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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3 課程範圍 

師父手抄稿(聽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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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論科判

共中士道
戊二、於共中士道次修心
  己一、正修意樂
    庚一、明求解脫之心
    庚二、發此之方便
      辛一、由於苦集門中思惟
       壬 一、思惟苦諦生死過患
          癸一、顯示四諦先說苦諦之意趣
          癸二、正修苦諦
            子一、思惟生死總苦
               丑一、思惟八苦
               丑二、思惟六苦
               丑三、思惟三苦
            子二、思維別苦
               丑一、三惡趣苦
               丑二、人苦
               丑三、非天苦
               丑四、天苦
                  寅一、欲天三苦
                  寅二、上二界粗重苦

 

廣論原文及白話消文(讀誦)

 

戊二、於共中士道次修心

中士道次修心分四,一、正修意樂,二、彼生起之量,三、除遣於此邪執分別,四、抉擇能趣解脫道性。 

己一、正修意樂

初中分二,一、明求解脫之心,二、發此之方便。  今初

庚一、明求解脫之心

言解脫者,謂脫諸縛。此復業及煩惱,謂於生死是能繫縛,即由此二增上力故。若依界判,欲界等三。以趣分別,謂天趣等或五或六。依生處門,謂胎等四,即於其中結蘊相續,是繫縛之體性。故從此脫,即名解脫,欲求得此,即是希求解脫之心。

所謂解脫,就是脫離束縛。業和煩惱是把眾生緊緊纏縛在生死輪迴中的兩股力量。由於這兩股力量不斷的輾轉增長,使眾生無自主地一直在三界,或說六道,或說四生當中輪轉不已。以「界」分別,為三界;即欲界、色界、無色界。以「趣」而分,為天道等五趣或六趣眾生。(六趣中阿修羅與天道歸為一類的話,就是五趣眾生。)若按「生處」分,則有胎生、卵生、濕生、化生四種。生死輪迴就是藉由業和煩惱的力量,無間斷的結生五蘊之體,並將前後的生死續流緊緊連結,成為難以掙脫的束縛,這就是繫縛的體性。所以逃離繫縛,從生死輪迴裡透脫出來,稱之為解脫;真實生起想要解脫出來的心,即稱為希求解脫之心。

又此解脫,非為惑業諸行生已息滅,以諸生法,於第二時定不安住,不待修習能治等緣,則不須勵力,一切解脫便成過失,故若未生對治,當於未來結生相續。由其發起對治力故,結生相續即便止息。

解脫,並不是指由業和煩惱()所造的行蘊生而息滅,因為一切依於因緣而生的法並不會恆常安住,而是每一剎那都在生滅;也就是說,第一剎那生起的事物,在第二剎那時就息滅了,不需要修習對治,也不需要努力,所以也沒有解脫可言。解脫,是指如果不努力對治惑業,雖然先前惑業感果就到此為止,可是感果當下,這兩股力量又會輾轉結生,形成後有;因此,唯有強力發起對治力,才能終止業和煩惱的結生相續,而唯有這個結生相續停止了以後,繫縛也就沒有了,而此時即是解脫了。

發此之方便

第二發此之方便者。譬如欲得止息渴苦,由於渴逼,見非愛相。如是欲得,諸取蘊苦寂滅解脫,亦由觀見,取蘊苦性所有過患。

第二、引發求解脫心的方法。譬如想要止息乾渴之苦,必須要先感受到乾渴難受之苦,而後能生起欲解渴之心。同樣的道理,如果想要解脫生死,必須先認識惑、業所產生的取蘊之苦,透過觀察取蘊苦的所有過患,而後才會真正想要獲得解脫,才會去尋求解脫的方法。所以成辦解脫的先決條件就是認識五取蘊之苦性。

故若未修三有過患,於彼發起欲捨之心,則於苦滅不起欲得。《四百論》云,「誰於此無厭,彼豈敬寂靜,如貪著自家,難出此三有。」

如果不修習三有的過患,就不會生起出離心,也就根本不會想要從生死輪迴的痛苦當中解脫。《四百論》中說:「如果對生死輪迴不起厭離,又豈能以歡喜心希求寂靜涅槃?就像貪著自家親眷恩愛、世間盛事,自然難以出離三有。」

P154L1∼P155L1集諦為因∼最後宣說。

希求解脫方便分二,一、由於苦集門中思惟,二、由於十二緣起思惟。 

辛一、由苦集門中思惟

初中分二,一、思惟苦諦生死過患,二、思惟集諦流轉次第。

壬一、思惟苦諦生死過患

初中分二,一、顯示四諦先說苦諦之意趣,二、正修苦諦。  今初

癸一、顯示四諦先說苦諦之意趣

集諦為因,苦諦是彼之果,故集是先,果應是後。何故世尊不順彼義之次第而作是說:諸比丘此是苦聖諦,此是集聖諦耶。大師於此違因果次第而宣說者,以有至大修持扼要,故無過失。

集諦是輪迴的因,苦諦是輪迴的果。從因果的角度而言,應當先說集諦、再說苦諦,為什麼世尊不順著這個因果次第,反而說:「比丘們!這是苦聖諦,這是集聖諦」呢?佛陀之所以不按照先因後果的順序,而先說果(苦諦),後說因(集諦),是因為這其中蘊含著修持的大要訣,所以並沒有過失。

此復云何,謂諸所化,若於生死自先未發無倒希求解脫之心,根本斷絕,彼於解脫云何能導。以諸所化無明闇覆,於諸苦性生死圓滿,執為安樂,顛倒所誑。如《四百論》云,「此大苦海中,悉無諸邊岸,愚人沉此中,云何不生畏。」

這個道理怎麼講呢?因為所教化的眾生,如果對生死的本質並不了解,貪著難捨,從來沒想過要解脫,解脫輪迴的根本也就完全斷絕了。那如何能引導他們趣向解脫之法?由於眾生被無明癡暗所覆蔽,看不清楚輪迴的真相,對於生死中本質為苦性的一切圓滿,倒執為樂,還不停地追求,被顛倒妄想所欺騙、迷惑。就如《四百論》中所說:「生死苦海,渺無邊際,愚者沈溺其中,竟然不知怖畏!

先須為說此實是苦,非有安樂,說多苦相令起厭離,是故於初先說苦諦。此後自見墮於苦海,則於苦海欲求脫離,便見其苦必須滅除。此復了知,未止其因苦終不滅,便念其因復為何等,由此始能了知集諦,是故集諦於苦後說。

由於眾生被暫時的安樂假相所蒙蔽,因此須先為他們說明,輪迴的本質是純然的苦性而沒有安樂,並多方面的引導說明苦相,讓眾生發起厭離心,想到要解脫,因此佛陀先說苦諦。依著苦諦而真正認識苦以後,眾生才恍然大悟原來自己正身陷苦海之中,這時自然會想要從中脫離,會意識到必須滅除輪迴之苦;並知道,若不從止息苦因著手,痛苦終究不會無故息滅。於是就會去追究痛苦之因來自哪裡,而後趨入集諦的學習。因此,集諦應在苦諦之後宣說。

次知生死眾苦,皆由有漏業生,其業復由煩惱發起,煩惱根本是為我執,便知集諦。若見我執亦能止滅,誓願現證滅苦之滅,故於集後宣說滅諦。

進一步了解,世間一切苦都來自有漏業,有漏業則來自煩惱,而煩惱的根本是我執,這樣由果尋因,便能認識集諦。如果了解苦因集諦的根本是我執,若無我執,則煩惱不生,若無煩惱,則業不造作,業不造作則無苦。如果痛苦是可以解決的,我執是有辦法滅除的,我們就會發下誓願,一定要現證能滅苦的滅諦,所以世尊在集諦之後宣說了滅諦。

若爾開示苦諦之後,即於解脫發生希求,苦諦之後應說滅諦。答云,無過。爾時雖有欲解脫心,欣得寂滅眾苦之滅,然猶未明眾苦之因,未見其因定能遮止,故於解脫,不能定執為所應得,定當證滅。如是若執定當證滅,定當解脫,便念何為趣解脫道,趣向道諦,是故道諦最後宣說。

也許有人會問,佛陀宣說了苦諦之後,眾生已對解脫產生希求心,為什麼佛陀不在苦諦之後直接開示滅諦呢?回答:這樣做沒有過失。因為眾生雖然已由苦諦生起了欲求解脫心,對能息滅眾苦的滅諦生起了歡喜心,但此時尚未認識眾苦之因,也不知道這個苦因能不能被斷除,所以對斷苦因而現證滅諦的解脫,也無從肯定一定能証得。唯有當修行者深信滅諦可證,確定解脫可得時,才會思索如何獲得解脫,這樣就自然地趣向道諦了,所以道諦最後宣說。

P155L1∼P156L1如是亦如應時義體。

如是亦如《相續本母》云,「如病應知斷病因,當得樂住應依藥,苦因彼滅如是道,應知應斷應證修。」

就如《相續本母論》中所說:「病人先要知道自己有病,才會去找醫生治療;想要脫離病苦,須先找到病因,斷除了病因就可以得到安樂;為了得到遠離病苦的安樂,就需要醫藥;這是一定的次第。佛說四聖諦猶如醫病的次第,知道苦諦如同知病,斷除集諦如同斷除病因,所以說知苦斷集。然後如同想要得到遠離病苦的安樂,所以佛說了證滅;如同治病需依於藥,所以佛說了修道。」這幾句話把四諦安立的理由說得非常清楚。

如是四諦,大小乘中皆數宣說,是為善逝總攝生死流轉,生死還滅諸扼要處。故修解脫極為切要,亦是修行大嗢柁南,故須如是次第引導學者。

苦集滅道四諦,在所有大小乘的教典中都曾多次宣說,它是佛陀總攝生死流轉與生死還滅的扼要法門,對於修習解脫而言,四諦法至為重要,它同時也是修行的總綱,因此必須以這樣的次第,如法引導弟子修學。

若未真實思惟苦諦,厭捨生死,則求解脫亦惟虛言,隨其所作悉成集諦。若未思集,善知惑業生死根本,猶如射箭未見鵠的,是即斷截正道扼要,遂於非脫三有之道妄執為是,勞而無果。若未能知應斷之苦集,則亦不明靜苦之解脫,故欲求解脫,亦唯增上慢耳。

如果對苦諦沒有正確的認識,或者雖然認識了,沒有如理思惟生起相應的量,那我們的心還是會耽著在世間的一切安樂,不會去厭離生死,嘴巴上說要追求解脫,不過是空話而已,於是一切所作終將淪為輪迴的因(集諦)

如果不去思惟集諦,不了解煩惱和業是輪迴的根本,就如同射箭卻不見目標,不過是無的放矢,這是截斷了修行正道的扼要,忙了個半天自以為在修解脫三有之道,其實完全不相應,必將徒勞而無果。

如果對應斷的苦諦、集諦,認識不足的話,也就不能了解寂滅息苦的解脫之道。這種情況之下,所謂的修行求解脫,最多也只是增上慢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