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若相違者,則諸異生未得初禪未到地定時,應全無修。以欲地中,除說已得入大地時,由彼因緣,可生修所成慧之外,餘於欲地無修所成,對法論中數宣說故。】 最後那段話先講,就是對法論,就是經論,經論當中關於上面這個道理到處,很(p107)多地方都說,那麼上面什麼道理呢?這段要解釋一下,這個文字在座的大部分都不懂。前面告訴我們說,聞思的時候,它算它是修,不相違的,是正確的,我們不能說它違背的。假定說聞思叫作修是違背的話,那就產生了一個大毛病,產生了大毛病。什麼大毛病呀?說平常我們這個修行,狹義地來說,說聞、思、修,對吧!就是先是聽聞,懂了以後呢思惟,然後呢修習,修習得到的一個結果,就這樣。那麼平常我們不要說出世間的,就是世間的定來說,那個得到定,是什麼?修所成的小結果。一定告訴你,散亂當中是這個樣,那麼定這個樣,有什麼好處,散亂有什麼壞處,啟發你的追求的心理。然後告訴你怎麼修那個定,然後呢你把告訴的道理弄清楚,照著去修,最後證得那個定,這樣。所以它必然的。 所以在「欲地」當中,我們說欲地的話,就是三惡道、人、以及欲界六天這個;那麼一直到上面最後叫「未到地定」,在這個當中都是欲界。沒有得根本定,所以既然沒有得定的話,就沒有「修所成」的這個內涵,對吧!因為你至少得定的根本定要什麼?得根本定是經過修定才成的,你沒有修定之前,得不到根本定。但是有一個除外的,已入大地,就是已登地的菩薩他有,他所以有,以前已修過了。就我們剛才說的這個故事一樣,儘管我們同樣地睡一晚,張開眼睛來,他的袋裡有個五十億呀,他以前早就積在那裡了。換句(p108)話說,對我們一般的正規向上的人來說,你在欲地當中,不可能有修所成的這個內涵,不可能得到定。得到了定,就是進入色界了。 那麼請問,你在沒有得到這個之前,你用什麼方式才能夠得到它?或者說,得到那個定,那個是我們要求的果,對吧?現在你用什麼因才能夠得到它?譬如說我要吃飯,那麼我要買米呀,要洗、去燒、去弄呀,這個因,這樣去做的話,那麼飯就燒出來了,它這個飯不會天上掉下來的。所以正規地來說,在沒有得定之前,前面要做的事情是什麼?聞、思,這個聞思就是它的因。然後你這個因一步一步上去,得到這個定,這個很清楚明白。所以反過來說,它假定是相違的話,假定像你這樣相違背,說聞、思跟修沒有用的話,那請問這個結果怎麼出來?換句話說,世間就不可能有定,定都不可能,還有慧嗎?還有慧嗎?所以現在很多人說:啊,我要修定,這不要了。那麼請問你沒有因,你那個果怎麼來呢?這裡說正面的成立,反面的駁斥。 所以說到這個地方順便講一下,為什麼當年印度的佛法這麼盛,它就是任何一個地方就這麼嚴密,就這麼嚴密,擺在那裡使得你沒有一點小的漏洞可逃。也許我們現在,我所以說這個話,眼前我們在座的有一些人,唉呀,覺得好像這個東西很難學,或者心裡很煩。所以如果說你條件不夠,的的確確,那回家去,關在家裡念念佛也就夠了,這倒是事(p109)實,念佛是的確好。如果真的說年輕力壯好好地學的話,這種地方都應該了解得非常透徹,那個時候你才會千穩百當。 我現在舉一個比喻你們就曉得了,譬如說我們今天在座大家要解決一個問題,譬如說我們常住要解決問題,那麼有兩種不同的意見,說現在這個第一案是這樣的,贊成的請舉手,有幾個人?三個、五個,那麼好。那麼第二案贊成的請舉手,三個、五個,大家不管三個、五個啦,說決定了,照著哪一個辦法去做。那好像應該行得通了吧?嘿,結果做的時候不行。問說:「決定了為什麼不行啊?」「我可沒舉手啊!」到那時你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對不對?大家,我說這個譬喻你了解不了解?很重要喔! 譬如說今天我們在座的有三十個人,我們大家決定今天下午我們要去做,要這樣做,有的人說主張這樣做。那我就問大家了,要這樣做的請舉手,兩個人;要這樣去做的舉手,五個人。那麼說好了,決定就去做啦!到了下午大家不動,說:「決定了,你為什麼不動啊?」「我可沒舉手呀!」你拿他沒有辦法,是不是這樣呀?這個事情就行不通。那個事情行不通,沒有關係,這個無關緊要的。請問你要不要修行?現在我問你,你要修行,然後你這個道理不清楚,到那個時候的話,嘿、嘿!左右皆不通。因為你所了解的就是這個嘛!這樣走不通,那樣走也不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