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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7/16

廣論頁/行 P75-L6~P75-LL2

廣論段落   《入行論》亦云:...遮止諸罪惡行。

手抄頁/行  5 P161-L1~P163-LL3

手抄段落  《入行論》亦云:...就這麼好!

音檔起訖    37B_1057~37B_1639

 2018  07月
 
 
 
 
 
 

 

【《入行論》亦云:「須棄一切走,我未如是知,為親非親故,作種種罪惡。」】

欸,死了以後怎麼辦呢?妙了,「棄一切走」,什麼事情都丟掉。現在呢,我不知道!「為親非親故,作種種罪惡」,因為我們不了解什麼都要丟掉了,所以忙這種不相干的事情,或者親、或者非親,忙這些事情,忙這些事情造惡。

也許我們說:對呀,這個對我們親的我們去忙,非親的我們好像不忙。錯了!我們對親的固然忙,對非親的我們更忙。非親的忙些什麼?瞋嘛!很簡單。親的忙些什麼?貪嘛!然後呢非親非非親忙些什麼?癡嘛!想想看,對不對?假定你真正了解的話—對你親的是你不貪,對你非親的是不瞋,對非親非非親的你不癡,那就對了嘛!這個才是我們真正要了解的。所以這個是不了解,以及不修習死,有這麼大的過患。我們前面大幸而得到了暇滿的人身,而了解的暇滿人身的價值。所以沒有趁這個機會修習的,為什麼?不了解無常的特質,所以這是不了解無常特質的最大的大禍害。

最後有一句話,特別強調再說一下:了解固然是絕不容易,真正要想派上用場的還要靠自己如法思惟,那是我們自己的事情。否則的話呢,前面得到這個無價之寶,還等於泡在水裡—泡湯。我們一句話「泡湯」,就是浪費掉了。好重要哦!好重要啊!

【◎ 第二修習之勝利者。】

那麼修習了以後有什麼好處呢?

【謂若真起隨念死心,譬如決斷今明定死,則於正法稍知之士,由見親屬及財物等不可共往,多能任運遮彼貪愛,由施等門樂取堅實。】

假定我們如法地修習,把這個死的念頭提在心上了。哦,現在舉一個比喻,因為……為什麼要舉比喻啊?實際上我們還沒修啊,我們不知道,但是如果從這個比喻上面我們體會得到。譬如我們是決定說:明天一定死,或者今天一定死!那麼在這種狀態當中,你只要稍微了解佛法的情況的這種狀態啊,你對於所有的這些親屬、財物,感覺得清清楚楚—死的時候絕不可能帶去一絲一毫。那個時候對它們的一切的這個貪愛等等,你絕對不會生起,都遮止了。然後怎麼辦呢?「由施等門樂取堅實」,你趕快修行啊!換句話說。

現在我們所以放不下的原因就是這個。唉呀,這個也放不下、那個也放不下,這個也重要、那個也重要。你一旦想到:唉呀,今天晚上要死了,沒有一樣東西放不下,叫你不捨都來不及,因為擺在這個地方,你到那兒沒有用啊!然後你捨掉了以後,你真正的帶到下世去啦!就是這樣。這個是我們人人可以體會得到的。換句話說,也就是人人有這個能 (p163) 力,不是沒有啊!可憐、可惜的是沒有善巧利用啊!不但沒有善巧利用,還用了這個害自己。這個是佛法真正可貴的地方。佛法絕對不會要我們做,做不到的事情,佛法只是告訴你,你做錯的事情把它改過來,這個是真正重要的,我們要了解到。所以佛法是一個最完整的教育,而不是一個空談,不是一個空頭的理論哪!

【如是若見為求利敬及名稱等世間法故,一切劬勞皆如扇揚諸空穀売,全無心實,是欺誑處,便能遮止諸罪惡行。】

喏!這樣,經過了這個修習以後,曉得世間不管是恭敬也好、名稱也好、利養也好,所有眼前世間的一切就像什麼?像「空穀壳」。我們收了那個稻穀以後,然後呢就磨了以後,要經過那個風吹一吹,那個米存下來了,那個壳吹走了,這個壳是沒用的。我們現在那個世間的那些東西啊,就像那個壳一樣,一點用場都沒有,它並沒有真實的內涵,所以「全無心實」。不但沒有心實而且是「欺誑處」,真正害都害在這個上頭。你了解了這個,「便能遮止諸罪惡行」,種種的罪惡行都擋住了,就這麼簡單,就這麼好!