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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1 課程預習

全廣 II  33

https://www.blisswisdom.org/teachings/dailylamrim2/2518-130033

師父手抄稿(聽帶)

http://p2.i234.me/1599d/20210504d2.php

http://p2.i234.me/1599d/20210511d1.php

廣論科判

上士道

戊三、於上士道次修心 

己一、顯示入大乘門唯是發心

己二、如何發生此心道理

  庚一、由依何因如何生起

  庚二、修菩提心次第

    辛一、七種因果教授

      壬一、於其漸次令發定解

        癸一、開示大乘道之根本即是大悲

        癸二、諸餘因果是此因果道理

      壬二、如次正修

    辛二、寂天教授

  庚三、發起之量

  庚四、儀軌受法

己三、既發心已學行道理

 

廣論原文及白話消文(讀誦)

第二諸餘因果是此因果之理。初從知母乃至於慈,為因之理者。總欲離苦,數數思惟其有情苦即能生起。然令此心易生猛利及堅固者,則彼有情先須悅意愛惜之相如親有苦不能安忍,怨敵有苦心生歡喜,親怨中庸若有痛苦多生捨置。

二、說明諸餘因果是此因果之道理(以知母、念恩、報恩、慈心作為悲心之因;而增上意樂、菩提心為悲心之果的道理)

首先,為什麼知母、念恩、報恩、悅意慈,是大悲心的因?總說起來,如果僅是希望他人離苦的善心,那麼不斷思惟有情所受之苦,就能生起。但是若要讓這種心容易生起、並且猛利、堅固,就必須要先對有情觀為悅意、可愛之相並加以珍惜。譬如,一般人看到親友受苦,就無法安忍;看到怨敵受苦,反而心生歡喜;看到非親非怨的中庸者受苦,則根本視若無睹,多生棄捨。

其中初者,因有可愛,此復隨其幾許親愛,便生爾許不忍其苦,中下品愛下品不忍,若極親愛,雖於微苦亦能生起廣大不忍。見敵有苦,非但不生欲拔之心,反願更大願不離苦,是不悅意相之所致。此亦由其不悅大小,於苦歡喜而成大小。親怨中庸所有痛苦,既無不忍亦無歡喜,是由俱無悅非悅意相之所致。

先說第一種情形,我們無法忍受親友受苦,原因是有可愛相作祟的緣故,而且隨著親愛程度的多寡,會產生不同程度的不忍。若是中、下的親愛,就生起小不忍;若是極度的親愛,那麼即使對方只受到些微痛苦,我們也會生起極度的不忍。第二種情形,看到怨敵受苦,我們非但不會有幫他除苦的心,反而希望他痛苦加重、最好不要離苦,這是由於不悅意相所導致的結果;而且不悅意程度的大小,會對怨敵所受之苦,生起大小不同的歡喜心。第三種情形,看到非親非怨一般人受苦,我們既無不忍,也無歡喜,這是因為對他沒有攙入悅意、或不悅意的情緒,所以不痛不養、沒有感覺。

如是應知,修諸有情為親屬者,是為令起悅意之相。親之究竟是為慈母,故修知母,憶念母恩,及報恩三,是為引發悅意可愛。愛執有情猶如一子,此悅意慈是前三果。由此即能引發悲心。欲與樂慈拔苦悲,因果無定。

由此可知,觀修一切有情為自己的親友,目的是為了對他們能生起悅意之相。與我們最親的人莫過於慈母,因此,修習知母、念恩、報恩這三者,將能對有情引發起悅意、珍愛之心,繼而視一切有情如獨子般愛護,這「悅意慈」就是前三者(知母、念恩及報恩) 的果。有了悅意慈,就能引發悲心。

想要給眾生安樂的慈心(與樂慈) 和想要拔除眾生痛苦的悲心(拔苦悲),二者之間,沒有孰為因孰為果的必然關係,換言之,可以由慈生悲,也可以由悲生慈;但大悲卻一定是由悅意慈心而生,多一分悅意慈,就多一分大悲心。

 

故知母等三種所緣,即是與樂慈及拔苦悲二者根本,故於此中當勤修學。又發心因修諸有情皆為親者,是月稱論師及大德月,蓮花戒論師等之所宣說。

由此可知,知母、念恩、報恩三者,既是與樂慈與拔苦悲的因,也是慈心與悲心的根本,所以,對這三者應當勤加修學。「把一切有情當作親眷,即是發菩提心的因」,在月稱論師所著的《四百論釋》、大德月論師的《弟子書》、以及蓮花戒論師的《修次中篇》中都有宣說。

增上意樂以發心為果之理者。由其如是漸修其心,悲心若起,便能引發為利有情,希得成佛,即此便足,何故於此添增上心。欲令有情得樂離苦,慈悲無量聲聞獨覺亦皆有之,若自荷負一切有情與樂拔苦,則除大乘決定非有,故須發此心力強勝增上意樂。是故僅念一切有情云何得樂云何離苦,非為滿足,須自至誠荷此重擔,故當分辨此等差別。

三、由大悲引發增上意樂和發菩提心的道理 (此處說明:為何增上意樂和發菩提心是大悲的果。)

首先,如此漸次修習知母、念恩、報恩、悅意慈,如果生起了悲心,便能發起為利有情願能成佛的意樂,這樣已經夠了,何需在修悲之後,多加一個增上意樂呢?回答:因為希望有情能夠得樂、離苦的慈無量與悲無量,小乘的聲聞、獨覺也有;但若要親自擔負一切有情與樂拔苦的重擔,則除了大乘行者外再無他人。因此必須先發起這種強猛增上意樂的悲心,才可能生起菩提心。所以,僅僅思惟如何讓一切有情離苦得樂還不夠,必須真正發自內心,至誠懇切地挑起重擔。我們應當要好好分辨這二者的差別。

《海慧問經》云,「海慧,如有商主或有長者,唯有一子,可悅可愛可惜可意,見無違逆,然此童子因其幼稚而作舞娛,墮不淨坑。次其童子若母若親,見彼童子墮不淨坑,見已雖發號哭憂嘆,然終不能入不淨坑拔出其子。次童子父來至其所,彼見一子墮不淨坑,見已急急舉止慌措,欲出其子心甚愛顧,全無嘔吐,跳不淨坑取出其子。」

《海慧請問經》中說:「海慧!譬如有一位商主或長者,只有一個獨子,乖巧聽話人見人愛。但孩子年幼,玩耍時竟不小心跌進了糞坑。孩子的母親、其他親眷見狀,只能在一旁哭號著急,沒有辦法救他出來。等到孩子的父親到來,一見孩子掉進糞坑,雖然內心也是焦急、慌張,但心中只想著要救孩子,全然不顧臭穢、嘔吐,立刻跳入糞坑,救出孩子。」

此說三界為不淨坑,獨愛一子謂諸有情,若母若親者謂聲聞獨覺,見諸有情墮生死中,憂慼嘆嗟然不能出。商主長者謂諸菩薩,法譬合說。又說獨一愛子落不淨坑,如母之悲,聲聞獨覺亦皆共有,故依悲愍,當發荷負度眾生擔增上意樂

在這個譬喻中,污穢之糞坑比喻的是三界;獨一愛子比喻一切有情;母親與其他親屬比喻聲聞、獨覺,見到有情墮在生死苦海中,雖然內心憂傷哀嘆,卻無法將他們救出;商主或長者,比喻菩薩,唯菩薩能負荷起拯溺的重擔。以上是將法義對應著譬喻來宣說「增上意樂」的意義。進一步來說,喻中的母親看到獨一愛子落入糞坑而生起的悲愍心,聲聞、獨覺也都有,但是光有悲心還不夠,必須由悲心策發起荷擔眾生的增上意樂,做出實際的行動。

如是若發度有情心,然我現時不能圓滿利一有情。又非止此,即使證得二羅漢位亦僅利益少數有情,利亦唯能引發解脫,不能立於一切種智

雖然發起了普度一切有情的心,但想到自己現在能力不足,連一個有情都沒有辦法救度;不但如此,即使證得聲聞、獨覺的果位,也只能利益到少數的有情,讓他們解脫出輪迴,而無法將他們安立於一切種智的佛果位。

 

P215L1P215LL1故當思惟∼修平等心。

故當思惟無邊有情,誰能圓滿此諸有情現前究竟一切利義,則知唯佛方有此能,故能引發為利有情欲得成佛。

因此,我們要思惟,在這三有中的無邊有情,誰能圓滿他們現前、究竟的一切利義呢?如此思惟過後,便知:只有佛具備這樣的能力。由此認知,才會發起「為利眾生誓願成佛」的菩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