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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廣論消文           

課程內容回顧

2021.08.26 課程預習:修習軌理()

師父手抄稿(聽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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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論科判

甲四、如何正以教授,引導學徒之次第

乙一、道之根本親近知識軌理

丙一、令發定解故稍開宣說

丙二、總略宣說修持軌理

丁一、正明修法

戊一、正修時應如何

己一、加行

己二、正行­­­­­­­­­­­­­­­­­­­­­­­­­­­­­

己三、完結

戊二、未修中間應如何

丁二、破除此中邪妄分別

乙二、既親近已如何修心次第

 

廣論原文及白話消文(讀誦)

丁二、破除此中邪妄分別

第二破除於此修軌邪執分別者。心未趣向聖言及釋諸大教典,現教授者,作如是言,正修道時,不應於境數數觀察,唯應止修,若以觀慧數觀擇者,是聞思時故又諸分別,是有相執,於正等覺,為障礙故。此乃未達修行扼要,極大亂說。

「總略宣說修持軌理」的第二部分,是解說「破除此中邪妄分別」,就是破除對修行時一些錯誤的邪執和邪分別。心未與佛法以及釋論等大教典相應的人,或者是不了解「一切經論現為教授」的那些人,他們主張:真正修行的時候,心不要動,不應該對境去思惟觀察,應該止修(專注於修定),因為觀察修是在聽聞、思惟時所要做的事。有人又進一步說:數數的思惟觀察,這是分別,分別作意是一種有相的執著;而修學佛法就是要去掉這種分別執著,因為這是成佛的一個大障礙。這樣的論調是對修行的精要完全不了解的一種錯誤說法。

莊嚴經論》云,「此依先聞,如理作意,起修正作意,真義境智生。」此說從其思所成慧,如理作意,所聞諸義,修所成慧,真義現觀,乃得起故。

《莊嚴經論》說,「佛法的修習次第,是先聽聞義理,由聞所成慧如理思擇,產生思所成慧,再從思所成慧所確定之法義,數數修習,由此能生現證真實義的修所成慧。」 這段話說明,思所成慧是從如理作意的聞所成慧而來,修所成慧是從如理作意的思所成慧而來,最後才能證得空性智慧。
 

P53L1〜P54L1故所應修〜應全無修

所應修者,須先從他聞由他力故而發定解次乃自以聖教正理如理思惟所聞諸義,由自力故而得決定。如是若由聞思決定,遠離疑惑,數數串習,是名為修。故以數數觀察而修,及不觀察住止而修二俱須要

所以,應該修的內容,必須先從善知識處聽聞,藉由他人的力量,在真正聽懂後產生粗略瞭解。其次,將聽聞到的內容依據聖教正理去印證與思惟抉擇,以自己的力量獲得定解。像這樣經由聽聞、思惟而生起定解,不但認識正確,而且堅定不移,沒有一點疑惑;然後反覆地串習這個已決定的法義,就叫做修。因此在整個修學佛法的過程中,不斷觀察思惟而修的觀修,以及不觀察思惟、安住在所緣境上而修的止修,這兩種修行方式都是需要的。

以於聞思所決擇義,現見俱有不觀止住,及以觀慧思擇修故。是故若許一切修習皆止修者,如持一麥說一切穀,皆唯是此,等同無異

由此可知,對於聽聞、思惟後所抉擇的法義,應同時具有「不觀止住」的止修,和以「觀慧思擇修」的觀修兩種串習方式。假定以為一切的修行都只是止修,而不要觀修的話,就好像拿一粒麥子,卻說一切的穀類都是麥子一樣,是同樣的錯誤。

復如聞所成慧,以聞為先,思所成慧,以思為先,如是修所成慧,亦應以修為先,以其修慧從修成故。若如是者,則修所成慧前行之修,即是修習思所成慧所決定義,故說修慧從思慧生

其次,聞所生慧,要先有聽聞;同樣的,思所生慧,要先有思;修所成慧之前,也要先有修,因為修行之後,才能生起智慧。若是這樣,修所成慧之前所修的內容,就是依思所生慧所決定的法義而修習的,所以說修所成慧是從思所成慧所產生的。

以是若有幾許多聞,亦有爾多從此成慧,此慧幾多其思亦多,思惟多故從思成慧,亦當不尠。如思慧多,則多修行,修行多故,則有眾多滅除過失,引德道理。故諸經論,皆說於修,聞思最要

因此,聽聞得愈多,從聽聞得到的聞所成慧就愈多;聞所成慧如果多,其思惟也愈見豐富;思惟得多,思所生慧就不會少。如此,思所成慧愈多,修行也愈多;修行多,修所成慧也就多。根據這個修行的智慧,才能除掉我們無始以來的許多過失,增長我們成佛的種種功德資糧。因此,所有的經論都說真正的修行,以聽聞和思惟,為最重要。

若謂聞思所決擇者,非為修故,唯是廣闢諸外知解,若正修時,另修一種無關餘事如示跑處另向餘跑,則前所說悉無係屬,亦是善破諸聖言中,諸總建立三慧次第生起之理,則其亂說「趣無錯道,不須多聞」亦成善說

如果說,聞和思所抉擇的內容,並不是所要修的內容,而是為了廣博多聞增加見解;在正式修行時,還要另外修一些和先前聞思內容不相干的東西。這種說法等於在說,聽聞、思惟跟修行沒有關係;就好比有人叫我們往東方跑,但是我們卻跑向西方一樣,二者毫無相關。前面這種說法,完全破壞了聖教所建立聞思修三種智慧次第成就的道理。這種錯誤反而讓「在修行時,根本不需要多聞、多思」的亂說,變成為善說了。這是非常荒謬的一件事。

未達此等扼要之相,即是多習經典續部,與一從來未習教者,於正修時,二人所修,全無多寡又彼行者,是執聞法及觀擇等以為過失,諸惡軌派令成堅固

如果對這個道理沒有正確的瞭解,而認為聞思對修行沒有幫助,真正去修行的時候,是不需要聞思的,這豈不等於一個學了很多顯、密教法的人,和一個完全沒有學過的人一起修行,二人修出來的結果,是完全一樣,沒有高低之分。甚且,有這種錯誤見解的人還執持「在修行時,聽聞與觀察思惟法義都是過失」,如果這種謬論被言之成理的當成別人遵循的軌則,成為惡軌派,那實在是件很危險的事情。

是故串習聞思二慧所決定義,雖非修成,然許是修,有何相違?若相違者,則諸異生未得初禪未到定時,應全無修。

因此所謂修行,就是串習聞、思二慧所決定的內涵,雖然還不等於修所成慧,卻是修行中重要的環節,二者並沒有任何的相違。如果硬要說相違,那麼凡夫在沒有得到初禪、未得定之前,應該完全沒有修行才對。

P54L1〜P55L1以欲地中〜而思擇故

以欲地中,除說已得入大地時,由彼因緣,可生修所成慧之外,餘於欲地無修所成,《對法論》中數宣說故。

因為在欲界當中,除了已經登地的菩薩,以他自身的因緣,可以生起修所成慧外,其他在欲界當中的凡夫根本不能成就修所成慧,這個道理在《對法論》當中曾多次提及。

故言修者,應當了知,如《波羅蜜多釋論》《明顯文句》中云:「所言修者,謂令其,成彼體,或成彼事。」譬如說云修信修悲,是須令生為

以是諸大譯師,有譯,有譯。如《現觀莊嚴論》云:「見習諸道中。」蓋修習二,同一義故

所謂修,應該了解,在《波羅蜜多釋論》《明顯文句》中所說:「修,就是讓自己的意念轉為所修的法或體性。」譬如說修信心或悲心時,必須讓我們的心念轉為和信心或悲心相同的體性。這也是印度許多大譯師把「修行」翻譯成「修道」,或翻譯成「串習」的道理。如《現觀莊嚴論》裡面有說到,「見習諸道中。」這裡的習(串習)和修就是同一個意思。

又如至尊慈氏云:「決擇分見道,及於修道中,數思惟稱,觀察修習道。」此說大乘聖者修道,尚有數數思惟,稱量觀察。思擇此語,則知若說將護二事相違,是可笑處。

又如至尊彌勒菩薩說:「即使已見道的菩薩,在修道的時候,仍須不斷地以思惟、比對、觀察來修習正法。」這句話說明,連大乘登地的聖者在修道的時候,尚須要反覆思惟、理解、比對與觀察義理,我輩凡夫卻把思惟、觀察而守護其法義和修行,當成是相違的事情,不是很可笑嗎?

如是如說習淨信四無量菩提心無常苦,皆是數數思擇將護,說名為,極多無邊入行論》及集學論》云:「為自意我造此。」是二論中所說一切道之次第,皆說為

不只如此,我們修淨信心、四無量心(慈悲喜捨)、菩提心、無常、苦諦等等,都需要不斷的觀察思擇而守護法義,這個過程都稱為修行,所以說修行的內容是無量無邊的。如《入行論》和《集學論》說:「為了自修的緣故,我(寂天菩薩)造這部論。」可見,這兩部論所提到跟一切道次第相關的內容,都稱之為修。

集學論》云:「以如是故,身受用福,如其所應,當恆修習,捨護淨長。」此說受用善根等三,於一一中,皆作捨護淨長四事,說此一切皆名為。故言修者,不應執其範圍太小。

《集學論》說:「因此,對於身體、受用、福德,我們應該恆常修習其所相對應的捨、護、淨、長四法。」 這段話的意思是說,我們對身體、受用及善根,要分別修習布施、防護、淨化、增長這四件事,而與此有關的一切行持,都叫做修行。所以修的範圍是非常廣泛的,不應該把它執著在很狹隘的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