘊之苦性。

故若未修三有過患,於彼發起欲捨之心,則於苦滅不起欲得。《四百論》云,「誰於此無厭,彼豈敬寂靜,如貪著自家,難出此三有。」

如果不修習三有的過患,就不會生起出離心,也就根本不會想要從生死輪迴的痛苦當中解脫。《四百論》中說:「如果對生死輪迴不起厭離,又豈能以歡喜心希求寂靜涅槃?就像貪著自家親眷恩愛、世間盛事,自然難以出離三有。」

P154L1∼P155L1集諦為因∼最後宣說。

希求解脫方便分二,一、由於苦集門中思惟,二、由於十二緣起思惟。 

辛一、由苦集門中思惟

初中分二,一、思惟苦諦生死過患,二、思惟集諦流轉次第。

壬一、思惟苦諦生死過患

初中分二,一、顯示四諦先說苦諦之意趣,二、正修苦諦。  今初

癸一、顯示四諦先說苦諦之意趣

集諦為因,苦諦是彼之果,故集是先,果應是後。何故世尊不順彼義之次第而作是說:諸比丘此是苦聖諦,此是集聖諦耶。大師於此違因果次第而宣說者,以有至大修持扼要,故無過失。

集諦是輪迴的因,苦諦是輪迴的果。從因果的角度而言,應當先說集諦、再說苦諦,為什麼世尊不順著這個因果次第,反而說:「比丘們!這是苦聖諦,這是集聖諦」呢?佛陀之所以不按照先因後果的順序,而先說果(苦諦),後說因(集諦),是因為這其中蘊含著修持的大要訣,所以並沒有過失。

此復云何,謂諸所化,若於生死自先未發無倒希求解脫之心,根本斷絕,彼於解脫云何能導。以諸所化無明闇覆,於諸苦性生死圓滿,執為安樂,顛倒所誑。如《四百論》云,「此大苦海中,悉無諸邊岸,愚人沉此中,云何不生畏。」

這個道理怎麼講呢?因為所教化的眾生,如果對生死的本質並不了解,貪著難捨,從來沒想過要解脫,解脫輪迴的根本也就完全斷絕了。那如何能引導他們趣向解脫之法?由於眾生被無明癡暗所覆蔽,看不清楚輪迴的真相,對於生死中本質為苦性的一切圓滿,倒執為樂,還不停地追求,被顛倒妄想所欺騙、迷惑。就如《四百論》中所說:「生死苦海,渺無邊際,愚者沈溺其中,竟然不知怖畏!

先須為說此實是苦,非有安樂,說多苦相令起厭離,是故於初先說苦諦。此後自見墮於苦海,則於苦海欲求脫離,便見其苦必須滅除。此復了知,未止其因苦終不滅,便念其因復為何等,由此始能了知集諦,是故集諦於苦後說。

由於眾生被暫時的安樂假相所蒙蔽,因此須先為他們說明,輪迴的本質是純然的苦性而沒有安樂,並多方面的引導說明苦相,讓眾生發起厭離心,想到要解脫,因此佛陀先說苦諦。依著苦諦而真正認識苦以後,眾生才恍然大悟原來自己正身陷苦海之中,這時自然會想要從中脫離,會意識到必須滅除輪迴之苦;並知道,若不從止息苦因著手,痛苦終究不會無故息滅。於是就會去追究痛苦之因來自哪裡,而後趨入集諦的學習。因此,集諦應在苦諦之後宣說。

次知生死眾苦,皆由有漏業生,其業復由煩惱發起,煩惱根本是為我執,便知集諦。若見我執亦能止滅,誓願現證滅苦之滅,故於集後宣說滅諦。

進一步了解,世間一切苦都來自有漏業,有漏業則來自煩惱,而煩惱的根本是我執,這樣由果尋因,便能認識集諦。如果了解苦因集諦的根本是我執,若無我執,則煩惱不生,若無煩惱,則業不造作,業不造作則無苦。如果痛苦是可以解決的,我執是有辦法滅除的,我們就會發下誓願,一定要現證能滅苦的滅諦,所以世尊在集諦之後宣說了滅諦。

若爾開示苦諦之後,即於解脫發生希求,苦諦之後應說滅諦。答云,無過。爾時雖有欲解脫心,欣得寂滅眾苦之滅,然猶未明眾苦之因,未見其因定能遮止,故於解脫,不能定執為所應得,定當證滅。如是若執定當證滅,定當解脫,便念何為趣解脫道,趣向道諦,是故道諦最後宣說。

也許有人會問,佛陀宣說了苦諦之後,眾生已對解脫產生希求心,為什麼佛陀不在苦諦之後直接開示滅諦呢?回答:這樣做沒有過失。因為眾生雖然已由苦諦生起了欲求解脫心,對能息滅眾苦的滅諦生起了歡喜心,但此時尚未認識眾苦之因,也不知道這個苦因能不能被斷除,所以對斷苦因而現證滅諦的解脫,也無從肯定一定能証得。唯有當修行者深信滅諦可證,確定解脫可得時,才會思索如何獲得解脫,這樣就自然地趣向道諦了,所以道諦最後宣說。

P155L1∼P156L1如是亦如應時義體。

如是亦如《相續本母》云,「如病應知斷病因,當得樂住應依藥,苦因彼滅如是道,應知應斷應證修。」

就如《相續本母論》中所說:「病人先要知道自己有病,才會去找醫生治療;想要脫離病苦,須先找到病因,斷除了病因就可以得到安樂;為了得到遠離病苦的安樂,就需要醫藥;這是一定的次第。佛說四聖諦猶如醫病的次第,知道苦諦如同知病,斷除集諦如同斷除病因,所以說知苦斷集。然後如同想要得到遠離病苦的安樂,所以佛說了證滅;如同治病需依於藥,所以佛說了修道。」這幾句話把四諦安立的理由說得非常清楚。

如是四諦,大小乘中皆數宣說,是為善逝總攝生死流轉,生死還滅諸扼要處。故修解脫極為切要,亦是修行大嗢柁南,故須如是次第引導學者。

苦集滅道四諦,在所有大小乘的教典中都曾多次宣說,它是佛陀總攝生死流轉與生死還滅的扼要法門,對於修習解脫而言,四諦法至為重要,它同時也是修行的總綱,因此必須以這樣的次第,如法引導弟子修學。

若未真實思惟苦諦,厭捨生死,則求解脫亦惟虛言,隨其所作悉成集諦。若未思集,善知惑業生死根本,猶如射箭未見鵠的,是即斷截正道扼要,遂於非脫三有之道妄執為是,勞而無果。若未能知應斷之苦集,則亦不明靜苦之解脫,故欲求解脫,亦唯增上慢耳。

如果對苦諦沒有正確的認識,或者雖然認識了,沒有如理思惟生起相應的量,那我們的心還是會耽著在世間的一切安樂,不會去厭離生死,嘴巴上說要追求解脫,不過是空話而已,於是一切所作終將淪為輪迴的因(集諦)

如果不去思惟集諦,不了解煩惱和業是輪迴的根本,就如同射箭卻不見目標,不過是無的放矢,這是截斷了修行正道的扼要,忙了個半天自以為在修解脫三有之道,其實完全不相應,必將徒勞而無果。

如果對應斷的苦諦、集諦,認識不足的話,也就不能了解寂滅息苦的解脫之道。這種情況之下,所謂的修行求解脫,最多也只是增上慢而已。


 

癸二、正修苦諦

第二正修苦分二,一、思惟生死總苦,二、思惟別苦。 

子一、思惟生死總苦

初中分三,一、思惟八苦,二、思惟六苦,三、思惟三苦。  今初

丑一、思惟八苦

如《親友書》云,「仁和應厭於生死,欲乏死病及老等,無量眾苦出生處。」應如是修。此中修習厭生死者,謂思惟彼是眾苦根源。苦者,謂已顯說欲乏等四,等字攝四,共為八種。此八種苦,是薄伽梵於多經中,明苦諦時數所宣說。

 如《親友書》所說:「大王!應當要對生死的真相生起厭惡之心,因為它是求不得苦、死苦、病苦、老苦等無量眾苦的出生之處。」應該這樣修持苦諦。其中,修習厭離生死,是指思惟生死輪迴是眾苦的根源。所謂苦,除了已提到的求不得、死、病、老四種苦,「等」字中還包含的另外四種苦─生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五取蘊苦,總共是八種。這八苦,是佛陀在眾多經典中說明苦諦時,多次宣說到的內容。

修共中士一切所緣法類,如共下時所說共法,此亦應取。諸不共之修事,若有慧力,如下所寫皆當善修。若慧劣弱,可暫捨置所引教文,惟當修習應時義體。

修共中士道法義時,對於共下士道時所說的共法,也應取來一併修習;而在共中士道所要修的不共部分,如果慧力足夠,就依照本論所示,修學共中士道所有法類。假定慧力還不行,則可暫時擱置本論所引用的經教內容,而去修習和自己條件相應、合宜的法類,先把基礎打好。這就是所謂的「應時義體」。

P156L1∼P157L1此等雖是不自在轉。

此等雖是思擇而修,然除應修諸所緣外,餘善不善無記等上,悉不應散。當於所緣遮心掉等,亦莫令隨昏睡沉沒增上而轉,當令其識極為明淨,漸次修習。

對於這些所緣法類,雖然是以思擇修的方式修習,但並不因為是思擇修,就可以隨意散亂,而是除了應當修習的法類之外,任何其餘的善、不善、無記等法,都不應該去攀緣,以免內心散亂。當於應修的所緣境上,遮止內心掉舉散亂後,也要注意避免隨著昏沉、睡眠增上而沉沒,應當讓自己的意識保持非常清淨明覺,依著科目漸次修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