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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2 課程範圍

 

 

全廣 II 第 4 講
https://www.blisswisdom.org/teachings/dailylamrim2/2258-130004

 

師父手抄稿(聽帶)

 

 

 

 

廣論科判

共中士道

戊二、於共中士道次修心

 己一、正修意樂

  庚一、明求解脫之心

  庚二、發此之方便

    辛一、由於苦集門中思惟

       壬一、思惟苦諦生死過患

       壬二、思惟集諦流轉次第

         癸一、煩惱發生之理

             子一、正明煩惱

             子二、如何生起之次第

             子三、煩惱之因

             子四、煩惱過患

         癸二、彼集業之理

             子一、正明所集之業

               丑一、思業

               丑二、思己業

             子二、如何集業之理

         癸三、死歿及結生之理

             子一、死緣

             子二、死心

             子三、從何攝煖

             子四、死後成辦中有之理

             子五、次於生有受生道理

       辛二、由於十二緣起思惟

         壬一、支分差別

         壬二、支分略攝

         壬三、幾世圓滿

         壬四、此等攝義

   己二、彼生起之量

   己三、除遣於此邪執分別

 己四、抉擇能趣解脫道性

      庚一、以何等身滅除生死

      庚二、修何等道而為滅除

 

廣論原文及白話消文(讀誦)

癸二、彼集業之理

第二彼集業之理分二,一、 正明所集之業,二、 如何集業之理。

子一、正明所集之業

初中分二,一、 思業,二、 思已業。今初。

醜一、思業

如《集論》云,「云何為思,謂令心造作意業,於善不善及無記中,役策心為業。」謂令自相應心,於境轉動之心所意業。

煩惱所集的業,可以分為思業和思已業。

一、思業。(思業,即思心所;乃心本身造作的力量,是心的業,也稱為意業。) 如《集論》中所說﹕「什麼是思?思是一種心的力量,能驅使心去造作種種意業,在善、不善、無記當中以役使心為業。」也就是說,驅使與思相應的心(心王),在攀緣的諸境中,隨境轉動,產生作用(心所),所造善、不善、及無記等意業。

、思

第二者謂彼思發起身語之業,《俱舍論》云,「業謂思彼起,思即是意業,彼起身語業。」於身語業分為二種,有表,無表。婆沙師許唯是有色,世親論師破之,許為與身語表俱轉之思,故二種業俱說為思。

二、思已業。所謂思已業,即在思之後,進一步付諸於身、語所造之業。由於此身、語業是在思之後發起的,所以稱為思已業。《俱舍論》中說:「業,是『思』和『思所發起』;思是意業,彼思所起是指身業和語業。」

身語業又可分為有表與無表二種。各個部派對有表、無表有不同的見解,有人說這是色法,也有人說是心法。小乘有部的論師(婆沙師)認為,不管是有表、無表都屬於色法。(有表業是可以表示出來,外在可見的業,如身業以形色為體,語業以聲音為體;無表業以法所攝為體,是一種不可見的潛在力量。) 而世親論師(大乘唯識)反駁這個觀點,認為不管身、語業有沒有表現出來,它真正能產生業,一定是與同時的心理狀態相應,因此,世親論師承許身、語業的體性都是思,不論有表、無表都是心法。

總業有三,謂善,不善,無記,此說初二。善業有二,謂有漏,無漏,此明有漏。其中復二,謂聖人相續中有,及異生相續中有,此說後者。

總的來說,業可以分為善業、不善業、無記業三種,此處是說前二種。因為善、不善業是能繼續造集生死流轉的業,而無記沒這個能力,所以此處不談它。善業,又分有漏、無漏,由於無漏業不會感得生死,所以這裡說的是有漏善業。有漏善業又可分為二種﹕一種是聖人相續中具有的有漏善業、一種是凡夫相續中具有的有漏善業。聖人還是會造有漏業,但是他感的生死是主動的,是為了救眾生,他並沒有苦,跟凡夫不一樣,所以這裡也不提,這裡要說明的是凡夫的有漏業。

總之,集諦所攝的業有二種,即不善業與凡夫相續中的有漏善業。                   

其不善業者,謂非褔業。褔業者,謂欲界所攝善業。不動業者,謂色,無色地所攝有漏善業。如是亦如《俱舍論》云,「褔欲界善業,不動從上起。」

不善業是指非褔業。福業是指欲界人天所攝的善業。不動業是指欲界以上的色界和無色界所攝的有漏善業。如此也如《俱舍論》所說的﹕「福業是欲界所攝的善業,不動業是上二界所攝的善業。」

何故名為不動業耶,謂如欲界中,應於天身成熟之業,有於人畜餓鬼之身,而得成熟,果是可動。如是上界,應於此地成熟之業,除此地外不於餘熟,故名不動。《俱舍論》云,「由於彼地中,業熟不動故。」

為何叫做不動業呢?比如在欲界當中造的業,本來下一生應該感得天身,但若有特別的因緣,可能最後會感得人身,乃至墮落畜生、餓鬼,這個果是可能變動的。然而,如果是造了感生色界、無色界的業,除了本地之外,不會在其他地方成熟果報,這個果是不會變動的,所以稱為不動業。《俱舍論》中說:「會感得在色界、無色界成熟的業,它成熟的時候,業果是不會變動的。」                  因此,動業是指感得欲界業的異熟可能更動;不動業是指感得上界業的異熟不動。

P174L1P175L1第二集業之理者∼是集諦攝。」                         

子二、如何集業之理

第二集業之理者。總諸聖者,於諸善業發生增長。預流一來,亦有造集不善業者,然諸聖者,定不積集善趣惡趣引生死業。《中觀論》云,「生死本為行,故智者不造,故愚為造者,非智見性故。」

輪迴生死之業是怎麼集起來的呢?總的而言,聖者積集的是善業(造作且增長)。預流果與一來果聖者也會造集不善業,然而聖者必定不會積集招感善趣和惡趣的生死引業。《中觀論》說:「輪迴的根本是行(業) (十二有支之第二支:行),現見空性的聖者不會再造生死業;而凡夫因缺乏聖者的智慧,見不到真實的狀態(真如本性),所以會造生死業。」

世親論師亦云,「見諦無能引。」是故乃至自隨補特伽羅我執而轉,爾時容造能引之業。現證無我真實義已,雖於生死由業煩惱增上受生,然不新造能引之業。

世親論師也說:「見到了無我真實義的聖者就不可能再引生死。」因此,只要自己還隨著補特伽羅我執而轉,就會造下能引生死的業。一旦現證了無我真實義(證空性)之後,由於無始以來的習氣還在,受到先前所造業和煩惱增上力量的牽引,雖然仍會在生死當中受生,但已經肯定不會再造新的能引業了。

預流一來,亦能不忍斷除我執,譬諸強力制伏羸劣,《瑜伽師地論》作此說故。是故造集能引生死業者,謂住大乘加行道上品,世第一法以下一切異生。

實際上,預流果與一來果的聖者也有力量能制服習氣而斷除我執,可以不流轉生死,就像大力士制伏體力弱小的人一樣。預流、一來見了道以後,在正觀空性的時候,他就安住在這上頭,這個力量很大的;可是平常出了定,在生活當中,無始以來的習氣還在,所以在這個狀態當中,他還是會流轉生死,但是他若認真提起來的話,是可以制伏那個習氣的。《瑜伽師地論》如是宣說。由此可知,會造集能引生死業的人,是住大乘加行道上品─世第一法以下的一切凡夫。(世第一法再上去就是見道位,見道就是證空性,見道以上就不會再造引業了。)

如是若由染汙無明薩迦耶見,他自在轉,三門作行殺等不善,集非福業。若行捨施守護戒等欲界善法,是集福業。若修靜慮無色地攝奢摩他等,是為積集諸不動業。

那麼,凡夫集些什麼業?如果隨著染汙無明薩迦耶見而轉,身口意所造作的是如殺生等的不善業,那麼積集的就是能感惡趣的「非福業」;如果是行布施、持戒等欲界的善法,那是積集能感得欲界善趣的「福業」;如果修習色界四靜慮和無色界所攝的奢摩他等,則是積集能感得上二界的「不動業」。凡夫平常所造集的引生死之業不外乎這三種。 

若爾於三有中一切盛事,見為過患,希求解脫欲樂,發起修眾善業,又於無我義如理觀察慧相應思諸善淨業,是否集諦生死因耶

照上面這樣說,如果能對三有(欲有、色有、無色有;指生死輪迴)中的一切盛事,見為過患,而生起一心一意唯求解脫的心,以此求解脫心而造集種種善業;又或者是經由如理觀察無我義的智慧所相應的思而造集的種種善淨之業;請問這二種善業是不是也屬於能引生死之因的集諦所攝呢?

總資糧道,加行道者,雖集庸常能引之業,然由如斯意樂所起,及於無我觀慧相應諸善淨業,是後有愛能對治品,與生死本我執行相,相違而轉,故非尋常真能引之集諦。然能隨順引後有集,故立為集攝。

回答:總體而言,大乘資糧道和加行道的修行者(尚未證空性的凡夫),一方面雖然仍會造集庸常的能引生死的業,但另一方面,他們透過相續中強烈的出離心和無我觀察慧,也會造集相應的善淨之業;由於出離心是能損害後有愛的正對治品,而無我觀察慧又正與輪迴的根本─我執的相狀相違,所以這二者並不是尋常真能引生死的集諦,然而有隨順集諦的作用,還是會引發後有,所以仍舊安立為集諦所攝。

如是亦如《攝抉擇分》云,「問:若世間諸法,厭患後有,能背後有,引出世道,彼等何故集諦所攝?答:雖彼自性,厭背後有,然能隨順後有身語意妙行,是故當知是集諦攝。」

也如《攝抉擇分》中所說:「問﹕資糧道、加行道中的世間諸法,既然是對治生死輪迴,與集諦有相違的作用,而且導向出世間道,為什麼還是集諦所攝呢?回答:雖然那些善法的自性是出於厭患後有,不會導向生死輪迴;但是身語意三門之妙行善業還是屬於有漏業,還是會引生後有,可以說是隨順集諦,因此仍舊歸集諦所攝。」

P175L1∼P175LL1此說善思無資具死。

此說善思生死過患,厭離生死意樂所起,引出世道諸善淨法,為隨順集。故當勵力,引此意樂及無我慧。

這是說,當我們如理思惟生死過患之後,應對生死當中一切的盛事生起厭離心,然後以此厭離心引發我們修習,漸漸地走向出世間道的種種善淨法。這些善淨之法,雖然是隨順集諦,也確實仍在輪迴生死當中,但也是能使我們漸次透脫出來的因。所以勵力引發出離心和證得無我慧,才是我們真正要努力的。

由是因緣,若未由多異門,觀察修習生死過患,於生死盛事破除貪愛,獲得對治。又未如理以正觀慧觀無我義,又離修習二菩提心。餘諸善行,唯除少數依福田力,悉是庸常集攝,轉生死輪。

由此可知,如果沒有從不同的角度來觀察、修習生死的過患,對輪迴中的種種盛事破除貪愛,獲得對治;又沒有以真實觀察的智慧來如理觀察無我義;而且又遠離修習「世俗菩提心」和「勝義菩提心」;那麼其他的任何善行,除了少數能依賴殊勝福田的力量之外,全部為庸常集諦所攝,都不能成為解脫的因,其結果只能在生死輪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